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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學理窟祭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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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隻設一位,以其精神合也。

    後又見合葬孔子善之,知道有此義。

    然不知一人數娶,設同幾之道又如何,此未易處。

     奠酒,奠,安置也,若言奠摯奠枕是也,謂注之于地非也。

     祭則香茶,非古也。

    香必燔柴之意,茶用生人意事之。

    率升首,今已用之,所以達臭也。

     古人因祭祀大事,飲食禮樂以會賓客親族,重專殺必因重事。

    今人之祭,但緻其事生之禮,陳其數而已,其于接鬼神之道則未也。

    祭祀之禮,所總者博,其理甚深,今人所知者,其數猶不足,又安能達聖人緻祭之義! 凡薦,如有司執事者在外庖為之,則男子薦之;又如笾豆之類本婦人所為者,複婦人薦之。

     禮義之家,雖奴婢出而之他,必能笑人之喪祭無理者,賢者之效不為細也。

     五更而祭,非禮也。

     “庶羞不逾牲”,不豐于牲也,傳者以品之不逾,非也,豈有牲體少而羞掩豆是謂之逾牲! 屍惟虞則男女皆有,是初廟時也,至于吉祭,則唯見男屍而不見女屍,則必女無屍也。

    當初時則不可以無屍,節服氏言郊祀而送逆屍車,則祀天有屍也。

    天地山川之類非人鬼者,恐皆難有屍。

    節服氏言郊祀有亦不害,後稷配天而有屍也。

    詩序有言“靈星之屍”,此說似不可取。

    絲衣之詩,正是既祭之明日求神于門,其始必有祭,其實所以賓禮屍也。

    天子既以臣為屍,不可祭罷便使出門而就臣位,故其退屍也皆有漸,言絲衣已是不着冕服,言弁已是不冠冕也,漸有從便之禮。

    至于燕屍必極醉飽,所謂“不吳不敖,胡考之休”,吳敖猶言娛樂也,不娛樂何以成其休考! 祭所以有屍也,蓋以示教;若接鬼神,則室中之事足矣。

    至于事屍,分明以孫行,反以子道事之,則事親之道可以喻矣。

     “抱孫不抱子”,父于子主尊嚴,故不抱,孫自有其父,故在祖則可抱,非謂屍而抱也。

     七廟之主聚于太祖者,此蓋有意,以其當有祧者。

    且祧者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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