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賓錄》)
太真妃
太真妃嘗因妒忌,有語侵上。
上怒甚。
令高力士以辎車載送還其家。
妃悔恨号泣,抽刀剪發,授力士曰:"珠玉珍異,皆上所賜,不足充獻。
唯發父母所生,可達妾意。
望為申妾萬一慕戀之誠。
"上得發,揮涕潣("潣"字原缺,據明抄本補。
)然。
遽命力士召之歸。
(出《貴妃傳》,明抄本作出《開元傳》,接見《開天傳信記》)
李林甫
玄宗在東都,宮中有怪。
明日,召宰相,欲西幸。
裴稷山、張("張"原作"西",據《國史補》改。
)曲江谏曰:"百姓場圃未畢,請候冬間。
"是時,李林甫初拜相。
竊知上意,及罷退,佯為蹇步。
上問:"何故腳疾。
"對曰:"臣非病足,願獨奏事。
"乃言二京陛下東西宮也。
将欲駕幸,何用擇時?設有妨于刈獲,獨免過路賦稅。
臣請宣示有司,即日西幸。
"上大悅。
自此駕幸長安,不複東矣。
旬日,耀卿、九齡俱罷,而牛仙客進。
(出《國史補》)
又李林甫居相位一十九年,誅鋤海内人望。
自儲君以下,無不累息。
初開元後,姚宋等一二老臣,多獻可替否,以争天下大體。
天下既理,上心亦泰。
張九齡上所拔,頗以後進少之。
九齡尤謇谔,數犯上,上怒而逐之。
上雄才豁達,任人不疑。
晚得林甫,養成君欲,未嘗有逆耳之言,上愛之。
遂深居高枕,以富貴自樂。
大臣以下,罕得對見,事無大小,責成林甫。
林甫雖不文,而明練吏事,慎守綱紀,衣冠非常調,無進用之門。
而陰賊忍殺,未嘗以愛憎見于容色。
上左右者雖饔人厮養,無不略之,故動靜辄知。
李适之初入相,疏而不密,林甫賣之。
乃曰:"華山之下有金礦焉,采之可以富國。
上未知之耳。
"适之善其言,他日,從容以奏,上悅。
顧問林甫,林甫曰:"臣知之久矣。
華山陛下本命也,王氣所在,不可發之。
故臣不敢言。
"上遂薄适之。
因曰:"自今奏事,先與林甫議之,無輕脫。
"自是适之束手矣。
非其所引進,皆以罪誅。
威震海内,谏官但持祿養資,無敢論事。
獨補缺杜中猶再上疏。
翌日,被黜為下邽令。
林甫召諸谏官謂曰:"今明主在上,群臣将順之不暇,何用多言。
君不見立仗馬乎?終日無聲,而食三品料;及其一鳴,即黜去。
雖欲再鳴,其可得乎。
"由是谏诤之路絕失。
晚年多冤仇,懼其報複。
出廣車仆,金吾靜街,前驅百步之外。
居則以磚壘屋,以闆幙牆。
家人警衛,如禦大敵。
其自防也如此。
故事,宰臣騎從,三五人而已。
士庶不避于路。
至是騎從百餘人,為左右翼,公卿以下趨避,自林甫始也。
(出《譚賓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