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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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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三位個子極高的女人。

    這位太太年齡可能在四十與五十之間,但身材依然很好,頭發依然烏黑(至少在燭光下),牙齒也明顯地依然完整無缺。

    多數人都會把她看成是那個年紀中的美人。

    以形體而言,她無疑就是這樣。

    不過她的舉止和表情顯出一種令人難以容忍的傲慢。

    她生就一副羅馬人的臉相。

    雙下巴連着柱子一樣的脖子。

    在我看來,這樣的五官不僅因為傲慢而顯得膨脹和陰沉,而且還起了皺紋。

    她的下巴由于同樣的原因總是直挺挺的簡直不可思議。

    同時,她的目光兇狠冷酷,使我想起了裡德太太的眼睛。

    她說話裝腔作勢,嗓音深沉,聲調誇張,語氣專橫——總之,讓人難以忍受。

    一件深紅絲絨袍,一頂用印度金絲織物做的披肩式軟帽賦予她(我估計她這樣想)一種真正的皇家氣派。

     布蘭奇和瑪麗都是同樣身材——像白楊一樣高大挺拔,以高度而論,瑪麗顯得過份苗條了些,而布蘭奇活脫脫像個月亮女神。

    當然我是懷着特殊的興趣來注意她的。

    第一我希望知道,她的外貌是不是同費爾法克斯太太的描繪相符;第二想看看她是不是像我憑想象畫成的微型肖像畫;第三——這總會暴露——是否像我所設想的那樣,會适合羅切斯特先生的口味。

     就外貌而言,她各方面都與我的畫和費爾法克斯太太的描繪相吻合。

    高高的胸部、傾斜的肩膀、美麗的頸項、烏黑的眸子和黑油油的卷發,一應俱全——但她的臉呢?一—活象她母親的,隻是年青而沒有皺紋。

    一樣低低的額角,一樣高傲的五官,一樣盛氣淩人。

    不過她的傲慢并不那麼陰沉。

    她常常笑聲不絕,而且笑裡含着嘲弄,這也是她那彎彎的傲氣十足的嘴唇所常有的表情。

     據說天才總有很強的自我意識。

    我無法判斷英格拉姆小姐是不是位天才,但是她有自我意識——說實在相當強。

    她同溫文而雅的登特太太談起了植物。

    而登特太太似乎沒有研究過那門學問,盡管她說喜愛花卉,“尤其是野花”。

    英格拉姆小姐卻是研究過的,而且還神氣活現地賣弄植物學字眼,我立刻覺察到她在追獵(用行話來表達)登特太太,也就是說,在戲弄她的無知。

    她的追獵也許很譏诮,但決非厚道。

    她彈了鋼琴,她的演技很高超;她唱了歌,她的嗓子很優美;她單獨同她媽媽講法語,她講得很出色,非常流利,語調也正确。

     與布蘭奇相比,瑪麗的面容顯得更溫順坦率,五官更為柔和,皮膚也要白皙幾分(英格拉姆小姐像西班牙人一樣黑)——但瑪麗缺乏活力,面部少有表情,眼目不見光澤。

    她無話可說,一坐下來,便像壁龛裡的雕像那樣,一動不動。

    姐妹倆都穿着一塵不染的素裝。

     那麼,我現在是不是認為,英格拉姆小姐有可能成為羅切斯特先生的意中人呢?我說不上來——我不了解他在女性美方面的好惡。

    要是他喜歡端莊,她正是端莊的典型,而且她多才多藝,充滿活力。

    我想多數有身份的人都會傾慕她,而他确實傾慕她,我似乎已有依據。

    要消除最後的一絲懷疑,就隻要看他們呆在一起時的情景就行了。

     讀者呵,你别以為阿黛勒始終在我腳邊的小凳子上端坐不動,她可不是。

    女士們一進來,她便站起來,迎了上去,端端正正鞠了一躬,并且一本正經地說: “Bonjour,mesdames.” 英格拉姆小姐帶着嘲弄的神情低頭看她,并嚷道:“哈,一個多小的玩偶!” 林恩太太說道,“我猜想她是羅切斯特先生監護的孩子——他常挂在嘴邊的法國小姑娘。

    ” 登特太太和藹地握住她的手,給了她一個吻。

    艾米和路易莎·埃希頓不約而同地叫道: “多可愛的孩子!” 随後她們把她叫到一張沙發跟前。

    此刻她就坐在沙發上,夾在她們中間,用法語和蹩腳的英語交替聊天,不但引起了年輕小姐們的注意,而且也驚動了埃希頓太太和林恩太太。

    阿黛勒心滿意足地受着大夥的寵愛。

     最後端上了咖啡,男賓們都被請了進來。

    要是這個燈火輝煌的房間還有什麼幽暗所在的話,那我就坐在暗處,被窗簾半掩着。

    拱門的帳幔再次撩起,他們進來了。

    男士們一起登場時的情景,同女賓們一樣氣派非凡。

    他們齊煞煞的都着黑色服裝,多數身材高大,有的十分年輕。

    亨利·林恩和弗雷德裡克·林恩确實精神抖擻,生氣勃勃;登特上校一身英武之氣;地方法官埃希頓先生一付紳士派頭,頭發相當白,眉毛和絡腮胡子卻依然烏黑,使他有幾分像‘perenobledetheatre’。

    英格拉姆勳爵同他的姐妹們一樣高挑個子,同她們一樣漂亮,但有着瑪麗那種冷漠、倦怠的神色。

    他似乎四肢瘦長有餘,血氣或腦力不足。

     那麼,羅切斯特先生在哪兒呢? 他最後一個進來,雖然我沒有朝拱門張望,但看到他進來了。

    我竭力要把注意力集中在鈎針上,集中在編織出來的手提包網眼上——真希望自己隻想手頭的活計,隻看見膝上的銀珠和絲線;而我卻清清楚楚地看到了他的身影,禁不住憶起了上次見到這身影時的情景,那是在他所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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