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相識,語相泣也。
安居曾事郭尚書,則為仲翔洗沐,賜衣裝,引與同坐,宴樂之。
安居重保安行事,甚寵之。
于是令仲翔攝治下尉。
仲翔久于蠻中,且知其款曲,則使人于蠻洞市女口十人,皆有姿色。
既至,因辭安居歸北,且以蠻口贈之。
安居不受曰:"吾非市井之人,豈待報耶?欽吳生分義,故因人成事耳。
公有老親在此,且充甘膳之資。
"仲翔謝曰:"鄙身得還,公之恩也。
微命得全,公之賜也。
翔雖瞑目,敢忘大造。
但此蠻口,故為公求來。
公今見辭,翔以死請。
"安居難違,乃見其小女曰:"公既頻繁有言,不敢違公雅意。
此女最小,常所鐘愛。
今為此女,受公一小口耳。
"因辭其九人。
而保安亦為安居厚遇,大獲資糧而去。
仲翔到家,辭親凡十五年矣。
卻至京,以功授蔚州錄事叅軍,則迎親到官。
兩歲,又以優授代州戶曹叅軍,秩滿内憂。
葬畢,因行服墓次,乃曰:"吾賴吳公見贖,故能拜職養親。
今親殁服除,可以行吾志矣。
"乃行求保安。
而保安自方義尉選授眉州彭山丞。
仲翔遂至蜀訪之。
保安秩滿,不能歸,與其妻皆卒于彼,權窆寺内。
仲翔聞之,哭甚哀。
因制衰麻,環珮加杖,自蜀郡徒跣,哭不絕聲。
至彭山,設祭酹畢,乃出其骨,每節皆墨記之(墨記骨節,書其次第,恐葬斂時有失之也),盛于練囊。
又出其妻骨,亦墨記貯于竹籠。
而徒跣親負之,徒行數千裡,至魏郡。
保安有一子,仲翔愛之如弟。
于是盡以家财二十萬,厚葬保安。
仍刻石頌美。
仲翔親廬其側,行服三年。
既而為岚州長史,又加朝散大夫。
攜保安子之官,為娶妻,恩養甚至。
仲翔德保安不已。
天寶十二年,詣阙,讓朱绂及官子保安之子以報。
時人甚高之。
初,仲翔之沒也,賜蠻首為奴。
其主愛之,飲食與其主等。
經歲,仲翔思北,因逃歸。
追而得之,轉賣于南洞。
洞主嚴惡,得仲翔,苦役之,鞭笞甚至。
仲翔棄而走,又被逐得,更賣南洞中。
其洞号菩薩蠻,仲翔居中經歲,因厄複走,蠻又追而得之,複賣他洞。
洞主得仲翔,怒曰:"奴好走,難禁止邪?"乃取兩闆,各長數尺,令仲翔立于闆,以釘自("自"原作"其",據明抄本改)足背釘之,釘達于木。
每役使,常帶二木行。
夜則納地檻中,親自鎖閉。
仲翔二足,經數年瘡方愈。
木鏁地檻,如此七年,仲翔初不堪其憂。
保安之使人往贖也,初得仲翔之首主。
展轉為取之,故仲翔得歸焉。
(出《紀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