曰:“諾。
”複書一朱符,置火上,瞬息聞異香滿室,有一人來,堂堂美須眉,拖紫秉簡,揖樵者而坐。
引滿兩巡,二壺且竭。
樵者燒一鐵箸,以焌(“焌”原作“授”,明抄本作“焌”,今據《雲笈七簽》一一二改。
)紫衣者,雲:“可去,時東方明矣。
”遂各執别。
樵者因謂子芝曰:“識向來人否?少頃,可造河渎廟視之。
”子芝送樵,者訖,因過廟所,睹夜來共飲者,乃神耳,鐵箸之驗宛然。
趙鈞(“鈞”原作“君”,據《雲笈七簽》改。
)郎中時在幕府,目驗此事。
弘文館校書郎蘇悅亦寓于中條,甚熟蹤迹。
其後子芝再遇樵仙,别傳修煉之訣,且為地仙矣。
(出《神仙感遇錄》)
劉商
劉商,彭城人也,家于長安。
少好學強記,精思攻文,有胡笳十八拍,盛行于世,兒童婦女,鹹悉誦之。
進士擢第,曆台省為郎。
性耽道術,逢道士即師資之,煉丹服氣,靡不勤切。
每歎光陰甚促,筋骸漸衰,朝馳暮止,但自勞苦,浮榮世官,何益于己。
古賢皆隳官以求道,多得度世。
幸畢婚嫁,不為俗累,豈劣于許遠遊哉。
由是以病免官,道服東遊。
入廣陵,于城街逢一道士,方賣藥,聚衆極多。
所賣藥,人言頗有靈效。
衆中見(“見”原作“間”,據明抄本改。
)商,目之相異。
乃罷藥,攜手登樓,以酒為勸。
道士所談,自秦漢曆代事,皆如目睹。
商驚異,師敬之。
複言神仙道術不可得也。
及暮,商歸僑止。
道士下樓,閃然不見。
商益訝之。
商翌日,又于城街訪之。
道士仍賣藥,見商愈喜,複挈上酒樓,劇談勸醉,出一小藥囊贈商,并戲吟曰:“無事到揚州,相攜上酒樓。
藥囊為贈别,千載更何求。
”商記其吟,暮乃别去。
後商累尋之,不複見也。
乃開囊視,重紙裹一葫蘆子,得九粒藥,如麻粟,依道士口訣吞之,頓覺神爽不饑,身輕醒然。
過江遊茅山。
久之,複往宜興張公洞。
當遊之時,愛竃畫溪之景,遂于胡父渚葺居,隐于山中,近樵者猶見之。
曰:(曰字原缺,據《雲笈七簽》一一三補。
)“我劉郎中也。
”而莫知所止。
已為地仙矣。
(出《續仙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