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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一百二十七 報應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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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娥 涪令妻 諸葛元崇 呂慶祖 元徽 李義琰 岐州寺主 館陶主簿 僧昙暢 午橋氏 盧叔敏 鄭生 蘇娥 漢何敞為交趾刺史,行部蒼梧郡高要縣。

    暮宿鵲奔亭,夜猶未半,有一女從樓下出,自雲:“妾姓蘇名娥,字始珠,本廣信縣修裡(“廣”信原作“信廣”,據下文及明抄本改。

    “理”明抄本作“裡”。

    )人。

    早失父母,又無兄弟,夫亦久亡。

    有雜缯帛百二十疋,及婢一人,名緻富,孤窮羸弱,不能自振,欲往傍縣賣缯,就同縣人王伯賃車牛一乘,直錢萬二千,載妾并缯,令緻富執辔。

    以前年四月十日,到此亭外,于時已暮,行人既絕,不敢前行,因即留止。

    緻富暴得腹痛,妾往亭長舍乞漿取火,亭長龔壽操刀持戟,來至車傍,問妾曰:‘夫人從何所來?車上何載?丈夫安在?何故獨行?’妾應之曰:‘何勞問之。

    ’壽因捉臂欲汙妾。

    不從,壽即以刀刺脅,妾立死,又殺緻富。

    壽掘樓下,埋妾并婢,取财物去,殺牛燒車,杠及牛骨,投亭東空井中。

    妾死痛酷,無所告訴,故來告于明使君。

    ”敞曰:“今欲發汝屍骸,以何為驗?”女子曰:“妾上下皆著白衣,青絲履,猶未朽也。

    ”掘之果然。

    敞乃遣吏捕壽,拷問具服,下廣信縣驗問,與娥語同,收壽父母兄弟皆系獄。

    敞表壽殺人,于常律不至族誅。

    但壽為惡,隐密經年,王法所不能得。

    鬼神自訴,千載無一,請皆斬之,以助陰誅,上報聽之。

    (出《還冤記》) 涪令妻 漢王忳,字少琳,為郿縣令。

    之邰亭,亭素有鬼。

    忳宿樓上,夜有女子,稱欲訴冤,無衣自進。

    忳以衣與之,進曰:“妾本涪令妻也,欲往官,過此亭宿。

    亭長殺妾大小十口,埋在樓下,取衣裳财物,亭長今為縣門下遊徼。

    ”忳曰:“當為汝報之,無複妄殺良善也。

    ”鬼投衣而去。

    忳且召遊徼問,即服。

    收同時十餘人,并殺之。

    掘取諸喪,歸其家葬之,亭永清甯。

    (原阙出處,今見《還冤記》) 諸葛元崇 瑯琊諸葛覆,宋永嘉年為九真太守,家累悉在揚都,唯将長子元崇赴職。

    覆于郡病亡,元崇始年十九,送喪欲還。

    覆門生何法僧貪其資,與伴共推元崇堕水而死,因分其财。

    元崇母陳氏夢元崇還,具叙父亡及身被殺委曲,屍骸流漂,怨酷無雙。

    奉迷累載,一旦長辭,銜悲茹恨,如何可說。

    觑欷不能自勝,又雲:“行速疲極,因卧窗下床上,以頭枕窗,明日視兒眠處,足知非虛矣。

    ”陳氏悲怛驚起,把火照兒眠處,沾濕猶如人形。

    于是舉家号泣,便如發聞。

    于時徐森之始除交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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