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高第,而落落無纨绔習,亦無名士風流習。
與朋友言,恒有經世之志,不肯徒事溫飽。
初,公兄芥舟先生、方舟先生相繼殁,承借舊業,尚薄有田宅,然無如食指之太夥。
公慨然曰:“吾忝為官,月俸尚足贍妻子,九兄老而不第,諸侄亦俱未成立,是殆将不自存也。
”乃以王橋田宅與兄,以河間府舊邸與方舟之子,以京師校尉營舊宅盡與芥舟之子,自不取豪厘。
坐是遂大貧,殊不悔也。
凡至親之貧者,多收養于家,廪祿弗能給,則齑鹽糜粥,豐儉與共,故其家内外上下同一食。
嘗戲謂餘曰:“十刹海之法,萬物平等。
一僧一室,佛亦僅占一室;一僧一盂飯,佛亦僅供一盂飯。
佛尚可爾,吾何不可與厮役同也。
”嗟乎!此其胸次居何等也?使得行其志,視天下之人如是矣。
居官多異政,殆不能一一數。
其督理街道,不動聲色,能使豪強侵占無所容,塗徑圮墊無不治,而胥吏不能舞弊取一錢。
餘虎坊橋宅前,偶穢雜不治,坐車上呼餘仆隸,立使掃除,不以餘故而牽就。
其官學使,卷必親閱。
甚纰缪者,必塗乙而張之壁,逐句評駁,如塾師為弟子批課藝。
晉人多不娴聲病,公一一甲乙其試牍,如批時藝。
其佳者則刊布以為式,其中或字句之疵颣,則點竄完善,而細論所以點竄之故。
積勞成疾,多由于此。
然公每莅一官,必勤舉其職,事事不苟,可以想見矣。
使得竟其用,樹立必有可觀者。
乃天不假年,竟使赍志于地下,是則深可惜耳。
公不喜聲氣攀援,恒與物寡合。
宦資既深,與時髦益不相款洽。
病廢以後,杜門卻掃,幾不知長安道上有是人。
故公之行事,漸不為後進所知。
戈、紀故世婚,餘與公又同年相契,餘不志之,恐後來益無所考,乃撮其大端作為此傳,庶鄉黨有所矜式焉。
棗強知縣任公傳
公諱增,字蔚嶺,又字損之,别号寓圃。
本蕭縣巨族,因居河南永城,遂以永城籍應試。
乾隆甲戌,成進士,乃改歸江南。
早年即以文章鳴,鹹以為東觀、西清之選,然僅曆宰五縣,竟坎以終。
初官直隸南和,繼署宛平,既而補棗強,後又官山東禹城、惠民,皆有惠政,而世顧多稱任棗強,從其治績之最著者也。
南齊謝朓終于尚書吏部郎,而至今稱謝宣城,其亦此例矣。
公之宰棗強也,自乾隆庚寅至甲午,不盈五載,然父老至今有去思。
蓋漢廣川郡,今分為二州一縣。
景州、德州皆沃土,而棗強尤得其上腴,故殷阜甲于鄰邑。
然富者不能如巴寡婦清以财自衛,而好以客氣相淩借,故訟牒最夥;中間一二黠才讀鄧思賢之書者,又陰陽捭阖,媒蘖其間,希分餘潤,釁益構不已。
公嚴明而敏捷,于兩造情僞不可欺以術,又杜苞苴,謝請托,毅然不可幹以私。
談笑坐治,而嚣風不競,民氣皆淳,富者皆得以保其富。
棗強墟市,胥役率多方箕斂,謂之雜稅。
雖負販者不免也,雖寒機紡織,得布不盈匹、得線不盈斤亦不免也。
其聚也衆,其取也則雜。
取于衆人之手,所出不過數十錢,故民恒忍而不校,官亦不甚聞。
公廉,知其狀,厲禁裡長、保正,而貧民以不擾。
又建普濟堂,施衣煮粥,收養孤貧,而鳏寡孤獨之無告者,亦靡不得所。
是非視國如家、視民如子乎?
其尤為人所難能者,王倫之亂,距棗強一日程耳。
太平日久,人不習兵,鶴唳風聲,一宵數警,人洶洶無固志,多謀棄家以逃。
适公以宛平舊案,部議镌秩去,代公者已捧檄至,鹹謂公可攜家趣會城。
公慨然曰:“丁亥之歲,吾嘗以規避褫職,已自分老牖下。
己醜迎銮,蒙賜複原官,得有今日。
聖恩再造,吾耿耿不忘也。
寇焰方熾,此城惟一典史、一把總,擁兵徒數十,勢不能拒敵。
新任者與民未相習,亦不能團聚鄉勇,合力守禦也。
我一去,則民必散;民一散,則賊必乘虛來據城;城陷,而此縣不可為矣。
吾甯與城存亡耳。
”乃部署捍禦之方,與新任者分陴以守。
閱月餘,事定乃行。
公有造于棗強大矣。
置其他所曆官而獨稱棗強,豈無故哉!
嘉慶庚申七月,公之子銜蕙以政聲懋著擢知棗強,适得公舊治地。
癸亥正月,又以卓異調天津。
其治棗強,猶公之治棗強。
棗強人皆曰:“公有子也。
”餘謂傳傅氏譜者,蓋非一家,而天獨使公子踐公之位,豈非故示巧合,使為善者憬然悟哉!
餘嘗志公之墓,公之子以石埋幽圹,不能遍傳于世也。
會修《棗強縣志》,複乞為公傳。
因舉公卓然可傳者,以應其請。
餘事則狀、志具存,今不複贅焉。
蘭圃舒公家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