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以當之。
但荷恩于重泉,恨無力報。
”言訖,二人恸哭而别。
居三日,王判官曰:“歸可矣,不可久處于此。
”一字天王與紹欲回,大王出送。
天王行李頗盛,道引騎從,填塞街衢。
天王乘一小山自行,大王處分,與紹馬騎,盡諸城門。
大王下馬,拜别天王,天王坐山不下,然從紹相别。
紹跪拜,大王亦遠拜訖,大王便回。
紹與天王自歸。
行至半路,見四人,皆人身而魚首,著慘綠衫,把笏,衫上微有血污,臨一峻坑而立,泣拜請紹曰:“性命危急。
欲堕此坑,非公不能相活。
”紹曰:“仆何力以救公?”四人曰:“公但許諾則得。
”紹曰:“灼然得。
”四人拜謝。
又雲:“性命已蒙君放訖,更欲啟難發之口,有無厭之求,公莫怪否?”紹曰:“但力及者,盡力而應之。
”曰:“四人共就公乞《金光明經》,則得度脫罪身矣。
”紹複許,言畢,四人皆不見。
卻回至雷州客館,見本身偃卧于床,以被蒙複手足。
天王曰:“此則公身也,但徐徐入之,莫懼。
”如天王言,入本身便活。
及蘇,問家人輩,死已七日矣,唯心及口鼻微暖。
蘇後一日許,猶依稀見天王在眼前。
又見階前有一木盆,盆中以水養四鯉魚。
紹問此是何魚,家人曰:“本買充廚膳,以郎君疾殛,不及修理。
”紹曰:“得非臨坑四人乎?”遂命投之于陂池中,兼發願與寫《金光明經》一部。
(出《玄怪錄》,《說郛》卷四引作出《河東記》)
辛察
太和四年十二月九日,邊上從事魏式暴辛于長安延福裡沈氏私廟中。
前二日之夕,勝業裡有司門令史辛察者,忽患頭痛而絕,心上微暖。
初見有黃衫人,就其床,以手相就而出。
既而返顧本身,則已僵矣。
其妻兒等,方抱持号泣,噀水灸灼,一家蒼惶。
察心甚惡之,而不覺随黃衣吏去矣。
至門外,黃衫人踟蹰良久,謂察曰:“君未合去,但緻錢二千缗,便當相舍。
”察曰:“某素貧,何由緻此?”黃衫曰:“紙錢也。
”遂相與卻入庭際,大呼其妻數聲,皆不應。
黃衫哂曰:“如此,不可也。
”乃指一家僮,教察以手扶其背,因令達語求錢。
于是其家果取紙錢焚之。
察見紙錢燒訖,皆化為銅錢,黃衫乃次第抽拽積之。
又謂察曰:“一等為惠,請兼緻腳直送出城。
”察思度良久,忽悟其所居之西百餘步,有一力車傭載者,亦常往來,遂與黃衫俱詣其門。
門即閉關矣,察叩之,車者出曰:“夜已久,安待來耶。
”察曰:“有客要相顧,載錢至延平門外。
”車曰諾,即來。
裝其錢訖,察将不行。
黃衫又邀曰:“請相送至城門。
”三人相引部領,曆城西街,抵長興西南而行。
時落月輝輝,鐘鼓将動。
黃衫曰:“天方曙,不可往矣。
當且止延福沈氏廟。
”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