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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三百六十二 妖怪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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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林甫宅,亦屢有怪妖。

    其南北隅溝中,有火光大起,或有小兒持火出入,林甫惡之,奏于其地立嘉猷("猷"原作"猶",據明抄本改。

    )觀。

    林甫将疾,晨起将朝,命取書囊,即常時所要事目也。

    忽覺書囊頗重于常,侍者開視之,即有二鼠出焉,投于地,即變為狗,蒼色壯大,雄目張牙,仰視林甫。

    命弓射之,殷然有聲,狗形即滅。

    林甫惡之,稱疾不朝,其日遂病,不逾月而卒。

    (出《明皇雜錄》) 又平康坊南街廢蠻院,即李林甫舊第也。

    林甫于正寝之後,别創一堂,制度彎曲,有卻月之形,名曰偃月堂。

    土木華麗,剞劂精巧,當時莫俦也,林甫每欲破滅人家,即入月堂,精思極慮,喜悅而出,其家不存矣。

    及将敗,林甫于堂上,見一物如人,遍體被毛,毛如豬立,鋸身鈎瓜,長三尺餘,以手戟林甫,目如電光而怒視之。

    林甫連叱不動,遽命弧矢,毛人笑而跳入前堂,堂中青衣,遇而暴卒。

    經于廄,廄中善馬亦卒,不累月而林甫敗。

    (出《開天傳信記》) 楊慎矜 楊慎矜兄弟富貴,常不自安,每诘朝禮佛象,默祈冥衛。

    一日,像前土榻上,聚塵三堆,如冢狀,慎矜惡之,且慮兒戲,命掃去。

    一夕如初,尋而禍作。

    (出《酉陽雜俎》) 姜皎 姜皎常遊禅定寺,京兆辦局甚盛。

    及飲酒,座上一妓絕色,獻酒整鬟,未嘗見手,衆怪之。

    有客被酒,戲曰:"非支指乎?"乃強牽視,妓随牽而倒,乃枯骸也,姜竟及禍焉。

    (出《酉陽雜俎》) 晁良貞 晁良貞能判知名,性剛鸷,不懼鬼。

    每年,恒掘太歲地豎屋,("豎屋"原作"堅掘",據明抄本改。

    )後忽得一肉,大于食魁,良貞鞭之數百,送通衢。

    其夜,使人陰影聽之。

    三更後,車騎衆來至肉所,問太歲:"兄何故受此屈辱,不仇報之?"太歲雲:"彼正榮盛,如之奈何?"明失所在。

    (出《廣異記》) 李氏 上元末,複有李氏家,不信太歲,掘之,得一塊肉。

    相傳雲,得太歲者,鞭之數百,當免禍害。

    李氏鞭九十餘,忽然騰上,因失所在。

    李氏家有七十二口,死亡略盡,惟小蒯公尚存,李氏兄弟恐其家滅盡,夜中,令奴悉作鬼裝束,劫小蒯,便藏之。

    唯此子得存,其後襲封蒯公。

    (出《廣異記》) 又甯州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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