猶生也。
"終不從逆賊手,遂遇害。
保晦歸,左右曰:"夫人死矣。
"保晦号而絕。
(未注出處,談氏引自《新唐書》)
高彥昭女
高愍女名妹妹。
父彥昭,事正己,及納拒命,質其妻子,使(子使二字原空缺,據黃本補)守濮陽。
建中二年,挈城歸河南都統劉玄佐。
屠其家,時女七歲,母李憐其幼,請免死為婢,許之。
女不肯曰:"母兄皆不免,何賴而生。
"母兄将被刑,遍拜四方,女問故,答曰:"神可祈也。
"女曰:"我家以忠義誅,神尚何知而拜之。
"問父所在,西向哭,再拜就死。
德宗駭歎,诏太常谥曰"愍",諸儒争為之诔。
彥昭從玄佐救甯陵,複汴州,授穎州刺史,朝廷錄其忠。
居州二十年不徙,卒贈陝州都督。
(原缺出處,許刻本作出《廣德神異錄》)
李誕女
東越閩中有庸嶺,高數十裡。
其下北隰中,有大蛇,長七八丈,圍一丈。
土俗常懼。
東治都尉及屬城長吏多有死者。
祭以牛羊。
故不得福。
或與人夢,或喻巫祝,欲得啖童女年十二三者。
都尉、令長患之。
共求人家生婢子兼有罪家女養之。
至八月朝。
祭送蛇穴口。
蛇辄夜出吞齧之。
累年如此。
前後已用九女。
一歲将祀之,募索未得。
将樂縣李誕家有六女無男,其小女名寄,應募欲行。
父母不聽。
寄曰:"父母無相留。
今惟生六女,無有一男。
雖有如無。
女無缇萦濟父母之功,既不能供養,徒費衣食。
生無所益,不如早死。
賣寄之身,可得少錢以供父母,豈不善耶?"父母慈憐不聽去。
終不可禁止。
寄乃行,請好劍及咋蛇犬。
至八月朝,便詣廟中坐。
懷劍将犬。
先作數石米糍蜜麸以置穴口。
蛇夜便出,頭大如囷,目如二尺鏡。
聞糍香氣,先啖食之。
寄便放犬,犬就齧咋。
寄從後斫。
蛇因踴出,至庭而死。
寄入視穴,得其九女髑髅。
悉舉出。
咤言曰:"汝曹怯弱,為蛇所食,甚可哀愍!"于是寄女緩步而歸。
越王聞之,聘寄為後,拜其父為将樂令,母及姊皆有賜賞。
自是東治無複妖邪之法。
其歌謠至今存焉。
(出《法苑珠林》,原缺,據談氏初印本附錄)
義成妻
漢源縣人義成妻,壯年無子。
夫死将葬,及先殡時,含毒藥酒,至未入墓時,撫棺吞之而死。
乃為合葬焉。
時以狀聞,有诏賜帛。
事見常琥《國志》。
(出《黎州國經》,原缺,據談氏初印本附錄)
魏知古妻
唐工部尚書魏知古,性雅正,善屬文。
年七十,卒于位。
妻蘇氏不哭。
比至,香水洗浴,含襲訖,舉聲一恸而絕。
與尚書同日合喪。
時奇其節,以為前代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