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與趙姨娘合作同謀馬道婆之流婦女,行使點小法術,埋在地下,放在枕邊,使“仇人”吃虧。
或更作媒作中,弄一點酬勞腳步錢。
小孩子多病,命大,就拜寄她作幹兒子。
小孩子夜驚,就為“收黑”,用個雞蛋,咒過一番後,黃昏時拿到街上去,一路喊小孩名字,“八寶回來了嗎?”另一個就答,“八寶回來了,”一直喊到家。
到家後抱着孩子手蘸唾沫抹抹孩子頭部,事情就算辦好了。
行巫的本地人稱為“仙娘”。
她的職務是“人鬼之間的媒介”,她的群衆是婦人和孩子。
她的工作真正意義是她得到社會承認是神的代理人後,狂病即不再發。
當地婦女實為生活所困苦,感情無所歸宿,将希望與夢想寄在她的法術上,靠她得到安慰。
這種人自然間或也會點小丹方,可以治小兒夜驚,膈食。
用通常眼光看來,殊不可解,用現代心理學來分析,它的産生同它在社會上的意義,都有它必然的原因。
一知半解的讀書人,想破除迷信,要打倒它,否認這種“先知”,正說明另一種人的“無知”。
至于落洞,實在是一種人神錯綜的悲劇,比上述兩種婦女病更多悲劇性。
地方習慣是女子在性行為方面的極端壓制,成為最高的道德。
這種道德觀念的形成,由于軍人成為地方整個的統治者。
軍人因職務關系,必時常離開家庭外出,在外面取得對于婦女的經驗,必使這種道德觀增強,方能維持他的性的獨占情緒與事實。
因此本地認為最醜的事無過于女子不貞,男子聽婦女有外遇。
婦女若無家庭任何拘束,自願解放,毫無關系的旁人亦可把女子捉來光身遊街,表示與衆共棄。
下面故事是另外一個最好的例。
旅長劉俊卿,夫人是一個女子學校畢業生,平時感情極好。
有同學某女士,因同學時要好,在通信中不免常有些女孩子的感情的話。
信被這位軍官見到後,便引起疑心。
後因信中有句話語近于男子說的:“嫁了人你就把我忘了,”這位軍官疑心轉增。
獨自駐防某地,有一天,忽然要馬弁去接太太,并告馬弁:“你把太太接來,到離這裡十裡,一槍給我把她打死,我要死的不要活的。
我要看看她還有一點熱氣,不同她說話。
你事辦得好,一切有我;事辦不好,不必回來見我。
”馬弁當然一切照辦。
當真把旅長太太接來防地,到要下手時,太太一看情形不對,問馬弁是什麼意思。
馬弁就告她這是旅長的意思。
太太說:“我不能這樣冤枉死去,你讓我見他去說個明白!”馬弁說:“旅長命令要這麼辦,不然我就得死。
”末了兩人都哭了。
太太讓馬弁把槍口按在心子上一槍打死了,(打心子好讓血往腔子裡流!)轎夫快快的把這位太太擡到旅部去見旅長,旅長看看後,摸摸臉和手,看看氣已絕了,不由自主淌了兩滴英雄淚,要馬弁看一副五百塊錢的棺木,把死者裝殓埋了。
人一埋,事情也就完結了。
這悲劇多數人就隻覺得死者可憫,因誤會得到這樣結果,可不覺得軍官行為成為問題。
倘若女的當真過去一時還有一個情人,那這種處置,在當地人看來,簡直是英雄行為了。
女子在性行為所受的壓制既如此嚴酷,一個結過婚的婦人,因家事兒女勤勞,終日織布,績麻,作腌菜,家境好的還玩骨牌,尚可轉移她的情緒,不至于成為精神玻一個未出嫁的女子,尤其是一個愛美好潔,知書識字,富于情感的聰明女子,或因早熟,或因晚婚,這方面情緒上所受的壓抑自然更大,容易轉成病态。
