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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六十 女仙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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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或有所詣,杜恚之愈甚,訟之官,雲:“聖母奸妖,不理家務。

    ”官收聖母付獄。

    頃之,已從獄窗中飛去,衆望見之,轉高入雲中,留所着履一雙在窗下。

    于是遠近立廟祠之,民所奉事,禱之立效。

    常有一青鳥在祭所,人有失物者,乞問所在,青鳥即飛集盜物人之上。

    路不拾遺,歲月稍久,亦不複爾。

    至今海陵縣中不得為奸盜之事。

    大者即風波沒溺,虎狼殺之,小者即複病也。

    (出《女仙傳》) 郝姑 郝姑祠在莫州莫縣西北四十五裡。

    俗傳雲,郝姑字女君。

    本太原人,後居此邑。

    魏青龍年中,與鄰女十人,于漚洟彙水邊挑蔬。

    忽有三青衣童子,至女君前雲:“東海公娶女君為婦。

    ”言訖,敷茵褥于水上,行坐往來,有若陸地。

    其青衣童子便在侍側,流流而下。

    鄰女走告之,家人往看,莫能得也。

    女君遙語雲:“幸得為水仙,願勿憂怖。

    ”仍言每至四月,送刀魚為信。

    自古至今,每年四月内,多有刀魚上來。

    鄉人每到四月祈禱,州縣長更若谒此祠,先拜然後得入。

    于祠前忽生青石一所,縱橫可三尺餘,高二尺餘,有舊題雲:“此是姑夫上馬石”至今存焉。

    (出《莫州圖經》) 張玉蘭 張玉蘭者,天師之孫,靈真之女也。

    幼而潔素,不茹葷血。

    年十七歲,夢赤光自天而下,光中金字篆文,缭繞數十尺,随光入其口中,覺不自安,因遂有孕。

    母氏責之,終不言所夢,唯侍婢知之。

    一旦謂侍婢曰:“吾不能忍恥而生,死而剖腹,以明我心。

    ”其夕無疾而終。

    侍婢以白其事,母不欲違,冀雪其疑。

    忽有一物如蓮花,自疈其腹而出。

    開其中,得素書《本際經》十卷,素長二丈許。

    幅六七寸。

    文明甚妙,将非人功。

    玉蘭死旬月,常有異香。

    乃傳寫其經而葬玉蘭。

    百餘日,大風雷雨,天地晦瞑,失經,其玉蘭所在墳圹自開,棺蓋飛在巨木之上,視之,空棺而已。

    今墓在益州,溫江縣女郎觀是也。

    三月九日是玉蘭飛升之日,至今鄉裡常設齋祭之。

    靈真即天師之子,名衡,号曰嗣師。

    自漢靈帝光和二年己未正月二十三日,于陽平化白日升天。

    玉蘭産經得道,當在靈真上升之後,三國紛兢之時也。

    (出《傳仙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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