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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雜記-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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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從一個作品裡摘錄出關于鳳凰的輪廓。

     一個好事的人,若從百年前某種較舊一點的地圖上尋找,一定可在黔北、川東、湘西一處極偏僻的角隅上,發現了一個名為“鎮筸”的小點。

    那裡同别的小點一樣,事實上應有一個小小城市,在那城市中,安頓了數千戶人口的。

    不過一切城市的存在,大部分皆在交通、物産、經濟的情形下面,成為那個城市榮枯的因緣。

    這一個地方,卻以另外一種意義無所依附而獨立存在。

    試将那個用粗糙而堅實巨大石頭砌成的圓城作為中心,向四方展開,圍繞了這邊疆僻地的孤城,約有五百餘苗寨,各有千總守備鎮守其間。

    有數十屯倉,每年屯數萬石糧食為公家所有。

    五百左右的碉堡,二百左右的營汛。

    碉堡各用大石堆成。

    位置在山頂頭,随了山嶺脈絡蜿蜒各處;營汛各位置在驿路上,布置得極有秩序。

    這些東西是在一百八十年前,按照一種精密的計劃,各保持到相當距離,在周圍附近三縣數百裡内,平均分配下來,解決了退守一隅常作暴動的邊地苗族叛變的。

    兩世紀來滿清的暴政,以及因這暴政而引起的反抗,血染赤了每一條官道同每一個碉堡。

    到如今,一切不同了。

    碉堡多數業已殘毀了,營汛多數成為民房了,人民已大半同化了。

    落日黃昏時節,站到那個巍然獨在萬山環繞的孤城高處,眺望那些遠近殘毀碉堡,還可依稀想見當時角鼓火炬傳警告急的光景。

    這地方到今日此時,因為另一軍事重心,一切均以一種迅速的情形在改變,在進步,同時這種進步,也就正消滅到過去一切。

     地方統治者分數種,最上為天神,其次為官,又其次才為村長同執行巫術的神的侍奉者。

    人人潔身信神,守法怕官。

     城中居民每家俱有兵役,可按月各到營上領取一點銀子,一份米糧,且可從官家領取二百年前被政府所沒收的公田播種。

     這地方本名鎮筸城,後改鳳凰廳,人民國後,才升級改名鳳凰縣。

    滿清時辰沅永靖兵備道,鎮筸鎮總兵均駐節此地。

     辛亥革命後,湘西鎮守使,辰沅道仍在此辦公。

    除屯谷外,國家每月約用銀六萬到八萬兩經營此小小山城。

    地方居民不過五六千,駐防各處的正規兵士卻有七千。

    由于環境不同,直到現在其地綠營兵役制度尚保存不廢,為中國綠營軍制唯一殘留之物。

    (引自《鳳子》)苗人放蠱的傳說,由這個地方出發。

    辰州符的實驗者,以這個地方為集中地。

    三楚子弟的遊俠氣概,這個地方因屯丁子弟兵制度,所以保留得特别多。

    在宗教儀式上,這個地方有很多特别處,宗教情緒(好鬼信巫的情緒)因社會環境特殊,熱烈專誠到不可想象。

