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校齊瓊者,始以馳騁,大承恩寵,以是假禦中銜,至于劇憲。
家畜良犬四,常遊畋廣囿,辄飼以粱肉。
其一獨填茹咽喉齒牙間以出,如隐叢薄然後食,食已則複至,齊竊異之。
一日,令仆伺其所往,則北垣枯窦,有母存焉。
老瘠疥穢,吐哺以飼。
齊亦義者,奇歎久之,乃命箧牝犬歸,以販茵席之,餘餅餌飽之。
犬則搖尾俯首,若懷知感。
爾後擒奸逐狡,指顧如飛。
将扈獵駕前,必獲豐賞。
逾年牝死,犬加勤效。
又更律琯,齊亦殂落。
犬嗥吠終夕,呱呱不辍。
越月,将有事于丘隴,則留獒以禦奸盜。
及懸窆之夕,犬獨以足爬土成坳,首扣棺見血。
掩土未畢,犬亦緻斃。
(出《集異記》石從義秦州都押衙石從義家,有犬生數子,其一獻戎帥琅琊公。
自小至長,與母相隔。
及節使率大将與諸校會獵于郊原,其犬忽子母相遇于田中,忻喜之貌,不可狀名。
獵罷,各逐主歸。
自是其子逐日于使廚内竊肉,歸飼其母。
至有銜其頭肚肩脅,盈于衙将之家,衙中人無有知者。
(出《玉堂閑話》)$
田招
田招者,廣陵人也。
貞元初,招以他事至于宛陵。
時招有表弟薛襲在彼。
襲見招至,主禮極厚。
因一日,招謂襲曰:“我思犬肉食之。
”襲乃諸處覓之,了不可得。
招曰:“汝家内犬何用,可殺而食之。
”襲曰:“此犬養來多時,誰忍下手?”招曰:“吾與汝殺之。
”言訖,招欲取犬,忽乃失之,莫可求覓。
後經旬日,招告襲将歸廣陵,襲以親表之分,遂重禮而遣之。
招出郭,至竹室步歇次,忽見襲犬在道側,招認而呼之,其犬乃搖尾随之。
招夜至旅店,将宿,其犬亦随而宿之,伺招睡,乃咋其首,銜歸焉。
襲懼,遂以茲事白于州縣。
太守遣人覆驗,異而釋之。
(出《集異記》)$
裴度
裴令公度性好養犬,凡所宿設燕會處,悉領之,所食物餘者,便和碗與犬食。
時子婿李甲見之,數谏。
裴令曰:“人與犬類,何惡之甚?”犬正食,見李谏,乃棄食,以目視李而去。
裴令曰:“此犬人性,必仇于子,竊慮之。
”李以為戲言。
将欲午寝,其犬乃蹲而向李。
李見之,乃疑犬仇之。
犬見未寝,又出其戶。
李見犬去後,乃以巾栉安枕,多排衣服,以被覆之,其狀如人寝。
李乃藏于異處視之。
逡巡,犬入其戶,将謂李已睡,乃跳上寝床,當喉而齧,齧訖知謬,犬乃下床憤跳,号吠而死。
(出《集異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