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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一百五十五 定數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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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西川,果符清師之言。

    處厚唯不喻江邊得宰相,廣求智者解焉。

    或有旁征義者,謂處厚必除淅西夏口,從是而入拜相。

    及文宗皇帝踐詐自江邸,首命處厚為相。

    至是方驗。

    與鄒平公同發帥修清公塔,因刻石記其事焉。

    又趙宗儒節制興元日,問其移動。

    遂命紙作兩句詩雲:“梨花初發杏花初,甸邑南來慶有餘。

    ”宗儒遂考之。

    清公但雲:“害風阿師取次語。

    ”明年二月,除檢校右(“右”字原本作“太後”,按《唐書》一百五十八“鄭餘慶傳”。

    元和九年拜檢校右仆射兼興元尹)仆射。

    鄭餘慶代其位。

    (出《定命錄》) 崔從 寶曆二年,崔從鎮淮南。

    五月三日,瓜步鎮申浙右試競渡船十艘,其三船平沒于金山下,一百五十人俱溺死。

    從見申紙歎憤。

    時軍司馬皇甫曙入啟事,與從同異之。

    座有宋生歸儒者語曰:“彼之禍不及怪也。

    此亦有之,人數相類,但其死不同耳。

    ”浃日,有大宴,陳于廣場,百戲俱呈。

    俄暴風雨,庭前戲者并馬數百匹,系在庑下。

    迅雷一震,馬皆驚奔,大庑數十間平塌,凡居其下者俱壓死。

    公令較其數,與浙右無一人差焉。

    (出《獨異志》) 郭八郎 河中少尹鄭複禮始應進士舉,十上不第,困厄且甚。

    千福寺僧弘道者,人言晝閉關以寐,夕則視事于陰府。

    十祈叩者,八九拒之。

    複禮方蹇踬憤惋,乃擇日齋沐候焉。

    道頗溫容之,且曰:“某未嘗妄洩于人。

    今茂才抱積薪之歎且久,不能忍耳。

    勉旃進取,終成美名。

    然其事類異,不可言也。

    ”鄭拜請其期,道曰:“唯君期,須四事相就,然後遂志。

    四缺其一,則複負冤。

    如是者骨肉相繼三榜。

    三榜之前,猶梯天之難。

    三榜之後,則反掌之易也。

    ”鄭愕視不可喻,則又拜請四事之目。

    道持疑良久,則曰:“慎勿言于人,君之成名,其事有四,亦可以為異矣。

    其一,須國家改亢元第二年;其二,須是禮部侍郎再知貢舉;其三,須是第二人姓張;其四,同年須有郭八郎。

    四者阙一,則功虧一篑矣。

    如是者賢弟、侄三榜,率須依此。

    ”鄭雖大疑其說。

    郁郁不樂,以為無複望也,敬謝而退。

    長慶二年,人有導其名姓于主文者,鄭以且非再知貢舉,意甚疑之,果不中第。

    直至改元寶曆二年,新昌楊公再司文柄,乃私喜其事,未敢洩言。

    來春果登第。

    第二人姓張,名知實,同年郭八郎,名言楊。

    鄭奇歎且久,因紀于小書之抄。

    私自謂曰,道言三榜率須如此,一之已異,其可至于再乎?至于三乎?次至故尚書右丞韓(韓明抄本作諱)憲應舉。

    大和二年,頗有籍甚之譽。

    以主文非再知舉,試日果有期周之恤。

    爾後應(原本作應後。

    據阙史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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