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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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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死。

    曾祖荷祚,妣詹氏。

    祖廷谟,附監生,妣章氏,崇祀節孝祠。

    父豐聲,庠生,習程、朱學,語在邑志《儒林傳》及《蘭溪趙君傳》中。

    母阮氏。

    配餘氏。

    子三:長即之荥;次之求,邑庠生;次之治,早世。

    女四:長适邑庠生曹錫三,次适馬慶鐘,次适選貢李聲溢,次适監生路贻理。

    孫男六:長秉植,邑庠生;次秉槃,業儒,俱之荥出。

    秉業、秉祝、秉概、秉忠,俱業儒,俱之求出。

    孫女四:一适邑庠生周渟,一适路義,俱之荥出;一适餘德寬,一适周春茂,俱之求出。

    曾孫四:一元、仁虎俱業儒,秉植出;志燦業儒,志煌幼,秉業出。

    今葬于城東某山。

    銘曰: 貴賤壽夭,天所命也。

    立身行己,則在人自立其志也。

    嗟哉!先生固不藉乎一第也。

     交河縣歲貢生友菊蘇公合葬墓志銘 漢馬少遊有言:“士生一世,取衣食裁足,鄉裡稱善人,足矣。

    ”其從兄伏波将軍涉曆艱難,恒思是語,似其事易為也。

    然“善人”亦豈易為哉?士大夫或遭逢變故,激成奇節;或邂逅際會,建立功業,多成名于一事一時。

    若庸言庸德,共見共聞,而終始一生,不為鄉裡所訾議,則非旦夕之故矣。

    餘嘗志南皮張公振斯及先兄晴湖之墓,皆取其醇謹終身,言行無玷,足當少遊“善人”之目。

    今複得一人焉,曰蘇公友菊。

     公諱蘭成。

    始祖諱盛,當明中葉,自山東陽信遷交河,四傳至廪膳生諱九經,均潛光未耀。

    五世祖諱養民,以選貢官山西興縣知縣,贈中大夫。

    高祖諱美大,廪膳生;曾祖諱鐮,順治戊子拔貢生,考授通判,均贈通議大夫。

    祖諱琠,康熙甲戌進士,官貴州思南府知府。

    父諱晊,康熙癸巳舉人,候補太常寺博士。

    晚歲得公,珍惜甚至。

    而公自幼無驕縱意,性至孝友,門以内無間言。

    其尤為人情所難者:博士公有再從侄孫曰載臨,愛之如子,撫養于家,越十載乃生公;七歲入家塾,即與載臨同硯席,雍睦無間。

    後載臨嬰弱疾,公推博士公之愛,捐金千餘市參桂,無少吝惜。

    比其殁,喪葬皆有加禮。

    周恤其寡妻尤為笃摯,所需者不使有锱铢缺。

    今公殁,而載臨之妻尚存,每一言及,未嘗不涕淚交頤也。

    平生儉樸,衣食取溫飽而止。

    然笃于任恤之誼,周濟貧乏,不可縷舉。

    其尤著者,乾隆己卯秋,河水暴漲,田廬且不可保。

    公懸金鸠衆,合力築堤堰,晝夜督視,不遑寝食,人賴以無恙。

    甲午大旱,公出粟赈貸,多所全活。

    即此數事,公之為人可概見。

    使出而仕宦,于物必有所濟,而素志恬靜,竟以明經終于家。

     元配陳夫人,獻縣候選通判諱肖孫之女。

    陳氏自簡肅公以來,世傳禮法,以忠厚為鄉黨典型。

    閨門之内,尚勤儉,敦雍穆,亦為親串所矜式。

    夫人耳目濡染,幼娴内則。

    于歸後,修舉婦職,家正厘然,無敢蹈世俗浮薄習者。

    晨昏定省,尤能得堂上歡。

