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者聖人之作易也,幽贊于神明而生蓍,
方其将有謀也,将有問也,命于蓍,此所謂“生蓍”,非謂在野而生蓍也。
事在未來之前,吉兇在方策之上,蓍在手中,卒歸三處一時合,豈非幽贊于神明而得爾也?起其用也。
參天兩地而倚數,觀變于陰陽而立卦,
地所以兩,分剛柔男女而效之,法也;天所以參,一太極兩儀而象之,性也。
一物兩體者,氣也。
一故神,兩在故不測。
兩故化,推行于一。
此天之所以參也。
兩不立則一不可見,一不可見則兩之用息。
兩體者,虛實也,動靜也,聚散也,清濁也,其究一而已。
有兩則有一,是太極也。
若一則有兩,有兩亦一在,無兩亦一在。
然無兩則安用一?不以太極,空虛
而已,非天參也。
(和順于道德而理于義)
(理義即是天道也易言理于義一也求是即為理義言理義不如且言求是易曉求是之心俄頃不可忘理于義此理雲者猶人言語之間常所謂理者非同窮理之理凡觀書不可以相類而泥其義不爾則字字相梗觀其文勢上下如充實之美與詩之言美輕重不同)
窮理盡性以至于命。
性盡其道,則命至其源也。
一作至于原也。
知與至為道殊遠,盡性然後至于命,不可謂一;不窮理盡性即是戕賊,不可至于命。
然至于命者止能保全天之所禀賦,本分者且不可以有加也。
既言窮理盡性以至于命,則不容有不知。
天道即性也,故思知人者不可不知天,能知天斯能知人矣。
知天知人,與窮理盡性以至于命同意。
釋氏元無用,故不取理。
彼以有為無,吾儒以參為性,故先窮理而後盡性。
凡人剛柔緩急,趨識無有同者,此“乾道變化各正性命”也,及盡性則皆忘之。
窮理亦當有漸,見物多,窮理多,從此就約,盡人之性,盡物之性。
天下之理無窮,立天理乃各有區處,窮理盡性,言性已是近人言也。
既窮物理,又盡人性,然後能至于命,命則又就己而言之也。
昔者聖人之作易也,将以順性命之理。
是以立天之道,曰陰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陰陽、剛柔、仁義,所謂“性命之理”。
易一物而三才備:陰陽氣也,而謂之天;剛柔質也,而謂之地;仁義德也,而謂之人。
一物而兩體者,其太極之謂欤!陰陽天道,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