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
明日,又偕行,南次建中驿,白晝又失赤。
敏之即遽往廁,見赤坐于床,大怒敏之曰:"方當禮謝,為爾所驚。
"浃日至閩,屬寮有與赤遊舊者,設燕飲次,又失赤。
敏之疾于廁,見赤僵仆于地,氣已絕矣。
(出《獨異志》)
韋浦
韋浦者,自壽州士曹赴選,至阌鄉逆旅,方就食,忽有一人前拜曰:"客歸元昶,常力鞭辔之任,願備門下厮養卒。
"浦視之,衣甚垢而神彩爽邁,因謂曰:"爾何從而至?"對曰:"某早蒙馮六郎職在河中,歲月頗多,給事亦勤,甚見親任。
昨六郎绛州軒轅四郎同至此,求卞判官買腰帶。
某于其下丐茶酒直,遂有言語相及。
六郎謂某有所欺,斥留于此。
某傭賤,複鮮資用,非有符牒,不能越關禁。
伏知二十二郎将西去,償因而獲歸,為願足矣。
或不棄頑下,終賜鞭驅,小人之分,又何幸焉?"浦許之。
食畢,乃行十數裡,承順指顧,無不先意,浦極謂得人。
俄而憩于茶肆,有扁乘數十适至,方解轅縱牛,龁草路邊。
歸趨過牛群,以手批一牛足,牛即鳴痛不能前。
主初不之見,遽将求醫,歸謂曰:"吾常為獸醫,為爾療此牛。
"即於牆下撚碎少許土,傅牛腳上,因疾驅數十步,牛遂如故。
衆皆興歎。
其主乃賞("賞"原作"買",據明抄本改。
)茶二斤,即進於浦曰:"庸奴幸蒙見諾,思以薄伎所獲,傚獻芹者。
"浦益憐之。
次於潼關,主人有稚兒戲於門下,乃見歸以手挃其背,稚兒即驚悶絕,食頃不寤。
主人曰:"是狀為中惡。
"疾呼二娘,久方至。
二娘巫者也,至則以琵琶迎神,欠嚏良久,曰:"三郎至矣。
傳語主人,此客鬼為崇,吾且錄之矣。
"言其狀與服色,真歸也。
又曰:"若以蘭湯浴之,此患除矣。
"如言而稚兒立愈。
浦見歸所為,已惡之。
及巫者有說,呼則不至矣。
明日又行,次赤水西。
路旁忽見元昶,破弊紫衫,有若負而顧步甚重,曰:"某不敢以為羞恥,便不見二十二郎。
某客鬼也,昨日之事,不敢複言,已見責於華嶽神君。
巫者所雲三郎,即金天也。
某為此界,不果閑行,受笞至重。
方見二十二郎,到京當得本處縣令,無足憂也。
他日亦此伫還車耳。
"浦雲:"爾前所說馮六郎等,豈皆人也?"歸曰:"馮六郎名夷,即河伯,軒轅天子之愛子也。
卞判官名和,即昔刖足者也。
善别寶,地府以為荊山玉使判官,軒轅家奴客,小事不相容忍。
遽令某失馮六郎意。
今日迍踬,實此之由。
"浦曰:"馮何得第六?"曰:"馮水官也,水成數六耳。
故黃帝四子,軒轅四郎,即其最小者也。
"浦其年選授霍丘令,如其言。
及赴官至此,雖無所覩,肸飨如有物焉。
(出《河東記》)
鄭馴
鄭馴,貞元中進士擢第,調補門下典儀,第三十五。
莊居在華陰縣南五六裡,為一縣之勝。
馴兄弟四人,曰駉,曰骥,曰騊。
騊與馴,有科名時譽,縣大夫泊邑客無不傾向之。
馴與渭橋給納("納"原作"給",據明抄本改。
)判官高叔讓中外相厚,時往求丐。
高為設鲙食,其夜,暴病霍亂而卒。
時方暑,不及候其家人,即為具棺椁衾禭斂之,冥器奴馬,無不精備。
題冥器童背,一曰鷹兒,一曰鹘子。
馬有青色者,題雲撒豆搃。
十數日,柩歸華陰别墅。
時邑客李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