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易之 王準 王毛仲 李林甫 盧絢 李輔國 韋渠牟 魚朝恩 元載路岩 高湘
盧隐
張易之
張易之、昌宗,時初入朝,官位尚卑,谄附者乃呼為五郎、六郎。
自後因以成俗。
張昌儀兄弟恃易之、昌宗之寵,所居奢溢,逾于王者。
末年,有人題其門曰:一兩絲,能得幾時絡?昌儀見之,遽命筆續其下曰:一日即足。
未幾禍及。
張昌宗之貴也,武三思謂之王子晉後身,為詩以贈之,詩至今猶存。
(出《國史異纂》)
王準
王鉷之子準為衛尉少卿,出入宮中,以鬥雞侍帝左右。
時李林甫方持權恃勢。
林甫子岫為将作監,以入侍帷幄。
岫常為準所侮,而不敢發一言。
一旦準盡率其徒過驸馬王瑤私("私"原作"弘",據許刻本改)第。
瑤望塵趨拜,準挾彈,命中于瑤巾冠之上,因折其玉簪,以為簪(明皇雜錄"簪"作"取")笑樂。
遂緻酒張樂,永穆公主親禦匕,公主即帝之長女也,仁孝端淑,頗推于戚裡,帝特所鐘愛。
準既去,或有謂瑤曰:"鼠輩雖恃其父勢,然長公主,帝愛女,君待之或阙,帝豈不介意邪?"瑤曰:"天子怒,無所畏;但性命系七郎,安敢不爾?"時人多呼為七郎。
其盛勢橫暴,人之所畏也如是。
(出《明皇雜錄》)
王毛仲
王毛仲本高麗人,玄宗在藩邸,與李宜得服勤左右,帝皆愛之。
每待宴,與姜皎同榻,坐于帝前。
既而貴倨恃舊,益為不法。
帝常優容之,每遣中官問訊。
毛仲受命之後,稍不如意,必恣其淩辱,而後遣還。
高力士、楊思勖忌之頗深,而未嘗敢言于帝。
毛仲妻李氏既誕育三日,帝命力士賜以酒食金帛甚厚,仍命其子為五品官。
力士既還,帝曰:"毛仲喜否,複有何詞?"力士曰:"出其兒以示臣,熟眄褓中曰:"此兒豈不消三品官?"帝大怒曰:"往誅韋氏,此賊尚持兩端,避事不入,我未嘗言之。
今敢以赤子恨我邪?"由是恩義益衰。
帝自先天在位後十五年,至開府者唯四人。
後父王仁皎、姚崇、宋璟、王毛仲而已。
(出《明皇雜錄》)
李林甫
張九齡在相位,有謇谔匪躬之誠。
玄宗既在位年深,稍怠庶政。
每見帝,無不極言得失。
李林甫時方同列,聞帝意,陰欲中之。
時欲加朔方節度使牛仙客實封,九齡因稱其不可。
甚不葉帝意。
他日,林甫請見,屢陳九齡頗懷诽謗。
于時方秋,帝命高力士持白羽扇以賜,将寄意焉。
九齡惶恐,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