    生一子一女,遽早逝。

    公繼娶河間王夫人,能守夫人之家法,中外稱賢,即夫人可知矣。

    公生于雍正己酉五月,卒于乾隆丁酉正月,年四十有九。

    夫人生于雍正丙午正月,卒于乾隆庚午七月,年二十有五。

    子二:長肇輿,乾隆丁酉拔貢生,候選直隸州州判;次肇轸,廪膳生,出為公弟荃成後。

    女一,适獻縣紀汝僩。

    孫三:長元翰,附學生;次元翚,嘉慶辛酉舉人;次元翼,廪膳生。

    孫女一,适獻縣陳菼。

    曾孫五:長啟绶,次啟緯,次啟缙,次啟绂,次啟組。

    曾孫女四。

     肇輿早卒,其子元翰奉繼祖母之命,葬公于某原,陳夫人祔焉。

    不以餘為弇陋,攜行狀走京師,乞銘于餘。

    餘多年宦遊,未及識公,然所居相距僅一舍,知公行事頗悉。

    陳夫人于先祖母為姑侄,于先姚安公為表兄妹,至親之誼,亦不敢以固卻。

    乃綜述梗概,而系以銘曰: 一鄉善士,公其庶幾。

    我志幽宮,亦竊附林宗之碑。

     伯兄晴湖公墓志銘 公諱晫,晴湖其字。

    系出江南上元,遷景城已十七世。

    公居第十四世,為先姚安公之長子,昀之伯兄。

    績學不售,以歲貢生終。

    今志墓稱公,用漢故民吳公碑例也。

     公性淳實淡靜。

    視仕宦之富貴、文章之名譽,如流雲逝水,泊然無所動于心;視人事之機械變詐,亦如電光石火,一瞥即過,漠然無所介于懷。

    故恒默默自守,不甚與世相酬應。

    嘗言:“每衣冠見客,如臨一大敵。

    不知君輩營營,何以堪此?”其學似近于黃、老,然笃倫常、謹言行,毫不越聖賢之規矩,又異乎六朝放達狂縱不羁。

     先姚安公凡三娶。

    元配安太夫人,以康熙丙戌生公。

    繼配張太夫人,無出。

    又繼配張太夫人妹,以雍正甲辰生昀,故公長昀十八歲。

    幼時提挈保護,逾于所生。

    昀七八歲以前,初不知與公異母;稍長雖知為異母,然家庭之間,晨夕相對,絕不覺有異母意也。

    則公于骨肉之間,他可類推矣。

    性至儉樸,一敝裘衣至十餘年。

    飲食起居宛如寒素,然能一介不妄取。

    姚安公以雍正乙卯官戶部,即以田産委公,時家猶未落,物力頗有赢。

    迄乾隆甲戌,姚安公自雲南終養歸,凡二十年,無一錢入私箧。

    婚嫁其子女,特粗具簪珥衣裳耳。

    庚申,為昀娶婦,乃費至數百金。

    曰:“此非有意為厚薄,愛有差等故也。

    ”此雖細故,然豈常情之所能哉?自少至老無二色。

    昀頗蓄妾媵,公弗禁。

    曰:“妾媵猶在禮法中,并此強禁,必激而蕩于禮法外矣。

    ”平生為文,宗胡思泉,理法謹嚴,屢踬名場,終不悔。

    昀好為議論馳騁之文,公弗善,亦弗禁。

    曰:“爾将以功名娛老親,是亦可也。

    ”然則,公拘守尺度,雖若不甚究世務,固未嘗迂闊固執不近人情。

    其抱負正未可測也。

     娶河間縣候選州同賈公貞符女,性情與公同,行事亦與公同,稱德配焉。

    公以乾隆丁酉卒,年七十有二。

    嫂先公四年卒,年七十。

    子六:汝備、汝倓,皆監生;汝價,縣學生;汝來、汝侃,皆監生;汝健,歲貢生。

    女二:長适大城馬氏,早卒,婿之名亦佚;次适任丘高質琏,官安徽鳳台縣知縣。

    孫十六:樹楍,乾隆己亥舉人;樹聲、樹勳,并縣學生;樹森,監生;樹發,縣學生;樹磐,監生;樹棨,縣學生;樹言,業儒;樹榮,乾隆壬子舉人;樹棽,縣學生;樹碩、樹懋、樹确、樹、樹随、樹伍,皆業儒。

