矣。
主吏啟曰:"戶口逃亡不少。
"紳曰:"汝不見掬麥乎?秀者在下,粃粏随流者不必報來。
"忽有少年,勢似疏簡,自雲辛氏子,谒紳。
晤對間未甚周至。
先是白尚書寄元相公詩曰:"悶勸迂辛酒,閑吟短李詩。
"蓋謂辛丘度性迂嗜酒,李紳短而能詩。
辛氏即丘度子也,謂李曰:"小子每憶白二十二丈詩:"悶勸疇昔酒,閑吟二十丈詩。
"李笑曰:"辛大有此狂兒,吾敢不存舊矣。
"凡是官族,相抉辛氏子之能忤誕。
丞相之受侮,剛腸暫屈乎。
又有一曹官到任,儀質頗似府公,李見而惡之。
書其狀曰:"着青把笏,也請料錢。
睹此形骸,足可傷歎。
"左右皆竊笑焉。
又宿将有過請罰,紳雲:"老兵倚恃年老而刑不加,若在軍門,一百也決。
"竟不免檢槚楚。
(出《去溪友議》,據談氏初印本附錄)
胡淛
潘之南七十裡至辦州為陵水郡。
辦之守曰胡淛,故淮西吳少誠之卒。
鸱張荒陬,多法河朔叛将所為。
且好蹴鞠,南方馬痹小,不善馳騁,淛每召将吏鞠,且患馬之不習,便更命夷民十餘輩肩輿,淛辇揮杖,肩者且走且擊,旋環如風。
稍怠,淛即以策叩其背,亟(紀力反)鞭亟走,用為笑樂。
嘻!淛一叛卒耳,彼雖夷獠,天子之民也。
天意豈使可封者受毒痛于可誅者乎?淛之不道,彈人刳孕,斯近之矣。
豈命吏者以遠人為刍狗耶?何其用斯人也毒虐一方之民哉?後一歲,淛以罪聞,诏流于九直。
自辦五十裡至羅州為招義郡。
郡旁海,海有煮海場三。
然郡民盜煮,亦不能禁。
郡多蜜,潔白如雪。
(出《投荒雜錄》,原缺,據談氏初印本附錄)
韋公幹
崔州東南四十裡至瓊山郡,太守統兵五百人,兼儋、崖、振、萬、安五郡招讨使。
凡五郡租賦,一供于招讨使。
四郡之隸于瓊,瓊隸廣海中。
五州歲賦,廉使不得有一缗,悉以給瓊。
軍用軍食,仍仰給于海北諸郡。
每廣州易帥,仍賜錢五十萬以犒秩。
瓊守雖海渚,歲得金錢,南邊經略使不能及。
郡守韋公幹者,貪而且酷,掠良家子為臧獲,如驅犬豕。
有女奴四百人,執業者太半,有織花缣文紗者、有伸角為器者、有镕鍛金銀者、有攻珍木為什具者。
其家如市,日考月課,唯恐不程。
公幹前為愛州刺史,境有馬援銅柱,公幹推镕,貨與賈胡。
土人不知伏波所鑄,且謂神物,哭曰:"使君果壞是,吾屬為海神所殺矣。
"公幹不聽,百姓奔訴于都護韓約。
約遺書責辱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