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旨深文,奏陷賊官據合處死。
李岘執之曰:“夫事有首從,情有輕重,若一概處死,恐非含弘之義。
昔者明王用刑,殲厥渠魁,協以罔理。
況河北殘寇,今尚未平,苟容漏網,适開自新之路。
若盡行誅,是堅叛逆之心。
”守文之吏,不識大體,累日方從岘奏,陳希烈已下,定六等科罪。
呂湮驟薦器為吏部侍郎禦史大夫,器病腳腫,月餘漸亟。
瞑目即見達奚珣,但口稱:“叩頭大尹,不自由。
”左右問之,良久答曰:“達奚尹訴冤,我求之如此。
”經三月。
不止而死。
(同《譚賓錄》)
華陽李尉
唐天寶後,有張某為劍南節度史。
中元日,令郭下諸寺,盛其陳列,以縱士女遊觀。
有華陽李尉者,妻貌甚美,聞于蜀人,張亦知之。
及諸寺嚴設,傾城皆至,其從事及州縣官家人看者,所由必白于張。
唯李尉之妻不至,異之,令人潛問其鄰,果以貌美不出。
張乃令于開元寺選一大院,遣蜀之衆工絕巧者,極其妙思,作一鋪木人音聲,關戾在内,絲竹皆備,令百姓士庶,恣觀三日,雲:“三日滿,即将進内殿。
”百裡車輿阗噎。
兩日,李君之妻亦不來。
三日欲夜人散,李妻乘兜子從婢一人而至,将出宅,人已奔走啟于張矣。
張乃易其衣服先往,于院内一脫空佛中坐,觇觑之。
須臾至,先令探屋内都無人,乃下。
張見之,乃神仙之人,非代所有。
及歸,潛求李尉之家來往者浮圖尼及女巫,更緻意焉。
李尉妻皆驚而拒之。
會李尉以推事受贓,為其仆所發,張乃令能吏深文按之,奏杖六十,流于嶺徼,死于道。
張乃厚賂李尉之母,強取之,适李尉愚而陋,其妻每有庸奴之恨,遂肯。
置于州,張寵敬無與倫此。
然自此後,亦常仿佛見李尉在于其側,令術士禳謝,竟不能止。
歲餘,李之妻亦卒。
數年,張疾病,見李尉之狀,亦甚分明。
忽一日,睹李尉之妻,宛如平生,張驚前問之,李妻曰:“某感公恩深,恩有所報。
李某已上訴于帝,期在此歲,然公亦有人救拔。
但過得茲年,必無虞矣。
彼已來迎,公若不出,必不敢升公之堂,慎不可下。
”言畢而去。
其時華山道士符箓極高,與張結壇場于宅内,言亦略同。
張數月不敢降階,李妻亦同來,皆教以嚴慎之道。
又一日黃昏時,堂下東廂有叢竹,張見一紅衫子袖,于竹側招己者,以其李妻之來也。
都忘前所戒,便下階,奔往赴之。
左右随後叫呼,止之不得,至則見李尉衣婦人衣,拽張于林下,毆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