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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一百七十二 精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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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

    慎擇司存,移此系者,細而劾之,仍給以酒食湯沐,以平人待之。

    鍵戶棘垣,不使系于外。

    然後遍勘在城伍作行人,令各供通。

    近來應與人家安厝墳墓多少去處文狀。

    既而一面诘之曰:"汝等與人家舉事,還有可疑者乎?"有一人曰:"某于一豪家舉事,具言殺卻一奶子,于牆上舁過,兇器中甚似無物,見在某坊。

    發之,果得一女首級。

    遂将首對屍,令訴者驗認。

    雲:"非也。

    "遂收豪家鞠之,豪家伏辜而具款。

    乃是殺一奶子,函首而葬之,以屍易此良家之婦,私室蓄之。

    豪土乃全家棄市。

    籲!伍辭察獄,得無慎乎?(出《玉堂閑話》) 許宗裔 蜀之将帥,鮮不好貨。

    有許宗裔者,分符仗钺,獨守廉隅。

    嘗典劍州,民有緻寇者,燈下認識暴客,待曉告巡,其賊不禁拷捶,遠首其罪,囚而送州。

    宗裔引慮,缧囚紛訴,且言絲鈎绔乃是家物,與劫主遞有詞說。

    宗裔促命兩缲絲車,又各赍绔卷時胎心,複用何物?一雲杏核,一雲瓦子,因令相退下線,見杏核,與囚款同。

    仍以絲鈎安車,量其輕重大小,亦是囚家本物。

    即被劫者有妄認之過,巡捕吏伏拷決之辜,指顧之間,為雪冤枉,乃良吏也。

    (出《北夢瑣言》) 劉方遇 鎮州士人劉方遇家财數十萬。

    方遇妻田氏早卒,田之妹為尼,常出入方遇家。

    方遇使尼發長,為繼室。

    田有令遵者,方遇之妻弟也。

    善貨殖,方遇以所積财,令令遵興殖。

    方遇有子年幼,二女皆嫁。

    方遇疾卒,子幼,不能督家業。

    方遇妻及二女,以家财素為令遵興殖,乃舉族合謀,請以令遵姓劉,為方遇繼嗣。

    即令鬻券人安美,為親族請嗣券書。

    即定,乃遣令遵服斬衰居喪。

    而二女初立令遵時,先邀每月供财三萬。

    及後求取無厭,而石李二夫,教二女詣本府論訴雲:令遵冒姓,奪父家财。

    令遵下獄。

    石李二夫族與本府要(要原作安,據明抄本改)吏親黨上在府帥判官、行軍司馬,随使都押衙,各受方遇二女賂錢數千缗,而以令遵與姊及書券安美同情共盜,俱棄市。

    人知其冤。

    府帥李從敏,令妻來朝,慎事發,令内弟彌縫。

    侍禦史趙都嫉惡論奏,明宗驚怒,下鎮州,委副使符蒙按問。

    果得事實。

    自親吏高知柔,及判官行軍司馬,并通貨僧人、婦人,皆棄市。

    唯從敏初削官停任,中宮祈哀,竟罰一季俸。

    議者以受賂曲法殺人,而八議之所不及,失刑也。

    安重誨誅後,王貴妃用事故也。

    (出《北夢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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