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有。
(原缺,據談氏初印本附錄)
侯四娘
至德元年,史思明未平,衛州有婦人侯四娘等三人,刺血谒于軍前,願入義營讨賊。
(出《獨異志》,原缺,據談氏初印本附錄)
鄭路女
鄭路昆仲有為江外官者,維舟江渚。
群偷奄至,即以所有金帛羅列岸上,而恣賊運取。
賊一不犯,曰:"但得侍禦小娘子足矣。
"其女則美色,賊潛知之矣。
骨肉相顧,不知所以答。
女欣然請行。
其賊即具小舟,載之而去。
謂賊曰:君雖為偷,得無所居與親屬焉?然吾家衣冠族也。
既為汝妻,豈以無禮見逼。
若達所止,一會親族,以托好仇足矣。
"賊曰:"諾。
"又指所偕來二婢曰:"公既以偷為名,此婢不當有,為公計,不若歸吾家。
"賊以貌美,其言且順,顧已無不可者,即自鼓其棹,載二婢而去。
女于是赴江而死。
(出《玉泉子》,原缺,據談氏初印本附錄)
鄒仆妻
梁末龍德壬午歲,襄州都軍務鄒景溫移職于徐,亦绾都軍之務。
有勁仆(失其姓名),自恃拳勇,獨與妻策驢以路。
至宋州東芒砀澤,素多賊盜,行旅或孤,則鮮有獲免者。
其日與妻偕憩于坡之半雙柳樹下,大咤曰:"聞此素多豪客,豈無一人與吾曹決勝負乎!"言粗畢,有五六盜自叢薄間躍出,一夫自後雙手交抱,搏而仆之,其徒遽扼其喉,抽短刃以斷之。
斯仆随身兵刃。
略無所施,蓋掩其不備也。
唯妻在側,殊無惶駭,但矯而大呼曰:"快哉!今日方雪吾之恥也。
吾比良家之子,遭其俘掠,以緻于此。
孰謂無神明也!"賊謂誠至而不殺,與行李并二驢驅以南邁。
近五六十裡,至亳之北界,達孤莊南而息焉。
莊之門有器甲,葢近戍辷警之卒也。
其婦遂徑入村人之中堂,盜亦謂其謀食,不疑也。
乃泣拜其總首,且告其夫适遭屠戮之狀。
總首聞之,潛召其徒,俱時執縛,唯一盜得逸。
械送亳城,鹹棄于市。
其婦則返襄陽,還削為尼,誓終焉之志。
(出《玉堂閑話》,原缺,據談氏初印本附錄)
歌者婦
南中有大帥,世襲爵位,然頗恣橫。
有善歌者。
與其夫自北而至,頗有容色。
帥聞而召之。
每入,辄與其夫偕至,更唱疊和,曲有餘态。
帥欲私之,婦拒而不許。
帥密遣人害其夫而置婦于别室,多其珠翠,以悅其意。
逾年往詣之,婦亦欣然接待,情甚婉娈。
及就榻。
婦忽出白刃于袖中,擒帥而欲刺之。
帥掣肘而逸,婦逐之。
适有二奴居前阖其扉,由是獲免。
旋遣人執之,已自斷其頸矣。
(出《玉堂閑話》,原缺,據談氏初印本附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