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劍,可以自衛,請無憂也。
”衆乃出宅,鎖門卻歸。
此人實怯懦者,時已向夜,系所乘驢别屋,奴客并不得随。
遂向閣宿,了不敢睡。
唯滅燈抱劍而坐,驚怖不已。
至三更,有月上,斜照窗隙。
見衣架頭有物如鳥鼓翼,翻翻而動。
此人凜然強起,把劍一揮,應手落壁,磕然有聲,後寂(“後寂”原作“役寝”,據陳校本改)無音響。
恐懼既甚,亦不敢尋究,但把劍坐。
及五(五字原缺。
據陳校本補)更,忽有一物,上階推門,門不開,于狗窦中出頭,氣休休然。
此人大怕,把劍前斫,不覺自倒,劍失手抛落,又不敢覓劍,恐此物入來,床下跧伏,更不敢動。
忽然困睡,不覺天明。
諸奴客已開關,至閣子間,但見狗窦中,血淋漓狼藉。
衆大驚呼,儒士方悟。
開門尚自戰栗。
具說昨宵與物戰争之狀,衆大駭異。
遂于此壁下尋,唯見席帽,半破在地,即夜所斫之鳥也。
乃故帽破弊,為風所吹,如鳥動翼耳。
劍在狗窦側,衆又繞堂尋血蹤,乃是所乘驢,已斫口喙,唇齒缺破。
乃是向曉因解,頭入狗門,遂遭一劍。
衆大笑絕倒,扶持而歸,士人驚悸,旬日方愈。
(出《原化記》)
孟乙
徐之蕭縣,有田民孟乙者善網狐狢。
百無一失。
偶乘暇,持槊行曠野。
會日将夕,見道左數百步,荒冢巋然,草間細迳,若有人迹。
遂入之,以槊于黑暗之處攪之。
若有人捉拽之,不得動。
問“爾鬼耶人耶?怪耶魅耶?何故執吾槊而不置?”暗中應曰:“吾人也。
”乃命出之。
具以誠告雲:“我姓李,昨為盜,被系兖州軍候獄。
五木備體,捶楚之處,瘡痏遍身。
因伺隙逾獄垣,亡命之此,死生唯命焉。
'孟哀而将歸,置于複壁中,後經赦乃出。
孟氏以善獵知名,飛走之屬,無得脫者,一旦荒冢之中,而得叛獄囚以歸。
聞者皆大笑之。
(出《玉堂閑話》)
振武角抵人
光啟年中,左神策軍四軍軍使王卞出鎮振武。
置宴,樂戲既畢,乃命角抵。
有一夫甚魁岸,自鄰州來此較力,軍中十數輩軀貌膂力,悉不能敵。
主帥亦壯之。
遂選三人,相次而敵之,魁岸者俱勝。
帥及座客,稱善久之。
時有一秀才坐于席上,忽起告主帥曰:“某撲得此人。
”主帥頗駭其言,所請既堅,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