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穴不遠矣。
"妻曰:"曾聞合葬之禮,蓋同形骸。
至精神,實都不見,何煩此言也?"晅曰:"婦人沒地,不亦有再适乎?"答曰:"死生同流,貞邪各異。
且兒亡,堂上欲奪兒志,嫁與北庭都護鄭乾觀侄明遠。
兒誓志确然,上下矜闵,得免。
"晅聞撫然,感懷而贈詩曰:"峄陽桐半死,延津劍一沈。
如何宿昔内,空負百年心。
"妻曰:"方見君情,辄欲留答,可乎?"晅曰:"曩日不屬文,何以為詞?"妻曰:"文詞素慕,慮君嫌猜而不為。
言志之事,今夕何爽?"遂裂帶題詩曰:"不分殊幽顯,那堪異古今。
陰陽途自隔,聚散兩難心。
"又曰:"蘭階兔月钭,銀燭半含花。
自憐長夜客,泉路以為家。
"晅含涕言叙,悲喜之間,不覺天明。
須臾,聞扣門聲。
翁婆使丹參傳語:"令催新婦,恐天明冥司督責。
"妻泣而起,與晅訣别,晅修啟狀以附之,整衣,聞香郁然,不與世同,"此香何方得?"答言:"韓壽餘香,兒來,堂上見賜。
"晅執手曰:"何時再一見?"答曰:"四十年耳。
"留一羅帛子,與晅為念。
晅答一金钿合子。
即曰:"前途日限,不可久留。
自非四十年内,若于墓祭祀,都無益。
必有相飨,但于月盡日、黃昏時,于野田中,或于河畔,呼名字,幾盡得也。
匆匆不果久語,願自愛。
"言訖,登車而去,揚袂,(袂原作被,據明鈔本改。
)久之方滅。
舉家皆見,事見唐晅手記。
(出《通幽記》)
蕭正人
琅邪太守許誡言,嘗言,幼時與中外兄弟,夜中言及鬼神。
其中雄猛者,或言:"吾不信邪,何處有鬼?"言未終,前檐頭鬼忽垂下二胫,胫甚壯大,黑毛且長,足履于地。
言者走匿。
内弟蕭正人,沉靜少言,獨不懼,直抱鬼胫,以解衣束之甚急。
鬼拳胫至檐,正人束之,不得升,複下,如此數四。
既無救者,正人放之,鬼遂滅。
而正人無他。
(出《紀聞》)
韋镒
監察禦史韋镒,自貶降量移虢州司戶參軍。
镒與守有故,請開虢州西郭道。
镒主之,凡開數裡,平夷丘墓數百。
既而守念镒,至湖按覆。
有人至湖,告镒妻死。
镒妻亡七日,召寺僧齋。
镒神傷喪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