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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一百二十七 報應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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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道立為長史,道立即陳氏從姑兒也。

    具疏夢,托二徐驗之。

    徐道立遇諸葛喪船,驗其父子亡曰,悉如鬼語。

    乃收行兇二人,即皆款服,依法殺之,差人送喪還揚都。

    (出《還冤記》) 呂慶祖 宋永康人呂慶祖,家甚殷富,常使一奴名教子守視墅舍。

    慶祖自往案行,忽為人所殺。

    族弟無期,先貸舉慶祖錢,鹹謂為害。

    無期便齋酒脯至柩所而祝曰:“君荼酷如此,乃謂是我,魂而有靈,使知其全。

    ”既還,至三更,見慶祖來雲:“近履行,見奴教子畦疇不理,許當痛治。

    奴遂以斧砍我背,将帽塞口,因得齧奴三指,悉皆破醉。

    便取刀刺我頸,曳著後門。

    初見殺時,從行人亦在其中,而不同,執罪之失也。

    奴今欲叛,我已釘其頭著壁。

    ”言卒而遂滅。

    無期具以告其父母,潛視奴所住壁,果有一把發,以竹釘之。

    又看其指,并見傷破,錄奴诘驗,承伏。

    又問汝既反逆,何以不叛,奴曰:“頭如被擊,欲逃不得,諸同見者事相符。

    即焚教子,并其二息。

    (出《還冤記》) 元徽 後魏莊帝永安中,北海王颢入洛。

    莊帝北巡,城陽王徽舍宅為宣中寺,爾朱兆擒莊帝,徽投前洛陽令寇祖仁。

    祖仁聞爾朱兆購徽,乃斬徽首送兆。

    兆夢徽曰:“我有金二百斤,馬一百匹,在祖仁家,卿可取之。

    ”兆于是懸祖仁首于高樹,以大石墜其足,鞭棰之,問得金及馬。

    而祖仁死,時以為禍報。

    (出《廣古今五行記》,明抄本作出《伽籃記》及《還冤記》) 李義琰 唐隴西李義琰,貞觀年中,為華州縣尉。

    此縣忽失一人,莫知所在,其父兄疑一仇家所害,詣縣陳情。

    義琰案之,不能得決,夜中執燭,委細窮問。

    至夜,義琰據案俛首,不覺死人即在,猶帶被傷之狀,雲:“某乙打殺,置于某所井中,公可早驗,不然,恐被移向他處,不可尋覓。

    ”義琰即親往,果如所陳,而仇家始具款伏。

    當聞見者,莫不驚歎。

    (出《法苑珠林》) 岐州寺主 唐貞觀十三年,岐州城内有寺主,共都維那為隙,遂殺都維那,解為十二段,置于廁中。

    寺僧不見都維那久,遂告别駕楊安共來驗檢,都無蹤迹。

    别駕欲出,諸僧送别駕,見寺主左臂上袈裟,忽有些鮮血。

    别駕勘問,雲:“當殺之夜,不著袈裟,有其鮮血,是諸佛菩薩所為。

    ”竟伏誅。

    (出《廣古今五行記》) 館陶主簿 唐冀州館陶縣主簿姓周,忘其名字。

    顯慶中,奉使于臨渝關牙市。

    當去之時,佐使等二人從往,周将錢帛稍多,二人乃以土囊壓而殺之。

    所有錢帛,鹹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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