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道濟忽諸。
”題雲:應天狐超異科策八道。
後文甚繁,難以詳載。
讓之獲此書帖,喜而懷之,遂躍出丘穴。
後數日,水北同德寺僧志靜來訪讓之。
說雲:“前者所獲丘中文書,非郎君所用,留之不祥。
其人近捷上界之科,可以禍福中國。
郎君必能卻歸此,他亦酬謝不薄。
其人謂志靜曰:“吾已備三百缣,欲贖購此書。
如何?”讓之許諾。
志靜明日,挈三百缣送讓之。
讓之領訖,遂話志靜,言其書以為往還所借,更一兩日當征之,便可歸本。
讓之複為朋友所說,雲:“此僧亦是妖魅,奈何欲還之?所納絹,但諱之可也。
”後志靜來,讓之悉諱,雲:“殊無此事,兼不曾有此文書。
”志靜無言以退。
經月餘,讓之先有弟在東吳,别已逾年。
一旦,其弟至焉。
與讓之話家私中外,甚有道。
長夜則兄弟聯床。
經五六日,忽問讓之:“某聞此地多狐作怪,誠有之乎?”讓之遂話其事。
而誇雲:“吾一月前,曾獲野狐之書文一帖,今見存焉。
”其弟固不信,甯有是事?讓之至遲旦,揭箧,取此文書帖示弟。
弟捧而驚歎。
即擲于讓之前,化為一狐矣。
俄見一美少年,若新官之狀,跨白馬,南馳疾去。
适有西域胡僧賀雲:“善哉,常在天帝左右矣!”少年歎讓之相绐,讓之嗟異。
未幾,遂有敕捕,内庫被人盜貢絹三百匹,尋蹤及此。
俄有吏掩至,直挈讓之囊檢焉。
果獲其缣,已費數十匹。
執讓之赴(“赴”原作“越”,據明抄本改)法。
讓之不能雪,卒斃枯木。
(出《乾鐉子》)
沈東美
唐沈東美為員外郎(太子詹事佺期之子)。
家有青衣,死且數歲。
忽還家曰:“吾死為神,今憶主母,故來相見。
但吾餓,請一餐可乎?”因命之坐,仍為具食。
青衣醉飽而去。
及暮,僮發草積下,得一狐大醉。
須臾,狐乃吐其食,盡婢之食也,乃殺之。
(出《紀聞》)
楊伯成
楊伯成,唐開元初,為京兆少尹。
一日有人詣門,通雲吳南鶴。
伯成見,年三十餘,身長七尺,容貌甚盛。
引之升座,南鶴文辨無雙,伯成接對不暇。
久之,請屏左右,欲有密語。
乃雲:“聞君小娘子令淑,願事門下。
”伯成甚愕,謂南鶴曰:“女因媒而嫁。
且邂逅相識,君何得便爾?”南鶴大怒,呼伯成為老奴:“我索汝女,何敢有逆。
”慢辭甚衆,伯成不知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