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卷第八

首頁
不似,不能強之使同也。

    戴氏明說作篆書,正古籀,小篆混淆不分,安在其能正也?是書小篆、古篆各分注,不戾于古矣。

    張有作《複古編》,援據《說文》訂正小篆,不以改隸書也。

    周伯琦作《六書證訛》,已稍穿鑿,亦未以古籀改小篆也。

    黃氏谏作從古正文,皆以小篆改隸書。

    魏校變本加厲,更以古籀改小篆,奇形異态,至不可識。

    是豈可使百官治、萬民察耶?是書兼列諸體,惟人所擇,可行于今矣。

    然則先生所纂,雖多述舊文,而體例謹嚴,具有條理。

    學者從此沿流以得源,因同而考異,匪惟篆刻之模範,抑亦小學之門徑矣。

    較諸諧俗而陋,不諧俗而務行怪者,相去豈止徑庭哉! 先生諱世堯,字賓石。

    康熙己未,嘗以博學鴻詞薦,後以選貢官延津教谕遷四川資縣知縣。

    乞養歸,閉門著述,卓然成一家言。

    是書其一也,亦足以見一斑矣。

     《沈氏四聲考》序 韻書迄今蓋數變矣,陋者類稱沈約;好古之士,則據陸法言《切韻》以争之。

    夫《切韻》變為《唐韻》,《唐韻》變為《廣韻》,《廣韻》變為《集韻》,《集韻》别為《禮部韻》,《禮部韻》别為《毛氏》《劉氏韻》,《劉氏韻》别為《黃氏》《陰氏韻》。

    《陰氏韻》一百六部,是為今韻。

    指以沈約,其謬固也。

    而以二百六部,尊陸法言為鼻祖,毋乃亦未究其源乎。

    法言之書,實竊據沈約而作者也。

    約書雖唐代已亡,《四聲譜》,《唐書·藝文志》不載,知亡于唐。

    李涪刊誤,已不知《切韻》本沈氏,則亡在僖宗以前。

    今不可見,然儒者著書立說,将使天下之從我,必先自信之笃、自守之堅,而後人信吾說而守吾法。

    約既執聲病繩人,則約之文章必不自亂其例,所用四聲,即其譜也。

    今取其有韻之文,州分部居而考之,平聲得四十一部,不合《切韻》者才一二;仄聲得七十五部,不合《切韻》者無一焉。

    陸氏所作,豈非竊據沈譜而稍為筆削者乎?其叙曆述呂靜、夏侯該、陽休之、周思言、李季節、杜台卿等,獨不及約。

    約書,《隋志》著錄,開皇間不應遽亡;同時撰集之顔之推,又生長梁朝,不應不見。

    知法言諱所自來,不欲著之也。

    迨約書既亡,無從考證。

    法言書孤行唐代,遂掩其名。

    中間屢有改修,又頗為諸家所亂,彌失其真;幸而增删改并,皆有蹤迹可尋。

    約詩文傳世亦多,尚可排比求之,得其梗概。

    因略為考訂,編成二卷,名曰《沈氏四聲考》,一以明音學之所自,一以俾指《陰氏韻府》為沈韻者,得識其真焉。

     《沈氏四聲考》後序 或曰:“休文之為《四聲譜》也,安知不胪列句圖,标舉音律,如曲譜之宮調工尺然?” 曰:“然則當與摯虞《流别》、劉勰《雕龍》并列矣。

    《隋志》入之小學家,知其非也。

    ” “《切韻》《唐韻》《廣韻》皆五卷,類不下二三萬言。

    休文譜既為韻書,顧減至一卷,何也?” 曰:“不聞《顔氏家訓》之說乎?休文論文章,當從‘三易’,易識字,居其一焉。

    其書不過收常用之字,而隐僻者不與,且無注,故簡也。

    ” “李延壽謂約所為賦,多乖聲韻。

    見《南史·陸慧曉傳》陸厥條下。

    何也?” 曰:“聲韻之學,言人人殊者也。

    延壽之诟沈氏,不猶李涪之诟陸氏耶!此但考沈氏一家之學,至其學之當否,别自有說,非所論也。

    ” “二百六部之名目次序,果盡出沈氏耶?” 曰:“名目吾不得而知也。

    韻之分部,則有押韻之可考;部之相次,則有同用者之類從。

    中間雖不無後人之所亂,然從委窮源,則《廣韻》本《唐韻》,《唐韻》本《切韻》,《切韻》本《四聲》,吾說信而有征也,韻書備矣。

    ” “區區殘編斷簡,鈎索古人之遺文,又不足給後人之用,何為者耶?” 曰:“食其末,不可不知其本。

