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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應道尊号大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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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天法道,惟後奉天,既合德以降符,必執象以明本,則上元眷命,有以丕承,大寶鴻名,斯為公義。

    朕缵宗社之重,揚文武之烈,克勤匪懈,服道齊心。

    允迪元猷,聿求至理,日慎一日,三紀于茲矣。

    區夏大甯,靈祗集贶,而公卿宗子,耆艾法流,佥曰玉芝白魚,神言瑞景,天之應也。

    敦信興禮,務本崇儒,人之應也。

    化洽而風俗還淳,氣和而疵疠不作,天啟道運,其保讓焉?上答元符,願增徽号,披誠詣阙,累上封章。

    摯請愈勤,懇詞難奪。

    以今日敬膺典冊,曰開元天寶聖文神武應道皇帝。

     式副人神,感懼交集,宜廣恩于善貸,俾協慶于惟新,可大赦天下。

    自天寶七載五月三十日昧爽已前,大辟罪已下,罪無輕重,已發覺未發覺,已結正未結正,系囚見徒,當赦除之。

    其左降官及流移配隸安置罰鎮效力之數,并稍與量移。

    亡官失爵,放歸不齒,及諸色被停與替非衰老疾病者,宜令所司量加收叙。

    人和年登,休運斯屬,輕徭省賦,惠政攸先。

    将洽小康,必宏厚貸,其天下百姓來載租庸,并宜放免,及諸色勾征等,亦一切放免,自古帝王,建邦受命,必敬先代,以循舊章。

    周備禮文,既存三恪之位;漢從損益,唯立二王之後。

    自茲已降,且複因循,将廣繼絕之恩,宏複古之道。

    宜于後魏子孫中,簡擇譜屬灼然相承者一人,委所司勘責,準酅公例定為三恪。

     陵廟所奉,典職惟崇,事雖更于有司,任豈循于常秩。

    其宗正卿宜與大常卿同品,其少卿及丞亦宜準此。

    又上古之君,存諸号氏,雖事先書契,而道著皇王,緬懷厥初,甯忘鹹秩。

    其三皇已前帝王,宜于京城共置一廟,仍與三皇五帝廟相近,以時緻祭。

    自古受命之主,創業之君,皆經濟艱難,戡定禍亂,雖道謝于往古,乃功施于生人,用率典章,亦從禋祀。

    其曆代帝王肇迹之處,未有祠宇者,宜令所繇郡縣,量置一廟,以時享祭。

    仍取當時将相德業可稱者二人配祭,仍并圖畫立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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