    孫女十二。

    曾孫十四。

    曾孫女十三。

    今其長孫樹發等,将以嘉慶丙辰十一月合葬于景城祖茔,昀乃揮淚而為銘曰: 考其心迹,類馬少遊。

    故浩浩落落,與物沉浮。

    我勒貞珉,光發其幽,然非其意之所求。

     一侄理含暨配張氏墓志銘 堯峰先生有與友人書曰:“志銘草就,即附上,傥即刻石,篆蓋及志文首行宜但雲某銜某府君,慎勿加‘暨元配某孺人’字。

    此近世無識者所為。

    凡唐、宋、元諸大家皆無之,前明成弘以上亦然。

    蓋女子從夫,故祭曰‘祔食’,葬曰‘祔葬’。

    凡祔食者,惟立男屍無女屍,亦此義也。

    ”餘考唐劉伸志張君平墓,首行題“清河郡張府君夫人安定郡胡氏合祔墓志銘”,則此例不始于明季。

    然單文孤證不足為憑,究以汪氏為定論,餘作志文皆從其例。

    今志亡侄理含墓,乃竟夫婦并列者。

     理含,名汝備,先姚安公之冢孫,先兄晴湖之冢子。

    少從安實齋先生遊,好為奇崛之文,故不中有司程式。

    将以國子監生應鄉試,竟赍志以沒。

    平生循謹無過失,然無卓絕之行可勒金石也。

     其婦張氏,則武強舊族之女,年十九而寡:持服三載,不去衰麻;孀居三十七載,雖酷暑未一解衣睡。

    對舅姑則婉容,退即端坐如枯木,婢媪有從之數十年者,未見其嬉笑也。

    理含兄弟六人,居同宅而别院,婦獨與舅姑同院居,終日侍奉無倦色。

    姑患病瀕危,夜焚香泣涕禱佛,遂終身茹素。

    理含未有子,初殁時,視含殓畢,即泣拜舅姑前,又回拜諸弟,求為立後,必得請而後起。

    故仲弟之子樹發,就襁褓中指與之。

    婦愛逾所生,而教有義方,督課不少假借。

    今在庠為名諸生。

    乾隆壬寅,有司以上聞,得建坊旌表。

    越四年乃卒。

    彌留時屬樹發曰:“舊茔地狹,諸妯娌先卒者已各蔔兆域。

    汝父棺尚厝,汝必移與我棺同葬姑舅旁,冀魂而有知,定省如昔也。

    ” 嘉慶己未,樹發将遵遺命,合葬于祖墓之側,乞餘為銘。

    世之論者謂:“節孝為女子本分。

    ”是則誠然。

    然忠臣孝子遭遇非常,或感天地而動鬼神,要亦分所當為耳。

    彼青燈忍淚,白首完貞,凄風苦雨,閱數十年如一日,非心如鐵石者不能。

    千百人中能盡本分者有幾?烏可以庸行易之耶!論者又謂:“貧賤之家節孝難,富貴之家節孝易。

    ”然以境遇論,貧賤者身無所倚,仰事俯畜無所資,其艱苦誠為至極。

    以人情論,則艱苦者無逸志,而富貴者席豐履厚,以蕭索孤寂之身,日見繁華奢麗之事,姑姊娣姒寒暖迥殊,則炫而易搖;仆隸婢妪炎涼各異,則激而生悔;且珠玉錦繡之身,其勢必不能耐勤苦,則奉養難;無父之孤坐擁舊業,易入遊冶之場,則教子尤難。