    因吾書而考見今韻之由來,不至揣骨聽聲,自生妄見,以決裂古人之成法,則吾書不為無補。

    如實求有益于世,則《四庫》所藏,不切日用者,百分計之九十分而強矣。

    于吾書何诘焉?” 《增訂改元考同》序 考同姓名者,始梁元帝,粗具梗概而已。

    後唐陸善經補之,元葉森又補之,終未備也。

    明餘宣補為十二卷,周應賓又補一卷;國朝王廷燦又補八卷,乃大備焉。

    信乎,著書之難也。

     考同年号者,始于國朝。

    鐘淵映有《曆代建元考》,萬光泰有《紀元叙韻》。

    鐘書刻本絕稀,惟文淵閣著錄;萬書差清整,然傳本尤稀;其最行世者,吳肅公《改元考同》而已。

    然肅公草創成書,頗為漏略;張潮多所補正,亦尚未精密周詳。

    松岩田侯以世蔭侍禁近,公餘退食,寡所嗜好,惟究心于史學,偶出其緒餘,補兩家之疏失而糾彈其舛誤,使上下數千年正統僭僞之稱号,較若列眉。

    是書一出,可以決讀史者之疑惑,資考古者之佐證。

    簡編雖約,而其用甚宏,斯亦有功于文苑者矣。

     昔薛仁貴所注《周易》,見《唐書·藝文志》;沐昂所選《滄海遺珠》,去取精核;陳第所作《毛詩古音考》《屈宋古音義》,為韻學正軌,今并著錄秘府。

    其他如郭武定、戚南塘諸人,名列藝林者不一,皆以勳閥右階而兼著述者也。

    觀侯斯編,雖不過嘗鼎一脔,然侯之讀書嗜古,追迹古賢,于此可見。

    所撰錄必有不止此者,吾拭目俟之矣。

     《删正〈帝京景物略〉》序 遊名山者耐曲徑,不曲不幽,不幽不奇;不耐,則山之佳處不見。

    然使枯朽杈丫,翳塞耳目,則山之佳處亦不見,是在所必芟夷矣。

     明之末年,士風佻,僞體作,竟陵、公安,以詭俊纖巧之詞,遞相唱導。

    劉同人者,楚産也,故宗楚風。

    于司直稔與同人遊,故其習亦變而楚。

    所作《帝京景物略》八卷,其胚胎,則《世說新語》《水經注》;其門徑,則出入竟陵、公安;其序緻冷隽,亦時複可觀。

    蓋竟陵、公安之文,雖無當于古作者,而小品點綴,則其所宜。

    寸有所長,不容沒也。

    獨恨其每篇之後,必贅題詠數十章。

    司直自稱,得諸本集者十有七,碑刻十有一,鈔傳十有五,秘笥十有二。

    初得五千有奇,經周損者删汰之,尚一千有奇,其用力亦勤矣。

    而所錄諸作,古人不免疏舛,如劉中山《蜀先主廟》詩,改為《過先主故宅》詩,并改詩中“蜀故伎”為“燕故伎”,以就樓桑村之類。

    明代尤為猥雜,非邑志而有邑志習,非詩社而有詩社習,自穢其書,閱之使人格格不快。

    長夏無事,悉割取摧燒之,獨留正文一百三十餘篇。

    用紙粘綴,葺為二冊。

    穢雜即除,神志開朗,逐處延賞,頗足留連,是亦芟夷翳塞之道矣。

    他時傥有餘資,以此本刻之,或以廓清為删者功,未可知也。

    或此本竟漸行,原本竟隐,使人知有詩而不得見,以庸妄為删者诟,亦未可知也。

    然使人不見其詩,以庸妄為删者诟,則删者之有功于二君也更大矣。

     《删正〈帝京景物略〉》後序 初削是書,僅删其詩。

    迨黏綴重編,《太學石鼓》篇中複削五百三十三字;《首善書院》篇中,删一千二十八字;而《李卓吾墓》篇則全削。

     夫僞書始漢,百兩篇托名而已。

    割裂古書始漢,《詩序》散篇首,《易傳》入卦中而已;竄易古書亦始漢,《周禮》奇字而已。

    傳刻古人之書,而連篇累牍删竄之,明以前未之聞也;故士莫妄于明,而明季所刊之古書,類不足據。

    二三同志,每相與咨嗟太息之,茲毋乃尤而效之耶?然古之人去今日遠,其沉思奧義,類非後人所解;即其句格、語助,亦往往與今日殊。

    後人所賞,尚未必古人之自賞,而妄砻其瑕,不亦傎耶!若後人與後人,則相去伯仲間矣,其佳處吾知之,其累處吾亦得知之。

    此《景物略》耳,石鼓,古迹也,因石鼓而谀頌學制,不類也;首善書院、李卓吾墓,并非古迹矣,而雜記語錄,标榜道學,不類也;表東林而又及溫陵,益不類也。