    小小縣城裡外大型建築,不是廟宇就是祠堂,江西人經營的綢布業,會館建築特别壯麗華美。

     湘西之所以成為問題,這個地方人應當負較多責任。

    湘西的将來,不拘好或壞,這個地方人的關系都特别大。

    湘西的神秘,隻有這一個區域不易了解,值得了解。

     它的地域已深入苗區,文化比沅水流域任何一縣都差得多,然而民國以來湖南的政治家熊希齡先生,卻出生在那個小小縣城裡。

    地方可說充滿了迷信,然而那點迷信,卻被曆史很巧妙的糅合在軍人的情感裡,因此反而增加了軍人的勇敢性與團結性。

    去年在嘉善守興登堡國防線抗敵時,作戰之沉着,犧牲之壯烈,就見出迷信實無礙于它的軍人職務。

    縣城一個完全小學也辦不好,可是許多青年卻在部隊中當過一陣兵後,輾轉努力,得入正式大學,或陸軍大學,成績都很好。

    一些由行伍出身的軍人,常識且異常豐富;個人的浪漫情緒與曆史的宗教情緒結合為一,便成遊俠者精神,領導得人,就可成為衛國守土的模範軍人。

    這種遊俠精神若用不得其當,自然也可以見出種種短處。

    或一與領導者離開,即不免在許多事上精力浪費。

    甚焉者即糜爛地方,尚不自知。

    總之,這個地方的人格與道德,應當歸入另一型範。

    由于曆史環境不同,它的發展也就不同。

     鳳凰軍校階級不獨支配了鳳凰,且支配了湘西沅水流域二十縣。

    它的弱點與二十年來中國一般軍人弱點相似,即知道管理群衆,不大知道教育群衆。

    知道管理群衆,因此在統治下社會秩序尚無問題。

    不大知道教育群衆,因此一切進步的理想都難實現。

    地方邊僻,且易受人控制,如數年前領導者陳渠珍被何健壓迫離職,外來貪污與本地土劣即打成一片,地方受剝削宰割,毫無辦法。

    民性既剛直,團結性又強,領導者如能将這種優點成為一個教育原則,使湘西群衆人人各有一種自尊和自信心,認為湘西人可以把湘西弄好,這工作人人有份,是每人責任也是每人權利,能夠這樣,湘西之明日,就大不相同了。

     典籍上關于雲貴放蠱的記載,放蠱必與仇怨有關,仇怨又與男女事有關。

    換言之,就是新歡舊愛得失之際,蠱可以應用作争奪工具或報複工具。

    中蠱者非狂即死,惟系鈴人可以解鈴。

    這倒是蠱字古典的說明,與本意相去不遠。

    看看貴州小鄉鎮上任何小攤子上都可以公開的買紅砒,就可知道蠱并無如何神秘可言了。

    但蠱在湘西卻有另外一種意義,與巫,與此外少女的落洞緻死,三者同源而異流,都源于人神錯綜,一種情緒被壓抑後變态的發展。

    因年齡、社會地位和其他分别,窮而年老的,易成為蠱婆,三十歲左右的,易成為巫,十六歲到二十二三歲,美麗愛好性情内向而婚姻不遂的,易落洞緻死。

    三者都以神為對象,産生一種變質女性神經玻年老而窮,怨憤郁結,取報複形式方能排洩感情,故蠱婆所作所為,即近于報複。

    三十歲左右,對神力極端敬信,民間傳說如“七仙姐下凡”之類故事又多,結合宗教情緒與浪漫情緒而為一,因此總覺得神對她特别關心,發狂,呓語,天上地下,無往不至,必需作巫,執行人神傳遞願望與意見工作,經衆人承認其為神之子後,中和其情緒,狂病方不再發。

