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則人衆,人衆則勢渙;漸渙漸久,愈久愈渙,則同氣不免如路人;既不免如路人,而猶望其休戚相關,無是事矣。
古者氏族掌于太史,俾年代雖遠,而昭穆秩然。
譬之于水,千支萬派,各分流而注海:一溯其源,則某水出某地,某地某水從某水而分,某地某水從某水而又分,千支萬派,一水也。
譬之于木,千花萬實,雖隸首不能紀其數,而遞求其本,則由花實得蒂,由蒂得條,由條得枝,由枝得幹,由幹得根,千花萬實,一木也。
再近譬之,一身分四肢,四肢又各五指,同一指而将指、拇指若不相涉也,同一肢而手與足若不相涉,左手足與右手足又若不相涉也,然而疾痛疴癢,無一不與心相通,有脈絡以連之焉耳。
故必族系明而後知孰與我親,孰與我疏;親疏明而後知一族之衆,其初皆一人之身,親愛之意自油然而生矣。
自漢以後,氏族不掌于官,士大夫乃各有譜。
其最初者,李善注《王儉集·序》,引劉歆《七略》稱:“揚子雲,《家牒》以甘露二年生。
”是族譜之權輿矣。
劉孝标注《世說》,所引某氏譜、某氏譜,不可縷舉。
《新唐書·藝文志》,至以族譜為史部之一門,《宰相世系表》亦備其世次支派。
是六朝至唐,譜學最重也。
兩宋以後,此學浸微,惟衣冠詩禮之家,或各自為譜。
歐陽永叔、蘇老泉二譜,其最著也:二譜之例,一縱一橫。
自明以來,凡為譜者類不能出縱橫二例。
惟是誇矜門閥,動溯古初:華胄遙遙,多由附會。
白香山,唐之通人也,而自叙宗派,雲出秦白乙丙,白乙丙則出楚白公勝。
颠倒舛訛,至今為笑。
其他抑可知矣。
豈古人作譜之意,為合族之計者乎?
王氏此譜,惟溯始遷之祖,而不推受姓之原始。
自始祖以下,絲連珠貫,一一分明,閱之真如千支萬派同一源,千花萬實同一本,而手足之統系于一心也。
其家風孝友,有自來矣。
餘與王氏為姻家,錦堂孝廉以此譜求餘為序。
餘謂:錦堂他事不具論,即如張吏部晴溪娶錦堂之姑,晴溪殁後,家中落,錦堂先德恒歲歲周恤;錦堂自今仍歲歲周恤,無改前轍。
于出嫁之同氣且如是,其于家庭可知,其于宗黨抑可知矣。
于此一譜,不可見其用心乎?因不辭而為之序。
《河間孔氏族譜》序
天地之道,綿亘無極。
昆侖磅礴,一氣之所融結者。
山河兩戒,周絡廣輪,雖章亥所不盡步,支幹皆一一可尋。
即歧脈别行,蜿蜒千百裡,而絲牽繩貫,亦皆可由末以溯本。
其體大,故其量宏也。
聖人德配天地,其教垂于千萬世,其澤亦逮于千萬世。
自《史記·世家》以後,今所傳者,叙述淵源,莫古于王肅《家語》之《本姓解》。
《家語》原本,在《史記》之前。
今所行《家語》,乃魏王肅所僞撰,以申難鄭之意。
故《漢書·藝文志》“家語”條下,顔師古注曰:“非今所有《家語》也。
”曆代通儒考辨,俱有明證。
故今叙之《史記》後。
考求故實,莫古于南宋孔傳之《東家雜記》。
曆朝纂錄,不可殚數。
至《明史·列傳》以衍聖公世次列入儒林,先師功德,延及子孫者遠矣。
其牒譜系述曲阜世襲之緒,宋金間南渡之宗,炳炳然無論矣。
其分支别出,散在四方者,數千年來,不知凡幾?中間世遠年湮,佚其房眷者又不知凡幾?幸而支派可考,是即先師之靈爽式憑,一本之愛,雖千萬裡視若一堂,千萬人視如一身者矣。
不及其可考而綴輯之,使葉不歸根,不重可惜欤!且先師系出于宋,世家于魯,而《禮經》所載,乃自稱曰“某,殷人”,聖人之心不忘其本,殆可見矣。
為子孫者,不又當仰而體之欤!
周之族姓掌于太史。
秦漢以後,此制不行,士大夫于是有家牒。
李善《文選》注引揚子雲家牒,知其事始于西漢。
六朝至唐,矜重門第,《隋書·經籍志》《唐書·藝文志》,皆以譜牒為史部之一門。
沿及宋元,此風複堕。
然稽古之儒,懷敦本睦族之思者,頗時時間作。
廬陵、眉山二譜,尤為後來所取法。
然則詠駿烈、誦清芬,士大夫知禮意者,猶不敢聽族系之失考,而況聖人之後,可不時為輯補,以伸水源木本之心哉!