    去其不類者,而佳者益出,是又芟夷翳塞之道矣。

     若夫改竄舊本,默不自言,附益己說,恬不自怪,則明季經生之長技。

    仆雖庸陋,義不出此矣。

     《安陽縣志》序 白阜所圖,遐哉邈矣。

    志方域者,惟《禹貢》《周禮》為可信。

    然古文簡略,弗詳弗盡也。

    志地理者始《漢書》,今之志書,實史之支流。

    然一代之地志與一方之地志,其體例又不同也。

    故修地志者以史為根柢,而不能全用史;與史相出入,而又不能離乎史。

    其相沿之通弊,則莫大于誇飾,莫濫于攀附:一誇飾,而古迹人物輾轉附會;一攀附,而瑣屑之事迹、庸沓之詩文相連而登。

     餘嘗叨預修國史,是當代志書之所聚也;又嘗叨校《四庫》書,是古來志書之所聚也。

    參互考校,求唐、宋、元之志不甚謬,至明而謬始極;當代通都大邑之志不甚謬,至僻邑而謬益甚;其體例謹嚴、考證詳确者,千百之一二耳。

    癸亥之春,偶見趙君渭川新修《安陽縣志》,試閱其目,井井有條,多合古法。

    觀其書,則大抵以康氏《武功縣志》、韓氏《朝邑縣志》為椎輪,而稍稍通變:先以圖,次以表,挈其綱矣;次以志,次以傳,次以記,析其目矣;殿以藝文,乃仿古人之目錄,不似近人之附載詩文,其體例不亦善乎!而每條必有考證,不徒雜襲乎舊文,其叙述不亦确乎!最擅場者,在附《安陽金石錄》十三卷:考裒集古碑,始梁元帝,未聞有所訂正也。

    歐陽兖公、趙明誠以下,往往據石刻以糾史傳之訛。

    近時錢辛楣、翁覃溪以舊碑參稽同異,各裒然成書。

    然則是志之精确,其本在是矣,豈區區誇飾附會者所可比乎?此弊一除,而攀附之弊不祛自退矣。

    雖以趙君此志為地志之通例可也。

    餘性孤直,文章不能作谀詞,故凡以地志求序者,均謝不為;今得此志,乃自改其例,我自謂尚能知趙君,趙君傥亦知我矣乎? 《馬氏重修家乘》序 古氏族之書,今皆轶矣。

    其略可考者,惟《世本》散見于諸書;然雜記帝王諸國之世系,非一家之書也。

    《文選》注引劉歆《七略》,始載子雲家牒;劉孝标注《世說新語》,所引晉代諸家譜,尤班班可稽。

    今之族譜,其昉于漢晉以來乎,譜有歐陽永叔、蘇明允,縱橫二例。

    太史公《年表》《月表》,說者謂旁行斜上,仿諸周譜,則橫譜尤古法矣。

    今士大夫家例有譜,然其能一修再修,至于四五修而不已者,則必名門巨族始有之。

    蓋必祖宗積累者深,而後其子孫富貴蕃衍,可編輯而為書,寒門細族弗能也;又必其子孫象賢,克承先德,無忘敦本睦族之誼,而後相續成其事,始振中蹶者亦弗能也。

    然則門戶之盛衰與福祚之修短,蓋可于家乘驗之矣。

     東光以馬氏為甲族。

    其他明德不具論,自明嘉靖以來,一支之中,登進士者凡九,亦雲盛矣;譜至今日凡五修,亦雲綿遠矣。

    非世濟其美能之乎?昀,馬氏婿也。

    乾隆甲子,讀書外舅周箓公家,得讀其舊譜,詳其世德。

    乙酉四月,奉諱裡居,以會元城公葬,宿公家。

    公謂昀曰:“餘家乘之未輯,今又四十年矣。

    向恒欲舉其事,而長子早夭,繼嗣有待。

    念及餘名下阙然無所書,辄愀然傷之,每忽忽不自适而罷。

    及爾外姑之卒,始擇立兆晟,初未驗其賢否,意尚兩持;既而兆晟真善事餘,餘悉以家政付之,遂決意定以為嗣,且援例以其職封餘宣諸綸音,載諸戶曹之籍。

    餘今有子有孫,非複向之無可書矣。

    家乘之修,欲及餘未就木而為之也,爾盍為我序之。

    ”昀敬諾。

    七月,昀在京師,公遣使赍書來省女,且促前序。

    因為叙其續修之由,而書之如左。

     若夫推一本之愛,油然而生孝弟之心,《蘇氏族譜·亭記》言之矣。

    今則不複剿說也。

     《渠陽王氏世系考》序 敦本睦族,士君子之盛德也。

    顧世
上一頁 章節目錄 下一頁
推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