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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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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遭受的全部不幸還有餘。

     我就懷着這種感激的心情回到了我的城堡。

    我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感到自己的住所安全可靠,因而心裡也寬慰多了。

    因為我看到,那些殘忍的食人部落來到島上并不是為了尋找什麼他們所需要的東西;他們到這兒來根本不是為了尋求什麼,需求什麼或指望得到什麼。

    因為,有一點是毫無疑問的:那就是他們一般在樹深林密的地方登岸後,從未發現過任何他們所需要的東西。

    我知道,我在島上已快十八年了,在這兒,我從未見過人類的足迹。

    隻要我自己不暴露自己,隻要自己像以前一樣很好地隐蔽起來,我完全可以再住上十八年。

    何況,我當然絕不會暴露自己,因為我唯一的目的就是很好地隐蔽自己,除非我發現比吃人生番更文明的人,才敢與他們交往。

     我對這夥野蠻的畜生,對他們互相吞食這種滅絕人性的罪惡風俗真是深惡痛絕。

    所以,差不多有兩年時間,我整天愁眉不展,郁郁寡歡,并不敢超越自己的活動範圍。

    我所謂的活動範圍,就是指我的三處莊園--我的城堡,我的别墅和我那森林中的圈地。

    這中間,那森林中的圈地,我隻是用來養羊,從不派别的用處。

    因為我天生憎惡那些魔鬼似的食人畜生,所以害怕看到他們,就像害怕看到魔鬼一樣。

    這兩年中,我也沒有去看過那隻小船,隻想另外再造一隻。

    我根本不敢再想把那隻小船從海上弄回來,唯恐在海上碰到那些野人。

    那時候,若落到他們手裡,我的命運就可想而知了。

     可是,盡管如此,時間一久,我對食人生番的擔心逐漸消失了,更何況我确信自己沒有被他們發現的危險。

    所以,我又像以前那樣泰然自若地過平生活了。

    所不同的是,我比以前更小心了,比以前更留心觀察,唯恐被上島的野人看見。

    特别是,我使用槍時更小心謹慎,以免給上島的野人聽到槍聲。

     天幸我早就馴養了一群山羊,現在就再也不必到樹林裡去打獵了。

    這就是說,我用不着開槍了。

    後來,我也捉過一兩隻野山羊,但用的都是老辦法,即用捕機和陷阱捉到的。

    因此,此後兩年中,我記得我沒有開過一次槍,雖然每次出門時還總是帶着的。

    此外,我曾從破船上弄到三把手,每次出門,我總至少帶上兩把,挂在腰間的羊皮皮帶上。

    我又把從船上拿下來的一把大腰刀磨快,系了一條帶子挂在腰間。

    這樣,我出門時,樣子實在令人可怕。

    除了前面我描述過的那些裝束外,又添了兩支手和一把沒有刀鞘的腰刀,挂在腰間的一條皮帶上。

     這樣過了一段時間,除了增加上述這些預防措施外,我似乎又恢複了以前那種安定甯靜的生活方式。

    這些經曆使我越來越體會到,我的境況與其他人相比,實在說不上怎樣不幸;尤其是與我可能遭到的不幸相比,更應算是萬幸的了。

    更何況上帝完全可以使我的命運更悲慘。

    這又使我進行了一番反剩我想,如果大家能把自己的處境與處境更糟的人相比,而不是與處境較好的人相比,就會對上帝感恩戴德,而不會嘟嘟,怨天尤人了。

    如果能做到這樣,不論處于何種境況,人們的怨言就會少多了。

     就我目前的境況而言,我其實不缺多少東西。

    可是,我總感到,由于受到那些野蠻的食人生番的驚吓,因而時時為自己的安全而擔驚受怕。

    以往,為使自己的生活過得舒服,我充分發揮了創造發明的才能,但現在就無法充分發揮了。

    我本來有一個煞費苦心的計劃,想試驗一下能否把大麥制成麥芽,再用麥芽來釀起酒。

    現在,這一計劃也放棄了。

    當然,這實在也是一個荒唐的念頭,連我自己也經常責備自己把事情想得太簡單了。

    因為我不久就看出,許多釀造啤酒必不可少的材料我都沒有,也無法自己制造。

    首先,沒有啤酒桶。

    前面說過,我曾嘗試做木桶,但怎麼也做不好。

    我曾花了許多天、甚至許多星期、許多個月,結果還是沒有成功。

    其次,沒有啤酒花使酒經久不壞,沒有酵母發酵,沒有銅鍋銅罐煮沸。

    可是,盡管如此,我還是堅信,要是沒有對食人生番的驚懼和恐怖,我早就可能着手去做了,甚至也許已做成功了。

     因為我的脾氣是,不管什麼事情,一旦決心去做,不成功是決不罷休的! 可現在,我的發明創造能力向另一方面發展了。

    我日日夜夜都在捉摸,怎樣趁那夥食人惡魔在進行殘忍的人肉宴會時殺掉他們一批;并且,如果可能的話,把他們帶到島上準備殺害的受難者救出來。

    我腦子裡想到各種各樣的計劃,想消滅這些野蠻的家夥,或者至少吓他們一下,讓他們再也不敢上島來。

    如果真的想把我醞釀過的計劃通通記載下來的話,那就會比這本書還要厚了。

    然而,這一切都是不切實際的空想;隻想不做,起不了任何作用。

    更何況如果他們二三十人成群結夥而來,我孤身一人怎麼能對付他們呢?他們帶着标槍或弓箭之類的武器,射起來能像我的槍打得一樣準。

     有時我又想在他們生火的地方下面挖個小坑,裡面放上五六磅火藥。

    等他們生火時,必然會引爆火藥,把附近的一切都炸毀。

    但是,我首先不願意在他們身上浪費這麼多的火藥,因為我剩下的火藥已不到一桶了。

    再說,我也不能保證火藥在特定的時間爆炸,給他們一個突然襲擊。

    可能最多也不過把火星濺到他們的臉上,使他們吓一跳罷了,決不會使他們放棄這塊地方,永遠不敢再來。

    因此,我把這個計劃擱置一邊另想辦法。

    後來,我又想到可以找一個适當的地方埋伏起來,把三支槍裝上雙倍的彈藥,等他們正熱鬧地舉行那殘忍的儀式時,就向他們開火,一槍準能打死或打傷兩三個。

     然後帶上我的三支手和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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