餘姻家孔君□□,系出唐太常沖遠,以太常陪葬昭陵,子孫遂家西安。
越十四代,以戍守遷居涼州。
又十三代,以勞績隸錦衣衛籍,又遷于河間,前明所謂忠順屯也。
國朝順治初,有以軍功授世職者。
故有一支隸旗籍,而族屬則仍為河間籍。
雍正癸醜,嘗輯族譜,同裡戈勉齋前輩序之。
迄今六十餘年。
□□慮子姓日繁,遷徙不一,将來或殘阙失次,乃重加厘訂,定為斯編。
走書五百裡,乞序于餘。
餘族自先姚安公修譜後,餘于乾隆丙戌曾一續修;今三十餘年。
久欲再輯,而老景頹唐,鹿鹿尚未就緒,心恒歉焉。
嘉□□是舉,是餘所有志而未逮,因書此弁首以志餘愧;且以告天下士大夫,勿視此為不急之務也。
《棠樾鮑氏宣忠堂支譜》序
唐劉知幾作《史通》,特出一篇曰《斷限》,善哉言乎!得史例之要領矣。
家譜、家傳,《隋書·經籍志》皆編入史部,固史之支流也。
辨姓之禮,始于周,其世系掌于太史。
故《史記》十表稱旁行斜上,體仿周譜。
家自為譜,始于漢,故劉歆《七略》引揚子雲家牒,知為甘露二年生。
其書至六朝而繁,故劉孝标注《世說》,引諸家譜至四五十部。
至唐而極盛,故《唐書·藝文志》史部,以譜牒别為一門,《宰相世系表》必詳其子孫之支派。
然而支離蔓衍,亦遂蕪雜而多歧。
楊修之姓從木,而誤稱修家子雲;白香山一代通人,而集中叙白氏之姓源,至以楚白公勝、秦白乙丙,颠倒其世次,并奉為遠祖,論者嗤焉。
豈非繁引博稱,無所斷限于其間乎!宋人家譜,惟傳歐陽氏、蘇氏二家:歐陽氏用直譜,古之所謂圖也;蘇氏用橫譜,古之所謂牒也。
其大旨主于簡明,以救前代泛濫之失;而過于疏略,文獻無征焉。
是又拘泥斷限,矯枉過直者矣。
今觀鮑君誠一之支譜,其殆酌繁簡之中欤:不上溯受姓之始。
唐以前人,雖司隸之氣節、參軍之文章,無征者不錄也。
宋以後世系明矣,而支分派别不能一一皆詳,第譜其可考之本支,猶唐裴氏東眷、西眷,各以昭穆相統也。
其兼列事迹,則取裁于東晉《太原溫氏譜》;其冠以诰敕,附以祠宇、墳墓、家禮、祭田之類,則參用《東家雜記》;惟繪畫遺容,古未有例。
考朱子對鏡自寫小像,今子孫尚傳其石刻;則披卷敬瞻,肅然如對其祖考,使報本追遠之思油然而自生:是亦禮以義起者矣。
昔先大夫姚安公,闵族譜之殘缺,乾隆乙亥手自刊訂,守《史通·斷限》之法,體例多與此相出入。
丙戌,餘又遵舊格續焉,弗敢以私意改也。
忽忽二十餘年,鹿鹿無閑,未能再續,意恒歉焉。
今觀鮑君此譜,不覺枨觸于餘懷。
行且老矣,不知能如鮑君之勒為此譜否也?再三閱視,殆不勝歎且羨矣。
《汾陽曹氏族譜》序
古有家譜,有家傳:譜以紀世系,傳以述先德。
唐以前,率各自為書;史家著錄,亦以譜入譜牒,傳入傳記,其體例各不相侔。
今所存者,如《歐陽氏譜》《蘇氏譜》,一為直圖,一為橫表,名字以外,别無一篇之附錄可覆按也。
合譜傳而一之,其殆自明以來乎?此如古之地志,紀郡縣之沿革,疆域之分合,山川之險易,田賦之多寡,官師、學校、軍旅之增損,取備實用而已。
廣而及古迹,廣而及名勝,廣而及人物,廣而及藝文,已非唐以前圖經之舊。
然修地志者,沿其體而弗能易,博以備考,義有取也。
修家譜者,又安能于述祖德者阙焉而不書耶?
