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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一百 釋證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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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改心修善。

    汝此生無雜行,常正念,可複來此。

    ”因令諸僧送歸。

    思元初蘇,具三十人食,别具二人肉食,皆有贈益,由此也。

    思元活七日,又設大齋畢,思元又死。

    至曉蘇雲:“向又為菩薩所召,怒思元曰:‘吾令汝具宣報應事,何不言之?’将杖之,思元哀請乃放。

    ”思元素不食酒肉,及得再生,遂乃潔淨長齋,而其家盡不過中食。

    而思元每人集處,必具言冥中事,人皆化之焉。

    (出《紀聞》) 僧齊之 勝業寺僧齊之好交遊貴人,頗曉醫術,而行多雜。

    天寶五載五月中病卒,二日而蘇。

    因移居東禅定寺,院中建一堂,極華飾,長座橫列等身像七軀。

    自此絕交遊,精持戒。

    自言曰:“初死見錄至鬼王庭,見一段肉,臭爛在地。

    王因問曰:“汝出家人,何因殺人?”齊之不知所對。

    王曰:“汝何故杖殺寺家婢?”齊之方悟。

    先是寺中小僧何馬師與寺中青衣通,青衣後有異志,馬師怒之,因構青衣于寺主。

    其青衣,不臧之人也,寺主亦素怨之,因衆僧堂食未散,召青衣對衆。

    且棰殺之。

    齊之谏寺主曰:“出家之人,護身口意,戒律之制,造次不可違,而況集衆殺乎?”馬師贊寺主。

    寺主大怒,不納齊之,遂棰樸交至,死于堂下。

    故齊之悟王之問,乃言曰:“殺人者寺主,得罪者馬師,今何為見問?”王前臭肉,忽有聲曰:“齊之殺我。

    ”王怒曰:“婢何不起而卧言?”臭肉忽起為人,則所殺青衣。

    與齊之辯對數反,乃言曰:“當死時,楚痛悶亂,但聞旁有勸殺之聲,疑是齊之,所以訴之。

    ”王曰:“追寺主。

    ”階吏曰:“福多不可追。

    ”曰:“追馬師。

    ”吏曰:“馬師命未盡。

    ”王曰:“且收青衣,放齊之。

    ”初齊之入,見王座有一僧一馬。

    及門,僧亦出,齊之禮谒。

    僧曰:“吾地藏菩薩也。

    汝緣福少,命且盡。

    所以獨追。

    今可堅持僧戒,舍汝俗事,住閑靜寺,造等身像七軀。

    如不能得錢,彩畫亦得。

    ”齊之既蘇,遂乃從其言焉。

    (出《紀聞》) 張無是 唐天寶十二載冬,有司戈張無是居在布政坊。

    因行街中,夜鼓絕門閉,遂趨橋下而蜷。

    夜半,忽有數十騎至橋,駐馬言:“使乙至布政坊,将馬一乘往取十餘人。

    ”其二人,一則無是妻,一則同曲富叟王翁。

    無是聞之大驚。

    俄而取者至雲:“諸人盡得,唯無是妻誦金剛經,善神護之,故不得。

    ”因喝所得人名,皆應曰:“唯。

    ”無是亦識王翁,應聲答曰畢,俄而鼓動。

    無是歸家,見其妻猶誦經坐待。

    無是既至,妻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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