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為家人所葬,那得自歸也。
’文伯即遣門卒與戶曹相聞。
答曰:‘今武陵西界。
有男子李黑,亦得還,便可為伴,兼敕黑過俄鄰舍,令蔡仲發出,于是文伯作書與兒,俄遂與黑同歸。
”太守聞之,即赦蔡仲。
仍遣馬吏,于西界推問李黑,如俄所述。
文伯所寄書與子,子識其紙,是父亡時所送箱中之書矣。
(出《窮神秘苑》)
河間女子
晉武帝時,河間有男女相悅,許相配适。
而男從軍,積年不歸。
女家更以适人。
女不願行,父母逼之而去。
尋病死。
其夫戍還,問女所在。
其家具說之。
乃至冢,欲哭之叙哀,而不勝情。
遂發冢開棺,女即蘇活。
因負還家,将養平複。
後夫聞,乃詣官争之。
郡縣不能決,以谳廷尉。
奏以精誠之至,感于天地,故死而更生。
是非常事,不得以常理斷,請還開棺者。
(出《搜神記》)
徐玄方女
晉時東平(“時”字“平”字原缺,據《法苑珠林》七五補。
)馮孝将,廣州太守,兒名馬子,年二十歲餘。
獨卧廄中,夜夢見女子,年十八九。
言我是太守北海徐玄方女,不幸早亡。
亡來出入四年,為鬼所枉殺。
案生錄,當年八十餘。
聽我更生。
要當有依憑,乃得活,又應為君妻。
能從所委見救活不?”馬子答曰:“可爾。
”與馬子克期當出。
至期日,床前有頭發,正與地平。
令人掃去,愈分明。
始悟所夢者,遂屏左右。
便漸額面出,次頭形體頓(“頓”原作“額”,據明抄本改。
)出。
馬子便令坐對榻上,陳說語言,奇妙非常。
遂與馬子寝息。
每戒雲:“我尚虛。
”借問何時得出,答曰:“出當待,本生生日,尚未至。
”遂往廄中。
言語聲音,人皆聞之。
女計生至,具教馬子出己養之方法,語畢拜去。
馬子從其言,至日,以丹雄雞一隻,黍飯一盤,清酒一升,醊其喪前,去廄十餘步。
祭訖,掘棺出。
開視,女身體完全如故。
徐徐抱出,着氈帳中,唯心下微暖,口有氣。
令婢四守養護之。
常以青羊乳汁瀝其兩眼。
始開口,能咽粥,積漸能語,二百日持杖起行。
一期之後,顔色肌膚氣力悉複常。
乃遣報徐氏,上下盡來,選吉日下禮,聘為夫婦。
生二男,長男字元慶,永嘉(原無“永”字,“嘉”下空缺一字,據《法苑珠林》七五改。
)初,為秘書郎;小男敬度,作太傅掾。
女适濟南劉子彥,征士延世之孫。
(出《法苑珠林》)
蔡支妻
臨淄蔡支者,為縣吏。
曾奉書谒太守。
忽迷路,至岱宗山下,見如城郭,遂入緻書。
見一官,儀衛甚嚴,具如太守。
乃盛設酒肴,畢付一書。
謂曰:“掾為我緻此書與外孫也。
”吏答曰:“明府外孫為誰?”答曰:“吾太山神也,外孫天帝也。
”吏方驚,乃知所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