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或有所詣,杜恚之愈甚,訟之官,雲:“聖母奸妖,不理家務。
”官收聖母付獄。
頃之,已從獄窗中飛去,衆望見之,轉高入雲中,留所着履一雙在窗下。
于是遠近立廟祠之,民所奉事,禱之立效。
常有一青鳥在祭所,人有失物者,乞問所在,青鳥即飛集盜物人之上。
路不拾遺,歲月稍久,亦不複爾。
至今海陵縣中不得為奸盜之事。
大者即風波沒溺,虎狼殺之,小者即複病也。
(出《女仙傳》)
郝姑
郝姑祠在莫州莫縣西北四十五裡。
俗傳雲,郝姑字女君。
本太原人,後居此邑。
魏青龍年中,與鄰女十人,于漚洟彙水邊挑蔬。
忽有三青衣童子,至女君前雲:“東海公娶女君為婦。
”言訖,敷茵褥于水上,行坐往來,有若陸地。
其青衣童子便在侍側,流流而下。
鄰女走告之,家人往看,莫能得也。
女君遙語雲:“幸得為水仙,願勿憂怖。
”仍言每至四月,送刀魚為信。
自古至今,每年四月内,多有刀魚上來。
鄉人每到四月祈禱,州縣長更若谒此祠,先拜然後得入。
于祠前忽生青石一所,縱橫可三尺餘,高二尺餘,有舊題雲:“此是姑夫上馬石”至今存焉。
(出《莫州圖經》)
張玉蘭
張玉蘭者,天師之孫,靈真之女也。
幼而潔素,不茹葷血。
年十七歲,夢赤光自天而下,光中金字篆文,缭繞數十尺,随光入其口中,覺不自安,因遂有孕。
母氏責之,終不言所夢,唯侍婢知之。
一旦謂侍婢曰:“吾不能忍恥而生,死而剖腹,以明我心。
”其夕無疾而終。
侍婢以白其事,母不欲違,冀雪其疑。
忽有一物如蓮花,自疈其腹而出。
開其中,得素書《本際經》十卷,素長二丈許。
幅六七寸。
文明甚妙,将非人功。
玉蘭死旬月,常有異香。
乃傳寫其經而葬玉蘭。
百餘日,大風雷雨,天地晦瞑,失經,其玉蘭所在墳圹自開,棺蓋飛在巨木之上,視之,空棺而已。
今墓在益州,溫江縣女郎觀是也。
三月九日是玉蘭飛升之日,至今鄉裡常設齋祭之。
靈真即天師之子,名衡,号曰嗣師。
自漢靈帝光和二年己未正月二十三日,于陽平化白日升天。
玉蘭産經得道,當在靈真上升之後,三國紛兢之時也。
(出《傳仙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