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焉。
天王子謂律師曰:“自以為何如人?”律師曰:“吾頗聖也。
”王子曰:“師未聖,四果人耳,法琳道人即是聖人。
”律師曰:“彼破戒如此,安得為聖?”王子曰:“彼菩薩地位,非師所知。
然彼更來,師其善待之。
”律師乃改觀。
後法琳醉,猝造律師,直坐其床,吐于床下,臭穢雖甚,律師不敢嫌之。
因以手攫造功德錢,納之袖中徑去,便将沽酒市肉。
錢盡複取,律師見即與之。
後唐高祖納道士言,将滅佛法。
法琳與諸道士競論,道士慚服。
又犯高祖龍顔,固争佛法。
佛法得全,琳之力也。
佛經護法菩薩,其琳之謂乎。
(出《感通記》)
徐敬業
唐則天朝,徐敬業揚州作亂,則天讨之,軍敗而遁。
敬業竟養一人,貌類于己,而寵遇之。
及敬業敗,擒得所養者,斬其元以為敬業。
而敬業實隐大孤山,與同伴數十人結廬不通人事。
乃削發為僧,其侶亦多削發。
天寶初,有老僧法名住括,年九十餘,與弟子至南嶽衡山寺訪諸僧而居之,月餘。
忽集諸僧徒,忏悔殺人罪咎。
僧徒異之。
老僧曰:“汝頗聞有徐敬業乎?則吾身也。
吾兵敗,入于大孤山,精勤修道。
今命将終,故來此寺,令世人知吾已證第四果矣。
”因自言死期。
果如期而卒。
遂葬于衡山。
(出《紀聞》)
駱賓王
唐考工員外郎宋之問以事累貶黜,後放還,至江南。
遊靈隐寺,夜月極明,長廊行吟,且為詩曰:“鹫嶺郁苕峣龍宮鎖寂寥。
”第一聯搜奇覃思,終不如意。
有老僧點長命燈,坐大禅床,問曰:“少年夜久不寐,而吟諷甚苦,何耶?”之問答曰:“弟子業詩,适遇欲題此寺,而興思不屬。
”僧曰:“試吟上聯。
”即吟與之,再三吟諷,因曰:“何不雲樓觀滄海日,門對浙江潮?”之問愕然,訝其道麗。
又續終篇曰:“桂子月中落,天香雲外飄。
扪蘿登塔遠,刳木取泉遙。
霜薄花更發,冰輕葉未凋。
待入天台路,看餘度石橋。
”僧所贈句,乃為一篇之警策。
遲明更訪之,則不複見矣。
寺僧有知者曰:“此駱賓王也。
”之向诘之,答曰:“當徐敬業之敗,與賓王俱逃,捕之不獲。
将帥慮失大魁,得不測罪,時死者數萬人,因求類二人者函首以獻。
後雖知不死,不敢捕送,故敬業得為衡山僧,年九十餘乃卒。
賓王亦落發,遍遊名山,至靈隐,以周歲卒。
當時雖敗,且以興複唐朝為名,故人多獲脫之。
(出《本事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