地方既在邊區苗鄉,苗族半原人的神怪觀影響到一切人,形成一種絕大力量。
大樹、洞穴、岩石,無處無神。
狐、虎、蛇、龜,無物不怪。
神或怪在傳說中美醜善惡不一,無不賦以人性。
因人與人相互愛悅,和當前道德觀念極端沖突,便産生人和神怪愛悅的傳說,女性在性方面的壓抑情緒,方借此得到一條出路。
落洞即人神錯綜之一種形式。
背面所隐藏的悲慘,正與表面所見出的美麗成分相等。
凡屬落洞的女子,必眼睛光亮,性情純和,聰明而美麗。
必未婚,必愛好,善修飾。
平時貞靜自處,情感熱烈不外露,轉多幻想。
間或出門,即自以為某一時無意中從某處洞穴旁經過,為洞神一瞥見到,歡喜了她。
因此更加愛獨處,愛靜坐,愛清潔,有時且會自言自語,常以為那個洞神已駕雲乘虹前來看她,這個抽象的神或為傳說中的像貌,或為記憶中廟宇裡的偶像樣子,或為常見的又為女子所畏懼的蛇虎形狀。
總之這個抽象對手到女人心中時,雖引起女子一點羞怯和恐懼,卻必然也感到熱烈而興奮。
事實上也就是一種變形的自渎。
等待到家中人注意這件事情深為憂慮時,或正是病人在變态情緒中戀愛最滿足時。
通常男巫的職務重在和天地,悅人神,對落洞事即付之于職權以外,不能過問。
辰州符重在治大傷,對這件事也無可如何。
女巫雖可請本家亡靈對于這件事表示意見,或陰魂入洞探詢消息,然而結末總似乎凡屬愛情,即無罪過。
洞神所欲,一切人力都近于白費。
雖天王佛菩薩權力廣大,人鬼同尊,亦無從為力。
(迷信與實際社會互相映照,可謂相反相成。
)事到末了,即是聽其慢慢死去。
死的遲早,都認為一切由洞神作主。
事實上有一半近于女子自己作主。
死時女子必覺得洞神已派人前來迎接她,或覺得洞神親自換了新衣騎了白馬來接她,耳中有箫鼓競奏,眼睛發光,臉色發紅,間或在肉體上放散一種奇異香味,含笑死去。
死時且顯得神氣清明,美豔照人。
真如詩人所說:“她在戀愛之中,含笑死去。
”
家中人多淚眼瑩然相向,無可奈何。
隻以為女兒被神所眷愛緻死。
料不到女兒因在人間無可愛悅,卻愛上了神,在人神戀與自我戀情形中消耗其如花生命,終于衰弱死去。
女子落洞緻死的年齡,遲早不等,大緻在十六到二十四五左右。
病的久暫也不一,大緻由兩年到五年。
落洞女子最正當的治療是結婚,一種正常美滿的婚姻,必然可以把女子從這種可憐的生活中救出。
可是照習慣這種為神眷顧的女子,是無人願意接回家中作媳婦的。
家中人更想不到結婚是一種最好的法術和藥物。
因此末了終是一死。
湘西女性在三種階段的年齡中,産生蠱婆女巫和落洞女子。
三種女性的歇思底裡亞,就形成湘西的神秘之一部分。
這神秘背後隐藏了動人的悲劇,同時也隐藏了動人的詩。
至如辰州符,在傷科方面用催眠術和當地效力強不知名草藥相輔為治,男巫用廣大的戲劇場面,在一年将盡的十冬臘月,殺豬宰羊,擊鼓鳴鑼,來作人神和樂的工作,集收人民的宗教情緒和浪漫情緒,比較起來,就見得事很平常,不足為異了。
浪漫情緒和宗教情緒兩者混而為一,在女子方面,它的排洩方式,有如上所述說的種種。
在男子方面,則自然而然成為遊俠者精神。
這從遊俠者的道德觀所表現的宗教性和戲劇性也可看出。
婦女道德的形成,與遊俠者的道德觀大有關系。
遊俠者對同性同道稱哥喚弟,彼此不分。
故對于同道眷屬亦視為家中人,呼為嫂子。
