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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二百六十九 酷暴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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矣。

    主吏啟曰:"戶口逃亡不少。

    "紳曰:"汝不見掬麥乎?秀者在下,粃粏随流者不必報來。

    "忽有少年,勢似疏簡,自雲辛氏子,谒紳。

    晤對間未甚周至。

    先是白尚書寄元相公詩曰:"悶勸迂辛酒,閑吟短李詩。

    "蓋謂辛丘度性迂嗜酒,李紳短而能詩。

    辛氏即丘度子也,謂李曰:"小子每憶白二十二丈詩:"悶勸疇昔酒,閑吟二十丈詩。

    "李笑曰:"辛大有此狂兒,吾敢不存舊矣。

    "凡是官族,相抉辛氏子之能忤誕。

    丞相之受侮,剛腸暫屈乎。

    又有一曹官到任,儀質頗似府公,李見而惡之。

    書其狀曰:"着青把笏,也請料錢。

    睹此形骸,足可傷歎。

    "左右皆竊笑焉。

    又宿将有過請罰,紳雲:"老兵倚恃年老而刑不加,若在軍門,一百也決。

    "竟不免檢槚楚。

    (出《去溪友議》,據談氏初印本附錄) 胡淛 潘之南七十裡至辦州為陵水郡。

    辦之守曰胡淛,故淮西吳少誠之卒。

    鸱張荒陬,多法河朔叛将所為。

    且好蹴鞠,南方馬痹小,不善馳騁,淛每召将吏鞠,且患馬之不習,便更命夷民十餘輩肩輿,淛辇揮杖,肩者且走且擊,旋環如風。

    稍怠,淛即以策叩其背,亟(紀力反)鞭亟走,用為笑樂。

    嘻!淛一叛卒耳,彼雖夷獠,天子之民也。

    天意豈使可封者受毒痛于可誅者乎?淛之不道,彈人刳孕,斯近之矣。

    豈命吏者以遠人為刍狗耶?何其用斯人也毒虐一方之民哉?後一歲,淛以罪聞,诏流于九直。

    自辦五十裡至羅州為招義郡。

    郡旁海,海有煮海場三。

    然郡民盜煮,亦不能禁。

    郡多蜜,潔白如雪。

    (出《投荒雜錄》,原缺,據談氏初印本附錄) 韋公幹 崔州東南四十裡至瓊山郡,太守統兵五百人,兼儋、崖、振、萬、安五郡招讨使。

    凡五郡租賦,一供于招讨使。

    四郡之隸于瓊,瓊隸廣海中。

    五州歲賦,廉使不得有一缗,悉以給瓊。

    軍用軍食,仍仰給于海北諸郡。

    每廣州易帥,仍賜錢五十萬以犒秩。

    瓊守雖海渚,歲得金錢,南邊經略使不能及。

    郡守韋公幹者,貪而且酷,掠良家子為臧獲,如驅犬豕。

    有女奴四百人,執業者太半,有織花缣文紗者、有伸角為器者、有镕鍛金銀者、有攻珍木為什具者。

    其家如市,日考月課,唯恐不程。

    公幹前為愛州刺史,境有馬援銅柱,公幹推镕,貨與賈胡。

    土人不知伏波所鑄,且謂神物,哭曰:"使君果壞是,吾屬為海神所殺矣。

    "公幹不聽,百姓奔訴于都護韓約。

    約遺書責辱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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