惟天法道,惟後奉天,既合德以降符,必執象以明本,則上元眷命,有以丕承,大寶鴻名,斯為公義。
朕缵宗社之重,揚文武之烈,克勤匪懈,服道齊心。
允迪元猷,聿求至理,日慎一日,三紀于茲矣。
區夏大甯,靈祗集贶,而公卿宗子,耆艾法流,佥曰玉芝白魚,神言瑞景,天之應也。
敦信興禮,務本崇儒,人之應也。
化洽而風俗還淳,氣和而疵疠不作,天啟道運,其保讓焉?上答元符,願增徽号,披誠詣阙,累上封章。
摯請愈勤,懇詞難奪。
以今日敬膺典冊,曰開元天寶聖文神武應道皇帝。
式副人神,感懼交集,宜廣恩于善貸,俾協慶于惟新,可大赦天下。
自天寶七載五月三十日昧爽已前,大辟罪已下,罪無輕重,已發覺未發覺,已結正未結正,系囚見徒,當赦除之。
其左降官及流移配隸安置罰鎮效力之數,并稍與量移。
亡官失爵,放歸不齒,及諸色被停與替非衰老疾病者,宜令所司量加收叙。
人和年登,休運斯屬,輕徭省賦,惠政攸先。
将洽小康,必宏厚貸,其天下百姓來載租庸,并宜放免,及諸色勾征等,亦一切放免,自古帝王,建邦受命,必敬先代,以循舊章。
周備禮文,既存三恪之位;漢從損益,唯立二王之後。
自茲已降,且複因循,将廣繼絕之恩,宏複古之道。
宜于後魏子孫中,簡擇譜屬灼然相承者一人,委所司勘責,準酅公例定為三恪。
陵廟所奉,典職惟崇,事雖更于有司,任豈循于常秩。
其宗正卿宜與大常卿同品,其少卿及丞亦宜準此。
又上古之君,存諸号氏,雖事先書契,而道著皇王,緬懷厥初,甯忘鹹秩。
其三皇已前帝王,宜于京城共置一廟,仍與三皇五帝廟相近,以時緻祭。
自古受命之主,創業之君,皆經濟艱難,戡定禍亂,雖道謝于往古,乃功施于生人,用率典章,亦從禋祀。
其曆代帝王肇迹之處,未有祠宇者,宜令所繇郡縣,量置一廟,以時享祭。
仍取當時将相德業可稱者二人配祭,仍并圖畫立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