子弟兒郎們照規矩與嫂子一床同宿,亦無所忌。
但條款必遵守,即“隻許開弓,不許放箭”。
條款意思就是同住無妨,然不能發生關系。
若發生關系,即為犯條款,必受嚴重處分。
這種處分儀式,實充滿宗教性和戲劇性。
下面一件記載,是一個好例。
這故事是一個參加過這種儀式的朋友說的。
在野地排三十六張方桌(象征梁山三十六天罡),用八張方桌重疊為一個高台,桌前掘個一丈八尺見方的土坑,用三十六把尖刀豎立坑中,刀鋒向上,疏密不一。
預先用浮土掩着,刀尖不外露。
所有弟兄哥子都全副戎裝到場,當時流行的裝束是:青绉綢巾裹頭,視耳邊下垂巾角長短表示身分。
穿紙甲,用棉紙捶煉而成,中夾頭發,作成背心式樣,輕而柔韌,可以避刀刃。
外穿密鈕打衣,袖小而緊。
佩平時所長武器,多單刀雙刀,小牛皮刀鞘上繪有綠雲紅雲,刀環上系彩綢,作為裝飾。
着青褲,裹腿,腿部必插兩把黃鳝尾小尖刀。
赤腳,穿麻練鞋。
桌上排定酒盞,燃好香燭,發言的必先吃血酒盟心。
(或咬一公雞頭,将雞血滴入酒中,或咬破手指,将本人血滴入酒中。
)“管事”将事由說明,請衆議處。
事情是一個作大哥的嫂子有被某“老幺”調戲嫌疑,老幺犯了某條某款。
女子年青而貌美,長眉弱肩,身材窈窕,眼光如星子流轉。
男的不過二十歲左右,黑臉長身,眉目英悍。
管事把事由說完後,女子繼即陳述經過,那青年男子在旁沉默不語。
此後輪到青年開口時,就說一切都出于誣蔑。
至于為什麼誣蔑,他不便說,嫂子應當清清楚楚。
那意思就是說嫂子對他有心,他無意。
既經否認,各執一說,“執法”無從執行處分,因此照規矩決之于神。
青年男子把麻鞋脫去,把衣甲脫去,光身赤腳爬上那八張方桌頂上去。
毫無懼容,理直氣壯,奮身向土坑躍下。
出坑時,全身絲毫無傷。
照規矩即已證實心地光明,一切出于受誣。
其時女子頭已低下,臉色慘白,知道自己命運不佳,業已失敗,不能逃脫。
那大哥揪着女的發髻,跪到神桌邊去,問她:“還有什麼話說?”女的說:“沒有什麼說的。
冤有頭,債有主。
凡事天知道。
”引頸受戮,不求饒也不狡辯,一切沉默。
這大哥看看四面八方,無一個人有所表示,于是拔出背上單刀,一刀結果了這個因愛那小兄弟不遂心,反誣他調戲的女子。
頭放在神桌前,眉目下垂如熟睡。
一夥哥子弟兄見事已完,把屍身拖到原來那個土坑裡去,用刀掘土,把屍身掩埋了。
那個大哥和那個幺兄弟,在情緒上一定都需要流一點眼淚,但身分上的習慣,卻不許一個男子為婦人顯出弱點,都默默無言,各自走開。
類乎這種事情還很多。
都是浪漫與嚴肅,美麗與殘忍,愛與怨交縛不可分。
遊俠者行徑在當地也另成一種風格,與國内近代化的青紅幫稍稍不同。
重在為友報仇,執弱鋤強,揮金如土,有諾必踐。
尊重讀書人,敬事同鄉長老。
換言之,就是還能保存一點古風。
有些人雖能在川黔湘鄂邊境數省号召數千人集會,在本鄉卻謙虛純良,猶如一鄉巴老。
有兵役的且依然按時入衙署當值,聽候差遣作小事情,凡事照常。
賭博時用小銅錢三枚跌地,名為“闆三”,看反覆、數目,決定勝負,一反手間即輸黃牛一頭,銀元一百兩百,輸後不以為意,揚長而去,從無翻悔放賴情事。
決鬥時兩人用分量相等武器,一人對付一人,雖親兄弟隻能袖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