    今理含之婦能始終一心,以媳而代子,以母而代父,所為不加人數等乎?其葬也,于理當志。

    既志其婦,自不能不系其夫;徒書其夫,又不關作志之本意,自不能不夫婦并列。

    言豈一端,要各有當,其斯之謂與? 理含生于雍正己酉五月四日,卒于乾隆戊辰閏七月十一日,年二十有一。

    婦生于雍正辛亥六月二十六日,卒于乾隆丙午三月二十一日,年五十有六。

    嗣子一,即樹發。

    孫五:煐忱、煐恬、煐愔、煐憲、煐恪。

    銘曰: 同穴之願,今則已償。

    镌石幽宮,于夫有光。

    我無愧詞,汝亦無愧于表章。

     劉文定公配許夫人墓志銘 先師劉文定公以清介聞天下,元配許太夫人亦以勤儉端嚴,士大夫推女宗。

    論者謂:文定之清介由太夫人之内助,故室無交谪,得以行其志;太夫人之勤儉端嚴由文定之家法,故齊心同願,亦得以行其志。

    是固有然。

    然古來名臣列女,立身皆各有本末,各從其性之所近與心之所安。

    文定雖不得太夫人,其皦然不染,決不改其操;太夫人雖不遇文定,其刻苦自勵,亦決不易其素。

    其适為伉俪,特天作之合,使相得益彰耳。

    實則太夫人之行事,足以自傳。

    故文定之葬既自有志,太夫人之合葬,青垣兄弟又别以志屬昀。

    昀按古金石例,凡合葬之志皆不題婦氏,統于夫也。

    近代乃夫婦并題,然率如附傳之體,無可述者多也。

    其能自以志傳者,必有堅苦卓絕之行不可以磨滅。

    今太夫人之行可謂堅苦卓絕矣,此而不文翰墨,奚述哉? 太夫人與文定生同裡,幼端重而明敏,為父所鐘愛,不輕許人。

    見文定而器之,因締姻好。

    文定時方為諸生,室廬狹隘,不能親迎,乃贅于許氏,太夫人不以貧為戚;間日一定省舅姑,不以來往為勞。

    乾隆丙辰,文定舉制科第一,入翰林,親黨交賀,亦不沾沾喜也。

    迨奉親就養至京邸,理庖廚,侍起居,皆身任其事如未貴時。

    姑方失明,動履需人,恒手自扶掖,未嘗一委于婢媪。

    所生子女十,自乳者六,仰事俯育,已日無甯晷;然摒擋家務,纖芥必周。

    文定雖遭逢聖主,洊至卿相,而食指日繁,廪祿恒不給。

    太夫人經營擘畫,事事親治:或一飯數起,或日昃不得食。

    文定每四鼓入直,雖甚寒暑,必先起,具茗粥,整衣冠;又必持燈,視門戶廚竈而後寝,數十年如一日。

    嘗語諸婦曰:“婦人無外事,然需識大體。

    詩禮之家,往往解吟詠、工翰墨,而井臼操作、米鹽瑣屑,皆視為末務,則主中饋者謂何耶?”七旬以後,康健轉加,鹹以為老而複壯。

    太夫人曰:“老甯有複壯理?或迩來以家政委子婦,得安逸耳。

    ”然則七旬以前無一日安逸,可知矣。

     天性澹泊,自章服以外,無珠翠錦繡之飾。

    或詣親串家,不相識者不知為一品命婦。

    紛華之習尤所厭薄:吉禮或遇演劇者,辄托故謝去,似落落不可近。

    然貧親友居停于家者,時其飲食,療其疾病,委曲體恤無不至。

    有年老畏寒者,冬月必熾炭于爐,手自分給,日以為常,慈祥之意藹然也。

    待仆婢至寬,惟造言構釁者必斥責之,後亦不複追論。

    然教諸子則甚嚴,恒勉以刻自樹立,繼父志,報國恩。

    或偶過失,雖年長亦不少假借。

    丙午,□□由中書舍人出為廣西同知,太夫人曰:“廣西雖遠,吾不以阻隔為憂。

    惟民社至重,汝父嘗言,深為汝念耳。

    ”甲辰,□□以南巡召試授中書舍人,太夫人曰:“吾家雖無田園,而祠墓皆汝父所創修,恐日久就荒。

    其且家居,俟經理有緒乃就铨。

    ”己酉,青垣官禮部侍郎。

    當扈從避暑山莊時,太夫人有恙,青垣不能無顧戀,太夫人曰:“在官奉職,理所當往。

    吾疾行愈,無慮也。

    ”其明于大義,有士大夫所不及者矣。

    故昀嘗謂:太夫人之治家,事事不苟,使為丈夫,治一邑必一邑治,治一國必一國治。

    太夫人之居心:先義而後利,先公而後私,使為丈夫,可以為孝子,為忠臣。

    惜哉,其在閨閣也!然惟在閨閣,斯益足自傳矣。

     太夫人生于康熙乙未九月八日,卒于乾隆己酉九月十二日,年七十有五。

    卒後五年,門下士河間紀昀,敬為墓志而系以銘曰: 梁木之摧,今三十二年;牛眠蔔地,今星五周天。

    金昆玉友并登雲路,而宦橐皆蕭然。

    豈非秉母之訓,故不失父之傳?郁郁佳城,暧暧長阡。

    一黼一佩,神栖其間。

    殆類乎冰壺秋月,相照映于九泉。

     祭四叔母文 維乾隆五十有五年,歲次庚戌三月十八日戊戌,經筵講官、禮部尚書兼文淵閣直閣事第四侄昀,敬遣第三子汝似婦井氏,以剛鬣柔毛、清酌庶馐之奠,緻祭于四叔母尊靈。

