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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一百八十七 職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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宰相 上事 蘇瑰 兩省 獨孤及 參酌院 陽城 呂溫 韋絢 李程 雜說 禦史 同州禦史 崔遠 嚴武 押班 台門 曆五院 韓臯 雜說 使職 尚書省 崔日知 度支 柳辟 省橋 秘書省 魚袋 莎廳 宰相 凡拜相禮,絕班行。

    府縣載沙填路,自私第至于子城東街,名曰沙堤。

    有服假,或問疾,百僚就第。

    有司設幕次,排班。

    元日冬至立仗,大官皆備珂傘,列燭有五六百炬,謂之火城。

    宰相火城将至,則皆撲滅以避。

    宰相判四方之事有都堂,處分有司有堂帖,下次押名曰花押,黃敕既下,小異同曰黃帖,宰相呼為堂老。

    初百官早朝,必立馬建福望仙門外。

    宰相則于光宅車坊,以避風雨。

    元和初,始置待漏院。

    (出《國史補》) 上事 凡中書門下,并于西省上,以便禮儀。

    五品以上,宰相送上,乃并卿參。

    (出《國史補》) 蘇瑰 景龍三年,蘇瑰除尚書右仆射。

    時公卿大臣初拜官者,例計獻食,名曰燒尾。

    瑰因侍内宴,将作大匠宗晉卿謂曰:"拜仆射,竟不燒尾,豈不善邪?"帝默然。

    瑰奏曰:"臣聞宰相者,主陰陽,助天理物。

    今粒食踴貴,百姓不足,臣見宿衛兵,至有三日不得食者。

    臣愚不稱職,所以不敢燒尾。

    "(出《譚賓錄》) 兩省 谏議無事不入:每遇入省,有廚食四孔炙。

    中書舍人時謂宰相判官;宰相親嫌,不拜知制诰為屧腳。

    又雲:"不由三字,直拜中書舍人者,謂之撻額裹頭。

    其制诰之本,出自王言,皆人主所為。

    故漢光武時,第五倫為督鑄錢掾,見诏書而歎曰:"此聖明主也,一見決矣。

    "近者凡有诏敕,皆責成群下。

    褒貶之言,哲王所慎。

    凡百具寮,王公卿士,始褒則謂其珪璋特達,善無可加;旋有貶黜,則比以鬥筲下才,罪不容責。

    同為一士("士"原作"字",據明抄本改)之行,固出君上之言,愚智生于倏忽,是非變于俄傾。

    蓋天子無戲言,言之苟失,則取尤天下。

    (出《盧氏雜說》) 獨孤及 獨孤及求知制诰,試見元載。

    元知其所欲,迎謂曰:"制诰阿誰堪?"及心知不我與而與他也,乃薦李纾。

    時楊炎在閣下,忌及之來,故元阻之,乃二人力也。

    (出《嘉話錄》) 參酌院 長慶初,穆宗以刑法為重。

    每大獄,有司斷罪,又令給事中中書舍人參酌出入之,百司呼為參酌院。

    (出《國史補》) 陽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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