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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一百八十八 權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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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易之 王準 王毛仲 李林甫 盧絢 李輔國 韋渠牟 魚朝恩 元載路岩 高湘 盧隐 張易之 張易之、昌宗,時初入朝,官位尚卑,谄附者乃呼為五郎、六郎。

    自後因以成俗。

    張昌儀兄弟恃易之、昌宗之寵,所居奢溢,逾于王者。

    末年,有人題其門曰:一兩絲,能得幾時絡?昌儀見之,遽命筆續其下曰:一日即足。

    未幾禍及。

    張昌宗之貴也,武三思謂之王子晉後身,為詩以贈之,詩至今猶存。

    (出《國史異纂》) 王準 王鉷之子準為衛尉少卿,出入宮中,以鬥雞侍帝左右。

    時李林甫方持權恃勢。

    林甫子岫為将作監,以入侍帷幄。

    岫常為準所侮,而不敢發一言。

    一旦準盡率其徒過驸馬王瑤私("私"原作"弘",據許刻本改)第。

    瑤望塵趨拜,準挾彈,命中于瑤巾冠之上,因折其玉簪,以為簪(明皇雜錄"簪"作"取")笑樂。

    遂緻酒張樂,永穆公主親禦匕,公主即帝之長女也,仁孝端淑,頗推于戚裡,帝特所鐘愛。

    準既去,或有謂瑤曰:"鼠輩雖恃其父勢,然長公主,帝愛女,君待之或阙,帝豈不介意邪?"瑤曰:"天子怒,無所畏;但性命系七郎,安敢不爾?"時人多呼為七郎。

    其盛勢橫暴,人之所畏也如是。

    (出《明皇雜錄》) 王毛仲 王毛仲本高麗人,玄宗在藩邸,與李宜得服勤左右,帝皆愛之。

    每待宴,與姜皎同榻,坐于帝前。

    既而貴倨恃舊,益為不法。

    帝常優容之,每遣中官問訊。

    毛仲受命之後,稍不如意,必恣其淩辱,而後遣還。

    高力士、楊思勖忌之頗深,而未嘗敢言于帝。

    毛仲妻李氏既誕育三日,帝命力士賜以酒食金帛甚厚,仍命其子為五品官。

    力士既還,帝曰:"毛仲喜否,複有何詞?"力士曰:"出其兒以示臣,熟眄褓中曰:"此兒豈不消三品官?"帝大怒曰:"往誅韋氏,此賊尚持兩端,避事不入,我未嘗言之。

    今敢以赤子恨我邪?"由是恩義益衰。

    帝自先天在位後十五年,至開府者唯四人。

    後父王仁皎、姚崇、宋璟、王毛仲而已。

    (出《明皇雜錄》) 李林甫 張九齡在相位,有謇谔匪躬之誠。

    玄宗既在位年深,稍怠庶政。

    每見帝,無不極言得失。

    李林甫時方同列,聞帝意,陰欲中之。

    時欲加朔方節度使牛仙客實封,九齡因稱其不可。

    甚不葉帝意。

    他日,林甫請見,屢陳九齡頗懷诽謗。

    于時方秋,帝命高力士持白羽扇以賜,将寄意焉。

    九齡惶恐,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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