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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蒙誠明篇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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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不善反而已,過天地之化,不善反者也;命于人無不正,系其順與不順而已,行險以僥幸,不順命者也。

     形而後有氣質之性,善反之則天地之性存焉。

    故氣質之性,君子有弗性者焉。

     人之剛柔、緩急、有才與不才,氣之偏也。

    天本參和不偏,養其氣,反之本而不偏,則盡性而天矣。

    性未成則善惡混,故疊疊而繼善者斯為善矣。

    惡盡去則善因以成,故舍曰善而曰“成之者性也”。

     德不勝氣,性命于氣;德勝其氣,性命于德。

    窮理盡性,則性天德,命天理,氣之不可變者,獨死生修夭而已。

    故論死生則曰“有命”,以言其氣也;語富貴則曰“在天”,以言其理也。

    此大德所以必受命,易簡理得而成位乎天地之中也。

    所謂天理也者,能悅諸心,能通天下之志之理也。

    能使天下悅且通,則天下必歸焉;不歸焉者,所乘所遇之不同,如仲尼與繼世之君也。

    “舜禹有天下而不與焉”者,正謂天理馴緻,非氣禀當然,非志意所與也;必曰“舜禹”雲者,餘非乘勢則求焉者也。

     利者為神,滞者為物。

    是故風雷有象,不速于心,心禦見聞,不弘于性。

     上智下愚,習與性相遠既甚而不可變者也。

     纖惡必除,善斯成性矣;察惡未盡,雖善必粗矣。

     “不識不知,順帝之則”,有思慮知識,則喪其天矣。

    君子所性,與天地同流異行而已焉。

     “在帝左右”,察天理而左右也,天理者時義而已。

    君子教人,舉天理以示之而已;其行己也,述天理而時措之也。

     和樂,道之端乎!和則可大,樂則可久,天地之性,久大而已矣。

     莫非天也,陽明勝則德性用,陰濁勝則物欲行。

    領惡而全好者,其必由學乎! 不誠不莊,可謂之盡性窮理乎?性之德也未嘗僞且慢,故知不免乎僞慢者,未嘗知其性也。

     勉而後誠莊,非性也;不勉而誠莊,所謂“不言而信,不怒而威”者與! 生直理順,則吉兇莫非正也;不直其生者,非幸福于回,則免難于苟也。

     “屈信相感而利生”,感以誠也;“情僞相感而利害生”,雜以僞也。

    至誠則順理而利,僞則不循理而害。

    順性命之理,則所謂吉兇,莫非正也;逆理則兇為自取,吉其險幸也。

     “莫非命也,順受其正”,順性命之理,則得性命之正,滅理窮欲,人為之招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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