餘同年曹慕堂宗丞,創修家譜而未竟;賢子受之禦史,申之戶部,乃承先志而卒成之。
其譜例用蘇氏橫表,而附載碑志之文,與夫叙述行實者,則詳悉無遺:一以使潛德幽光不終湮沒,為仁人孝子之用心;一以使後世子孫,誦清芬,詠駿烈,憬然生接武濟美之思、贻謀之意,尤永永無窮。
又何必拘泥古例,必以分譜傳者為是,合譜傳者為非乎?且所錄皆質實不支,無明人嚣張塗飾之習。
其譜亦但存其可考,無牽合附會剿說氏族之書,以贻君子之譏者,是皆可為作譜者法。
故受之兄弟乞序于餘,亦樂得而序之。
《景城紀氏家譜》序例
有世系支派,而後諸譜之分合如網在綱,故弁于譜之前。
譜首者,諸譜之首也。
别子為祖,繼别為宗,八世以下其歧矣。
有此譜而後攝于一也,有源有流,派别乃明,故次之以支譜。
《七略》稱:“子雲《家牒》載,以甘露二年生。
”《文選·王儉集序》李善注引《玉海》引之作元年。
周氏譜載“翼以六十四卒”。
劉孝标《世說》注上之上引。
則譜詳生卒,古法也。
詳其生而後長幼辨,詳其卒而後忌日之禮可舉也。
故次以生卒,譜譜具矣。
益以族居記,懼渙也;益以茔墓圖,懼湮也;益以聯名紀世圖,懼紊也。
十七篇者,絲牽繩貫,蓋繁非繁、複非複也。
斯譜也,視舊蓋有損益,而意未始不相師也。
右序分篇之例。
譜題景城,示别也。
有同縣而非族者也。
北楊村、小河王家莊之紀皆非同族。
崔莊著矣,曰“景城”,不忘本也。
漢将軍、晉司徒,族系既别,少瑜吳姓,史亦明書。
見《南史》七十二。
流合源殊,邈無顯證。
姚安公修乙亥譜,不述姓源,慎也。
系述不博稱,猶前志也。
四門九支,支譜詳之,然其文則散見也。
弁以圖,提其綱也。
二世至七世,諱字佚矣,數則可以墓稽也。
存其數,明四門之所以分也。
四門之祖,今但知非同産耳,一從再從,不知也;孰兄孰弟,亦不知也。
昭穆靡征,則所述宜自親者始,故支譜首柱石公房也,次廷楷公房,次廷舉公房。
廷楷公于屬近,廷舉公于屬差遠也。
廷弼公等,宗派失傳矣,故殿支譜焉。
東門一支一譜,嗣續蕃也。
餘則數支共一譜,子姓寡也。
婦譜卒而不譜生,其卒于我,其生不于我也;其卒有忌日之禮,其生非長幼所系也。
記族居于茔墓前,先蔔居而後營兆也。
遷徙,雖近必書,重之也。
茔之域、墓之位,各以羅經分、方隅形,家法也。
必起度于始葬之一墓,墓位疑則取四線之交,墓域疑則取四線之末也。
次聯名紀世圖于末,嗣續無窮之思也。
右序編纂之例。
譜皆書名,臨文不諱也。
佚名則字,佚字則次第,今曰排行。
佚次第則記以方空,《逸周書·穆天子傳》,凡阙字皆作方空。
辭窮也。
序述之文,皆書字;佚字則名,亦辭窮也。
十五世以下皆名,卑乎我也。
十三世以上曰某公,尊也。
十四世則惟字,齊乎我也。
别支,十三世者亦惟字,尊殺也。
别支之譜,婦有氏而無族,阙者衆也;弗阙者亦從,同同也。
嘉會兩嫡,并書美之。
公無子立孫,中阙一世不書,禮有其變,事從其實,無所飾也。
三賢公之曾孫,乃名中賢,誤也。
因其誤而書之,禮無追改也。
庶子不書所生母,統于嫡也。
異母之子不分載,統于父也。
殁而無嗣者書,别于存而有待者也。
無子而婦守節者,雖未立嗣亦不書,宜有嗣者也。
婦改适者,舊譜皆書,庶氏之母,孔門不諱,經義也。
晉王氏之譜,蓋并離婚不諱也。
《世說》注上之上引。
今不書,隐夫《凱風》孝子抱無言之恫者也。
子未成丁者,舊列其數而無名,今注名,取備也。
其不自見于譜,則猶前志也。
右序雜書法之例。
序世系源流于譜前,《唐書·宰相世系表》及歐陽氏、蘇氏譜皆然,《歐陽氏譜》見《居士集》三十三,《蘇氏譜》見《嘉祐集》十四。
蓋古譜序法也。
《世說》注中之下引《溫氏譜序》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