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卷第九十一 異僧五

首頁
禮焉。

    天王子謂律師曰:“自以為何如人?”律師曰:“吾頗聖也。

    ”王子曰:“師未聖,四果人耳,法琳道人即是聖人。

    ”律師曰:“彼破戒如此,安得為聖?”王子曰:“彼菩薩地位,非師所知。

    然彼更來,師其善待之。

    ”律師乃改觀。

    後法琳醉,猝造律師,直坐其床,吐于床下,臭穢雖甚,律師不敢嫌之。

    因以手攫造功德錢,納之袖中徑去,便将沽酒市肉。

    錢盡複取,律師見即與之。

    後唐高祖納道士言,将滅佛法。

    法琳與諸道士競論,道士慚服。

    又犯高祖龍顔,固争佛法。

    佛法得全,琳之力也。

    佛經護法菩薩,其琳之謂乎。

    (出《感通記》) 徐敬業 唐則天朝,徐敬業揚州作亂,則天讨之,軍敗而遁。

    敬業竟養一人,貌類于己,而寵遇之。

    及敬業敗,擒得所養者,斬其元以為敬業。

    而敬業實隐大孤山,與同伴數十人結廬不通人事。

    乃削發為僧,其侶亦多削發。

    天寶初,有老僧法名住括,年九十餘,與弟子至南嶽衡山寺訪諸僧而居之,月餘。

    忽集諸僧徒,忏悔殺人罪咎。

    僧徒異之。

    老僧曰:“汝頗聞有徐敬業乎?則吾身也。

    吾兵敗,入于大孤山,精勤修道。

    今命将終,故來此寺,令世人知吾已證第四果矣。

    ”因自言死期。

    果如期而卒。

    遂葬于衡山。

    (出《紀聞》) 駱賓王 唐考工員外郎宋之問以事累貶黜,後放還,至江南。

    遊靈隐寺,夜月極明,長廊行吟,且為詩曰:“鹫嶺郁苕峣龍宮鎖寂寥。

    ”第一聯搜奇覃思,終不如意。

    有老僧點長命燈,坐大禅床,問曰:“少年夜久不寐,而吟諷甚苦,何耶?”之問答曰:“弟子業詩,适遇欲題此寺,而興思不屬。

    ”僧曰:“試吟上聯。

    ”即吟與之,再三吟諷,因曰:“何不雲樓觀滄海日,門對浙江潮?”之問愕然,訝其道麗。

    又續終篇曰:“桂子月中落,天香雲外飄。

    扪蘿登塔遠,刳木取泉遙。

    霜薄花更發,冰輕葉未凋。

    待入天台路,看餘度石橋。

    ”僧所贈句,乃為一篇之警策。

    遲明更訪之,則不複見矣。

    寺僧有知者曰:“此駱賓王也。

    ”之向诘之,答曰:“當徐敬業之敗,與賓王俱逃,捕之不獲。

    将帥慮失大魁,得不測罪,時死者數萬人,因求類二人者函首以獻。

    後雖知不死,不敢捕送,故敬業得為衡山僧,年九十餘乃卒。

    賓王亦落發,遍遊名山,至靈隐,以周歲卒。

    當時雖敗,且以興複唐朝為名,故人多獲脫之。

    (出《本事詩》)
上一頁 章節目錄 下一章
推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