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家入道焉。
(出《伽藍記》)$
耿伏生
隋冀州臨黃縣東有耿伏生者,其家薄有資産。
隋大業十一年,伏生母張氏避父将絹兩疋與女。
數歲後,母亡,變作母豬,生在其家,複産二豚。
伏生并已食盡,遂更不産。
伏生即召屠兒出賣,未取之間,有一客僧從生乞食,即于生家少憩。
僧将一童子入豬圈中遊戲。
豬與之言:“我是伏生母,為往日避生父眼,取絹兩疋與女,我坐此罪,變作母豬。
生得兩兒,被生食盡。
還債既畢,更無所負。
欲召屠兒賣我,請為報之。
”童子具陳向師,師時怒曰:“汝甚颠狂,豬那解作此語。
”遂即寝眠。
又經一日,豬見童子。
又雲:“屠兒即來,何因不報?”童子重白師,師又不許。
少頃,屠兒即來取豬。
豬逾圈走出,而向僧前床下。
屠兒逐至僧房。
僧曰:“豬投我來,今為贖取。
“遂出錢三百文贖豬。
後乃竊語伏生曰:“家中曾失絹否?”生報僧雲:“父存之日,曾失絹兩疋。
”又問娣姒幾人?生雲:“唯有一弟,嫁與縣北公乘家。
”僧即具陳童子所說。
伏生聞之,悲泣不能自己。
更别加心供養豬母。
凡經數日,豬忽自死。
托夢其女雲:“還債既畢,得生善處。
”兼勸其女,更修功德。
(出《法苑珠林》)$
李校尉
唐龍朔元年,懷州有人至潞州市豬至懷州賣。
有一特豬,潞州三百錢買。
将至懷州,賣與屠家,得六百錢。
至冬十一月,潞州有人姓李,任校尉,至懷州上番,因向市欲買肉食。
見此特豬,已縛四足在店前,将欲殺之。
見此校尉,語雲:“汝是我女兒,我是汝外婆。
本為汝家貧,汝母數索,不可供足,我大兒不許。
我憐汝母子,私避兒與五鬥米。
我今作豬,償其盜債,汝何不救我?”校尉問此屠兒贖豬。
屠兒初不之信。
餘人不解此豬語,唯校尉得解。
屠兒語雲:“審若是汝外婆,我解放之。
汝對我更請共話。
”屠兒為解放已,校尉更請豬語雲:“某今上番一月,未得将婆還舍,未知何處安置婆?”豬即語校尉雲:“我今已隔,并受此惡形。
縱汝下番,亦不須将我還。
汝母見在,汝複為校尉,家鄉眷屬見我此形,決定不喜,恐損辱汝家門。
某寺有長生豬羊,汝安置我此寺。
”校尉複語豬言:“婆若有驗,自預向寺。
”豬聞此語,遂即自向寺。
寺僧初不肯受。
校尉具為寺僧說此靈驗。
合寺僧聞,并懷憐愍,為造舍居處安置,校尉複留小氈令卧。
寺僧道俗競施飲食。
後寺僧并解豬語。
下番,辭向本州,報母此事。
母後自來看豬,母子相見,一時泣淚。
豬至麟德元年,猶聞平安。
(出《法苑珠林》)$
湯應
吳時,廬陵縣亭重屋中,每有鬼物,宿者辄死。
自後使人,莫敢入亭止宿。
丹陽人湯應者,大有膽武,使至廬陵,遂入亭宿焉。
吏啟不可,應不聽。
悉屏從者還外,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