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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一百 釋證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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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常不外宿,吾恐汝犯夜,故誦經不眠相待。

    ”天曉,聞南鄰哭聲,無是問之,則王翁死矣。

    無是大懼,因以具告其妻,妻亦大懼。

    因移出宅,谒名僧,發誓願長齋,日則誦經四十九遍。

    由是得免。

    (出《紀聞》) 張應 曆陽張應本是魔家,娶佛家女為婦。

    妻病困,為魔事不差。

    妻曰:“我本佛家女,乞為佛事。

    ”應便往精舍中見竺昙铠,铠曰:“佛普濟衆生,但當一心受持耳。

    昙铠明當往其家。

    ”其夜,應夢見一人,長一丈四五尺,于南面趨走入門,曰:‘此家乃爾不淨。

    ’夢中見铠,随此人後而白曰:‘此處如欲發意,未可以一二責之。

    ’應眠覺,遂把火作高座。

    铠明日食時往應家,高座已成,夫妻受戒,病亦尋瘥。

    鹹康二年,應病甚,遣人呼铠,連不在。

    應死得蘇,說時(說時原作時說,據明抄本改)有數人,以鐵鈎鈎将北下一闆岸,岸下見镬湯、刀山、劍樹、楚毒之具。

    應忘昙铠字,但喚“和尚救我”,語(原無語字,據明抄本補)鈎将去人曰:“我是佛子。

    ”人曰:“汝和尚字何等?”應忘其字,但喚佛而已。

    俄轉近镬湯,有一人長一丈四五尺,捉金杵欲撞。

    應走,人怖散去。

    長人将應歸曰:“汝命盡,不得複生。

    與汝三日中,期誦三偈。

    取和尚字還。

    當令汝生(本書卷一一三張應條,當令汝生下有三日當複命過即生天矣十字)。

    遂推應著門内,便活。

    後三日複死。

    (出《神鬼傳》) 道嚴 有嚴師者,居于成都實曆寺(明抄本實曆作寶應)。

    唐開元十四年五月二十一日,于佛殿前軒,燃長明燈,忽見一巨手,在殿西軒。

    道嚴悸且甚,俯而不動。

    久之,忽聞空中語雲:“無懼無懼,吾善神也,且不敢害師之一毫。

    何俯而不動耶?”道嚴既聞,懼少解,因問曰:“檀越為何人(明抄本人作佛)?匿其軀而見其手乎?”已而聞空中對曰:“天命我護佛寺之地。

    以世人好唾佛祠地,我即以背接之,受其唾。

    由是背有瘡,漬吾肌且甚,願以膏油傅其上。

    可乎?”道嚴遂以清油置巨手中,其手即引去。

    道嚴乃請曰:“吾今願見檀越之形,使畫工寫于屋壁,且書其事以表之,冀世人無敢唾佛祠之地者。

    ”神曰:“吾貌甚陋,師見之,無得栗然耶?”道嚴曰:“檀越但見其身,勿我阻也。

    ”見西軒下有一神,質甚異,豐首巨準,嚴目呀口,體狀魁碩,長數丈。

    道嚴一見,背汗如沃。

    其神即隐去。

    于是具以神狀告畫工,命圖于西軒之壁。

    (出《宣室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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