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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七十二 道術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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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山人 王夐 陸生 輔神通孫甑生 葉靜能 袁隐居 騾鞭客許君 杜巫 張山人 唐曹王貶衡州。

    時有張山人,技術之士。

    王常出獵,因得群鹿十餘頭,困已合,計必擒獲,無何失之,不知其處,召山人問之。

    山人曰:“此是術者所隐。

    ”遂索水,以刀湯禁之。

    少頃,于水中見一道士,長才及寸,負囊拄杖,敝敝而行。

    衆人視之,無不見者。

    山人乃取布針,就水中刺道士左足,遂見跛足而行。

    即告曰:“此人易追,止十餘裡。

    ”遂命走向北逐之,十餘裡,果見道士跛足行行,與水中見者狀貌同,遂以王命邀之。

    道士笑而來。

    山人曰:“不可責怒,但以禮求請之。

    ”道士至,王問鹿何在。

    曰:“鹿在矣。

    向見諸鹿無故即死,故哀之,所以禁隐;亦不敢放,今在山側耳。

    ”王遣左右視之,諸鹿隐于小坡而不動。

    王問其患足之由,曰:“行數裡,忽患之。

    ”王召山人,與之相視,乃舊識焉,其足尋亦平複。

    乃是郴州連山觀侯生,即從容遣之。

    未期,有一客過郴州,寄宿此觀,縛馬于觀門,糞污頗甚,觀主見而責之。

    客大怒,诟罵道士而去。

    未十日,客忽遇張山人。

    山人謂曰:“君方有大厄,蓋有所犯觸。

    ”客即說前日與道士争罵之由。

    山人曰:“此異人也,為君緻禍,卻速往辭謝之。

    增強走去不然,不可脫也。

    此為震厄。

    君今夕所至,當截一柏木,長與身齊,緻所卧處,以衣衾蓋之;身别處一屋,以棗木作釘子七枝,釘地依北鬥狀,仍建辰位,身居第二星下伏,當免矣。

    ”客大驚,登時即回,求得柏木,來郴州,宿于山館,如言設法。

    半夜,忽大風雨,雷電震于前屋,須臾電光直入所止。

    客伏于星下,不敢動。

    電入屋數四,如有搜獲之狀,不得而止。

    比明前視,柏木已為粉矣。

    客益懼,奔謝觀主,哀求生命,久而方解。

    謂客曰:“人不可輕也。

    毒蛇之輩,尚能害人,豈合無狀相仵乎!今已舍子矣。

    ”客首罪而去,遂求張山人,厚報之也。

    (出《原化記》) 王旻 太和先生王旻,得道者也。

    常遊名山五嶽,貌如三十餘人。

    其父亦道成,有姑亦得道,道高于父。

    旻常言:“姑年七百歲矣。

    ”有人知其姑者,常在衡嶽,或往來天台羅浮,貌如童嬰。

    其行比陳夏姬,唯以房中術緻不死,所在夫婿甚衆。

    天寶初,有薦旻者,诏征之,至則于内道場安置。

    學通内外,長于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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