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卷第二百六十九 酷暴三

首頁
果來。

    知與镒偶語。

    杞遽至镒閭中,詹趨避。

    杞遂言密事。

    镒曰:"殿中鄭侍禦在此。

    "杞佯愕曰:"向者所言,非他人所宜聞也。

    "後深劾詹之罪,以排嚴郢。

    三司使方按二人,獄猶未具,而杞已奏殺詹黜郢。

    中外側目。

    (出《譚賓錄》) 襄樣節度 襄陽人善為漆器,天下取法,謂之襄樣。

    及于司空為師,多暴;鄭元鎮河中,亦暴,遠近呼為襄樣節度。

    (出《國史補》) 襄陽人很善于油漆家具,天下各地都學習他們的樣子,人們都稱為襄樣。

    等到襄陽人做了主管牢獄的長官,多數人都很殘暴。

    當時鄭元鎮守河中,也很殘暴,遠近都稱他為襄樣節度使。

    $ 史牟 史牟榷鹽于解縣,初變榷法,以中朝廷。

    有外甥十餘歲,從牟檢畦(畦原作哇,據明抄本改),拾鹽一顆以歸。

    牟知,立杖殺之。

    共姊哭而出救,已不及矣。

    (出《國史補》) 李紳 李紳以舊宰相鎮一方,恣威權。

    凡戳有罪,猶待秋分,永甯吳尉弟湘,無辜盛夏被殺。

    崔元藻銜德裕斥己,即翻其辭,因言禦史覆獄還,皆對天子,别白是非。

    權軋天下,使不得對,具獄不付有司,但用紳奏而置湘死。

    是時德裕已失權,而宗闵故黨令狐绹、崔铉、白敏中,皆當路,因是逞憾。

    以利誘動元藻等,使三司結紳,杖钺作藩,虐殺良平,準神龍诏書。

    酷吏殁者,官爵皆奪。

    子孫不得進宦。

    紳雖亡,請從春秋戮死之比(比字原缺,據《新唐書》六一《李紳傳》補)。

     诏削紳三官,子孫不得仕,貶德裕等。

    擢汝納左拾遺,元藻武功令。

    始紳以文藝、節操見用,然所至務為威烈,或陷暴刻,故卒坐湘冤雲。

    唐李紳既治淮南,決吳湘獄。

    持法峻,犯者無宥。

    狡吏奸豪潛形疊迹。

    然出于獨見,僚佑莫敢言。

    評事李元将弟仲将僑寓江都,李公羁旅時,每館于元将而叔呼焉。

    榮達後,元将稱弟稱侄皆不悅,及為孫,方似相容。

    又有崔巡官居鄭圃,與紳同年之舊,特來谒。

    才及旅次,家仆與市人競。

    诘其所以,仆曰:"宣州館驿崔巡官下。

    "仆與市人皆抵極法,令捕崔至,曰:"昔常識君,到此何不相見。

    "崔叩頭謝曰:"适憩旅舍,日已遲晚,相公尊重,非時不敢具陳畢禮,伏希哀憐,獲歸鄉裡。

    "遂縻之,具罪笞二十,送過秣陵,貌若死灰,莫敢恸哭。

    時人相謂曰:"李公宗叔翻為孫子,故人忽作流囚。

    "于是邑客黎人,懼罹不測,渡江淮者衆
上一頁 章節目錄 下一頁
推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