    年青貌美的女子,一面為戲文才子佳人故事所啟發,一面由于美貌而有才情,婚姻不諧,當地武人出身中産者規矩又嚴,由壓抑轉而成為人神錯綜,以為被神所愛,因此死去。

     善蠱的通稱“草蠱婆”,蠱人稱“放蠱”。

    放蠱的方法是用蟲類放果物中,毒蟲不外螞蟻、蜈蚣、長蛇,就本地所有且常見的。

    中蠱的多小孩子,現象和通常害疳疾腹中生蛔蟲差不多,腹脹人瘦,或夢見蟲蛇,終于死去。

    病中若家人疑心是同街某婦人放的,就往去見見她,隻作為随便閑話方式,客客氣氣的說:“伯娘,我孩子害了點小病,總治不好,你知道什麼小丹方,告我一個吧。

    小孩子怪可憐!”那婦人知道人疑心到她了,必說:“那不要緊,吃點豬肝(或别的)就好了。

    ” 回家照方子一吃,果然就好了。

    病好的原因是“收蠱”。

    蠱婆的家中必異常幹淨,個人眼睛發紅。

    蠱婆放蠱出于被蠱所逼迫,到相當時日必來一次。

    通常放一小孩子可以經過一年,放一樹木(本地凡樹木起癟有蟻穴因而枯死的,多認為被放蠱死去)隻抵兩月,放自己孩子卻可抵三年。

    蠱婆所住的街上,街鄰照例對她都敬而遠之的客氣,她也就從不會對本街孩子過不去。

    (甚至于不會對全城孩子過不去。

    )但某一時若迫不得已使同街孩子或城中孩子因受蠱緻死,好事者激起公憤,必把這個婦人捉去,放在大六月天酷日下曬太陽,名為“曬草蠱”。

    或用别的更殘忍方法懲治。

    這事官方從不過問。

    即或這婦人在私刑中死去,也不過問。

    受處分的婦人,有些極口呼冤,有些又似乎以為罪有應得,默然無語。

    然情緒相同,即這種婦人必相信自己真有緻人于死的魔力。

    還有些居然招供出有多少魔力,施行過多少次,某時在某處蠱死誰,某地方某大樹枯樹自焚也是她做的。

    在招供中且俨然得到一種滿足的快樂。

    這樣一來,照習慣必在毒日下曬三天,有些婦人被曬過後,病就好了,以為蠱被太陽曬過就離開了,成為一個常态的婦人。

    有些因此就死掉了,死後衆人還以為替地方除了一害。

    其實呢,這種婦人與其說是罪人,不如說是瘋婆子。

     她根本上就并無如此特别能力蠱人緻命。

    這種婦人是一個悲劇的主角,因為她有點隐性的瘋狂,緻瘋的原因又是窮苦而寂寞。

     行巫者其所以行巫,加以分析,也有相似情形。

    中國其他地方巫術的執行者,同僧道相差不多,已成為一種遊民懶婦謀生的職業。

    視個人的詐僞聰明程度,見出職業成功的多少。

    他的作為重在引人迷信,自己卻清清楚楚。

    這種行巫,已完全失去了他本來性質,不會當真發瘋發狂了。

    但鳳凰情形不同。

    行巫術多非自願的職業,近于“迫不得已”的差使。

    大多數本人平時為人必極老實忠厚,沉默寡言。

    常忽然發病,卧床不起,如有神附體,語音神氣完全變過。

    或胡唱胡鬧,天上地下,無所不談。

    且哭笑無常,毆打自己。

    長日不吃,不喝,不睡覺。

    過三兩天後,仿佛生命中有種東西,把它穩住了,因極度疲乏,要休息了,長長的睡上一天,人就清醒了。

     醒後對病中事竟毫無所知,别的人談起她病中情形時,反覺十分羞愧。

     可是這種狂病是有周期性的(也許還同經期有關系),約兩三個月一次。

    每次總弄得本人十分疲乏,欲罷不能。

    按照習慣,隻有一個方法可以治療,就是行巫。

    行巫不必學習,無從傳授,隻設一神壇,放一平鬥,鬥内裝滿谷子,插上一把剪刀。

    有的什麼也不用,就可正式營業。

    執行巫術的方式,是在神前設一座位,行巫者坐定,用青絲綢巾覆蓋臉上。

    重在關亡,托亡魂說話,用半哼半唱方式,談别人家事長短,兒女疾病,遠行人情形。

    談到傷心處,談者涕泗橫溢,聽者自然更噓泣不止。

    執行巫術後,已成為衆人承認的神之子,女人的潛意識,因中和作用,得到解除,因此就不會再發狂玻初初執行巫術時,且照例很靈,至少有些想不到的古怪情形,說來十分巧合。

    因為有事前狂态作宣傳,本城人知道的多,行巫近于不得已,光顧的老婦人必甚多,生意甚好。

    行巫雖可發财,本人通常倒不以所得多少關心,受神指定為代理人,不作巫即受懲罰,設壇近于不得已。

    行巫既久,自然就漸漸變成職業,使術時多做作處。

    世人的好奇心,這時又轉移到新近設壇的别一婦人方面去。

    這巫婆若為人老實,便因此撤了壇,依然恢複她原有的職業,或作奶媽,或做小生意,或帶孩子。

    為人世故,就成為三姑六婆之一,利用身分,串當地有身分人家的門子,陪老太太念經,或如《紅樓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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