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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一百五十五 定數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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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和九年舉,敗于垂成。

    直至改元開成二年,高锴再司文柄,右轄私異事,明年果登上第。

    二人姓張,名棠;同年郭八郎,名植。

    因又附于小書之末。

    三榜雖欠其一,兩榜且無小差。

    閨門之内,私相謂曰:“豈其然乎?”時僧弘道已不知所往矣。

    次至故驸馬都尉颢應舉,時譽轉洽。

    至改元會昌之二年,禮部柳侍郎璟再司文柄,都尉以狀頭及第。

    第二人姓張,名潛;同年郭八郎,名京。

    弘道所說無差焉。

    (出《野史》) 張宣 杭州臨安縣令張宣,寶曆中,自越府戶曹掾調授本官。

    以家在浙東,意求蕭山宰。

    去唱已前三日,忽夢一女子年二十餘,修刺來谒。

    宣素真介,夢中不與女子見。

    女子雲:“某是明年邑中之客,安得不相見耶?”宣遂見之。

    禮貌甚肅。

    曰:“妾有十一口,依在貴境,有年數矣。

    今聞明府将至,故來拜谒。

    ”宣因問縣名,竟不對。

    宣告其族人曰:“且志之。

    及後補湖州安吉縣令,宣以家事不便,将退之。

    其族人曰:“不然,前夕所夢女子,非“安”字乎?十一口非吉字乎?此陰骘已定,退亦何益。

    ”宣悟且笑曰:“若然,固應有定。

    ”遂受之。

    及秩滿,數年又将選。

    時江淮水歉,宣移家河南,固求宋亳一官,将引家往。

    又夢前時女子,顔貌如舊,曰:“明府又當宰邑,妾之邑也。

    ”宣曰:“某前已為夫人之邑,今豈再授乎?”女子曰:“妾自明府罷秩,當即遷之居。

    今之所止,非舊地。

    然往者家屬,凋喪略盡,今唯三口為累耳。

    明府到後數月,亦當辭去。

    ”言訖,似若凄怆,宣亦未谕。

    及唱官,乃得杭州臨安縣令。

    宣歎曰:“三口臨字也。

    數月而去,吾其憂乎?”到任半年而卒。

    (出《前定錄》) 韓臯 昌黎韓臯,故晉公滉之支孫。

    博通經史。

    太和五年,自大理丞調選,平判入第。

    名第既不絕高,又非馳逐而緻,為後輩所谑。

    時太常丞馮芫除嶽州刺史,因說人事固有前定。

    德皇之末,芫任太常寺奉禮。

    于時與臯同官。

    其年前進士時元佐,任協律郎。

    三人同約上丁日釋奠武成王廟行事。

    芫住常樂,臯任親仁,元佐任安邑。

    芫鼓動,拉二官同之太平興道西南角。

    元佐忽雲:“某适馬上與二賢作一善夢,足下二人皆判入等,何也?請記之。

    ”芫固書之,紀于箧中。

    憲宗六年,芫判入等,授興平縣尉。

    臯實無心望于科第,此後二十七八年,臯方判入等,皆不差忒,芫臨發嶽陽,召臯,特說當時之事,并取箧中所記以示之,曰:“諸公何足為谑,命使之然。

    ”臯亦去(“去”疑是“雲”字),未嘗暫忘,則仆與公,何前後相懸如此?臯其年授大理正。

    (出《續定命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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