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明所知乃天德良知,非聞見小知而已。
天人異用,不足以言誠;天人異知,不足以盡明。
所謂誠明者,性與天道不見乎小大之别也。
義命合一存乎理,仁智合一存乎聖,動靜合一存乎神,陰陽合一存乎道,性與天道合一存乎誠。
天所以長久不已之道,乃所謂誠。
仁人孝子所以事天誠身,不過不已于仁孝而已。
故君子誠之為貴。
誠有是物,則有終有始;僞實不有,何終始之有!故曰“不誠無物”。
“自明誠”,由窮理而盡性也;“自誠明”,由盡性而窮理也。
性者萬物之一源,非有我之得私也。
惟大人為能盡其道,是故立必俱立,知必周知,愛必兼愛,成不獨成。
彼自蔽塞而不知順吾理者,則亦末如之何矣。
天能謂性,人謀謂能。
大人盡性,不以天能為能而以人謀為能,故曰“天地設位,聖人成能”。
盡性然後知生無所得則死無所喪。
未嘗無之謂體,體之謂性。
天所性者通極于道,氣之昏明不足以蔽之;天所命者通極于性,遇之吉兇不足以戕之;不免乎蔽之戕之者,未之學也。
性通乎氣之外,命行乎氣之内,氣無内外,假有形而言爾。
故思知人不可不知天,盡其性然後能至于命。
知性知天,則陰陽、鬼神皆吾分内爾。
天性在人,正猶水性之在冰,凝釋雖異,為物一也;受光有小大、昏明,其照納不二也。
天良能本吾良能,顧為有我所喪爾。
明天人之本無二。
上達反天理,下達徇人欲者與!
性其總,合爾也;命其受,有則也;不極總之要,則不至受之分,盡性窮理而不可變,乃吾則也。
天所自不能已者謂命,物所不能無感者謂性。
雖然,聖人猶不以所可憂而同其無憂者,有相之道存乎我也。
湛一,氣之本;攻取,氣之欲。
口腹于飲食,鼻舌于臭味,皆攻取之性也。
知德者屬厭而已,不以嗜欲累其心,不以小害大、末喪本焉爾。
心能盡性,“人能弘道”也;性不知檢其心,“非道弘人”也。
盡其性能盡人物之性,至于命者亦能至人物之命,莫不性諸道,命諸天。
我體物未嘗遺,物體我知其不遺也。
至于命,然後能成己成物,不失其道。
以生為性,既不通畫夜之道,且人與物等,故告子之妄不可不诋。
性于人無不善,系其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