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籍。
紹不才,兼本抱疾,不敢望人間官職。
然顧有親故,願一知之,不知可否?”曰:“他人則不可得見,緣與公是親情,特為緻之。
大王顧謂王判官曰:“從許一見之,切須誡約,不得令漏洩。
漏洩之,則終身喑啞。
”又曰:“不知紹先父在此,複以受生?”大王曰:“見在此充職。
”紹涕泣曰:“願一拜觐,不知可否?”王曰:“亡殁多年,不得相見。
”紹起辭大王,其一字天王,送紹到王判官廳中,鋪陳贍給,一似人間。
判官遂引紹到一瓦廊下,廊下又有一樓,便引紹入門。
滿壁悉是金榜銀榜,備列人間貴人姓名。
将相二色,名列金榜。
将相以下,悉列銀榜。
更有長鐵榜,列州縣府僚屬姓名。
所見三榜之人,悉是在世人。
若謝世者,則随所落籍。
王判官謂紹曰:“見之則可,慎勿向世間說榜上人官職。
已在位者,猶可言之。
未當位者,不可漏洩,當犯大王向來之誡。
世人能行好心,必受善報。
其陰司誅責惡心人頗甚。
”紹在王判官廳中,停止三日。
旦暮嚴,打警(“警”原作“驚”,據明抄本改)鼓數百面,唯不吹角而已。
紹問判官曰:“冥司諸事,一切盡似人間,惟空鼓而無角,不知何謂?”判官曰:“夫角聲者,像龍吟也。
龍者,金精也。
金精者,陽之精也。
陰府者,至陰之司。
所以至陰之所,不欲聞至陽之聲。
”紹又問:“判官曰:“聞陰司有地獄,不知何在?”判官曰:“地獄名目不少,去此不遠,罪人随業輕重而入之。
”又問此處城池人物,何盛如是?”判官曰:“此王城也,何得怪盛?”紹又問:“王城之人如海,豈得俱無罪乎,而不入地獄耶?”判官曰:“得處王城者,是業輕之人,不合入地獄。
候有生關,則随分高下,各得受生。
”又康州流人宋州院官田洪評事,流到州二年,與紹鄰居。
紹洪複累世通舊,情愛頗洽。
紹發康州之日,評事猶甚康甯。
去後半月,染疾而卒。
紹未回,都不知之。
及追到冥司,已見田生在彼。
田崔相見,彼此涕泣。
田謂紹曰:“洪别公後來,未經旬日,身已謝世矣。
不知公何事,忽然到此。
”紹曰:“被大王追勘少事,事亦尋了,即得放回。
”洪曰:“有少情事,切敢奉托。
洪本無子,養外孫鄭氏之子為兒,已喚緻得。
年(“年”上原有“身名”二字,據明抄本删)六十,方自有一子。
今被冥司責以奪他人之嗣,以異姓承家,既自有子,又不令外孫歸本族,見為此事,被勘劾頗甚。
令公卻回,望為洪百計緻一書,與洪兒子,速令鄭氏子歸本宗。
又與洪傳語康州賈使君,洪垂盡之年,竄逐遠地,主人情厚,每事相依。
及身殁之後,又發遣小兒北歸,使道體歸葬本土,眷屬免滞荒陬。
雖仁者用心,固合如是。
在洪淺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