    曰: 先太夫人娣姒三人,先太夫人謝世,三叔母高太宜人暨叔母皆康強。

    昀既失怙,視兩叔母如母,兩叔母之視昀亦猶子。

    三叔母先逝,惟叔母存,昀視叔母益親,叔母之視昀亦益親。

    數十年來,昀一官匏系,不能時時侍左右。

    欲迎叔母至京師,一展積慕,叔母又患風痹不得來;惟歲得恩賜,辄馳奉叔母,博老人一開顔而已。

    然叔母積病之餘,猶手制履襪佩囊之屬以寄昀,昀捧之感且愧。

    拟後三年叔母七旬,當乞言于長安士大夫,具一卮稱慶。

    而春間奴子來京,稱叔母病加劇,昀心方怦怦,俄從孫樹楍、樹珊上公車,言叔母病且不起。

    急謀遣人往問,會奉稽察場屋之命,匆匆未及遣,訃音已至。

    自今以往,先太夫人之娣姒無一人存。

    昀不能見先太夫人,姑以見兩叔母如見先太夫人者,從今并亦不得矣。

    昀獨何心能不悲哉!尤可悲者,叔母子四人,羲輪弟先卒,又李曉、蒼複相繼卒,近東白弟又卒。

    叔母自病至殁,惟兩寡婦、一寡女,率諸孫侍疾,竟無一子視含殓。

    猶子四人,昀胞兄晴湖先卒,從兄懋園、坦居亦相繼卒,存者惟昀一人。

    既隔越五百裡外,不能親往理喪務,又不能匐伏穗帷恭奠一觞,昀之抱痛更何如哉?子婦井氏,本叔母之外孫女,适歸甯還裡,得與其母同送靈斿。

    謹遣代薦芳醪,略抒沉痛。

    然昀悲慕之忱,終郁結而不能宣也。

     祭理藩院尚書顯庭留公文 維聖人作,萬裡梯航;維典屬國,經紀遐荒。

    維老成人,綏徕有方;維職任久,擘畫彌詳。

    維帝乘乾,景祚其昌;降雨出雲,厥理有常。

    維公挺生,以贊懿綱。

    維前丙辰,公始擢揚;迨今丙辰,公乃雲亡。

    甲子循環,數适相當;其生其逝,歲月彰彰。

    信由嶽降,為國棟梁。

     公之武略,見于西域。

    虎視鷹揚,幕南幕北。

    依什庫爾,奮摧勁敵;沙碛雲黃,冰天月黑。

    枭嘯鸱吟,豺跳狼擲;風塵洞,烽煙絡驿。

    公搗其堅,四戰四克;氣吐虹霓,心輕鋒镝;揚刃摩天,鳴弰沒石。

    象王蹴踏,百獸辟易;金鳷擘海,妖鳥屏息。

    露布奏功,太常紀績;賞延世爵,受無愧色。

     公之經略,見于西藏。

    井絡疆袤,坤維勢壯。

    坼地洪流,捎雲巨嶂;蠶叢魚凫,未窮其曠。

    殊風貿俗,詭态異狀。

    佛國東移,釋宗演唱;是曰梵天,是曰法相;部族皈依,如瞻金像。

    聖代龍興,占風内向;護法戢民,賜以保障。

    疆以戎索,鎮以玉帳;公荷倚毗,屹然大将。

    其土沃饒,争亦易釀;其人犷悍,性亦狙诳。

    節制得公,如材得匠:外因佛法,消其詐妄;内宣聖教,導以禮讓。

    因俗而治,寬猛胥當;以大金鈎,馴伏狂象。

    帝曰班超,遠逾任尚。

    用理諸藩,允孚人望。

     聖代皈章,古所未有;章亥莫步,微論白阜。

    蟾窟吐月,龍庭戴鬥;虎節往來,雁臣奔走。

    琛赆有期,競先恐後;如百川水,彙于海口。

    公領是職,閱時已久:諸部單于,舊皆侪偶。

    相見道故,欣然握手;彼若弟恭,公若兄友。

    其世交者,十恒八九。

    歲時見公,膜拜稽首:執子侄禮,公立而受。

    随公指揮,如指随肘。

    蓋公和氣,于醇酒;且公清操,貧甘菘韭。

    藹然有思,介然有守;宜其心折,敬茲黃耇。

    謂公厚德,宜登上壽;胡未茹芝,遽驚生柳? 維公出世,本再來人;示壽者相,現宰官身。

    故于淨土,具有前因:衣披一品,緣謝六塵。

    樹精進幢,轉大法輪。

    心月無翳,性海無垠。

    非非想天,妙契其神;無無想地,自返其真。

    偶來偶去,甯罥荊榛;不生不滅,甯有悲欣?惟我故友,夙忝交親;忽聞殂謝,難免酸辛。

    怅望靈斿,灑淚沾巾。

    穗帷肅肅,肴酒敬陳;冀從世法,歆此芳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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