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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圖書集成醫部全錄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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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肺之腎,亦生陽之屬,因肺腎為牝髒,以陰傳陰,故名重陰。

    辟,偏辟也。

    以水髒而反傳所不勝之脾土,故謂之辟陰。

    此皆不治之死候也。

    莫子晉曰:三日者不過天地之生數,四日者不能盡五行之數終。

    】 結陽者,腫四肢。

    結陰者,便血一升,再結二升,三結三升。

    陰陽結斜,多陰少陽曰石水,少腹腫。

    二陽結謂之消,三陽結謂之膈,三陰結謂之水,一陰一陽結謂之喉痹。

     【王冰曰:結陽者腫四肢,以四肢為諸陽之本,結陰者便血一升,陰主血也。

    二盛謂之再結,三盛謂之三結。

    陰陽結斜,所謂失法也。

    二陽結,謂胃及大腸俱熱結也,腸胃藏熱,則喜消水谷。

    三陽結,謂小腸膀胱熱結也,小腸結熱則血脈燥,膀胱熱則津液涸,故膈塞而不便瀉。

    三陰結謂脾肺之脈俱寒結也,脾肺寒結則氣化為水。

    一陰謂心主之脈,一陽謂三焦之脈也,三焦心主脈并絡喉,氣熱内結,故為喉痹。

    】 【馬莳曰:此曆舉各經之結者,其病有為腫、為便血、為石水、為消、為膈、為水、為喉痹諸證也。

    結者,氣血不疏暢也,非結脈之結。

    若是結脈,則下一結二結三結。

    何以診之?王注以二盛為再結,三盛為三結,則盛脈非可以言結。

    凡手足陽經為腑,主表,陽經結者,四肢必腫,蓋四肢為諸陽之本也。

    凡手足陰經為髒,主裡,陰經結者必主便血。

    蓋營氣屬陰,營氣化血以奉生身,惟陰經既結,則心必瘀稸,而初結則一升,再結則二升,三結則三升,結以漸而加,則血以漸而多矣。

    陰經陽經為邪所結,陰氣多而陽氣少,即陰盛陽虛也,則陽不能久之陰,而内之所聚者為石水,其少腹則必腫也。

    石者有形,水者有水與聲,蓋積聚之類也。

    二陽者,足陽明胃也,胃中熱盛,津液枯涸,水谷即消,謂之曰消。

    三陽者,手太陽小腸經足太陽膀胱經也,心主血而小腸與心為表裡者,為受盛之官,膀胱為州都之官,津液所藏,今小腸熱結則血脈燥,膀胱熱結則津液涸,故膈塞而不便。

    至真要大論論少陰之複有膈腸不便者是也。

    三陰者,手太陰肺經足太陰脾經也,肺為邪結則不能生腎水,而腎水虛弱,泛溢四肢,脾為邪結則不能勝水氣,而水氣泛溢,周身浮腫,故水證從是而作焉。

    一陰者,手厥陰心包絡之脈也;一陽者,手少陽三焦之脈也。

    二脈并絡于喉,氣熱内結,故為喉痹。

    】 【張志聰曰:此言陰陽之氣不和,自結而為病也。

    四肢為諸陽之本,氣歸形,氣結故形腫也。

    此概三陽而言也。

    陰氣結于内而不得流行,則血亦留聚而下洩矣,一陰結便血一升,二陰并結便血二升,三陰俱結便血三升,此概三陰而言也。

    辨脈篇曰:脈有陽結陰結者,何以别之?答曰:其脈浮而數,能食不大便者,名曰陽結也。

    其脈沉而遲,不能食,身體重大,便反鞕,名曰陰結也。

    蓋欲審别陰陽之氣結者,當以脈之去至動靜,浮沉遲數,以分陰陽以證之。

    腫四肢,知三陽并結;便血三升,知三陰并結也。

    以證之消,知結在二陽,當以二陽之法治之,證之膈,知結在三陽,當以三陽之法治之可也。

    結斜者,偏結于陰陽之間也。

    夫外為陽,内為陰,胃為陽,腎為陰,此結于形身之内,髒腑之外,胃腎空廓之間而為腫也。

    石水,腎水也,腎者胃之關,關門不利,故聚水而從其類也。

    此多偏于腎髒,故為多陰少陽而少腹腫也。

    二陽,陽明胃氣也,消,消渴也,蓋陽明氣結,則水谷之津液不生,以緻消渴而為病也。

    按《靈樞》以五髒之脈微為消瘅,蓋水谷之津液不資,則五髒之精氣俱微弱矣。

    三陽,太陽也,太陽為諸陽主氣,太陽之氣生于膀胱。

    從内膈而出于胷脅,從胷脅而達于膚表,陽氣結則膈氣不通内,膈之前當胃脘贲門之處,膈氣逆,則飲食亦膈塞而不下矣。

    三陰,太陰脾土也,脾為轉運之官,脾氣結則入胃之水液不行而為水逆矣。

    一陰一陽者,厥陰少陽也。

    厥陰風木主氣,而得少陽之火化,風火氣結,則金氣受傷,是以喉痛而為痹也。

    痹者,痛也,閉也。

    】 陰搏陽别,謂之有子。

    陰陽虛,腸澼,死。

    陽加于陰謂之汗。

    陰虛陽搏謂之崩。

     【王冰曰:陰,謂尺中也。

    搏,謂搏觸于手也。

    尺脈搏結,與寸口殊别,陽氣挺然,則為有姙之兆。

    何者?陰中有别陽也。

    澼,陰也,然胃氣不留,腸開勿禁,陰中不廪,是真氣竭絕,故死。

    陽在下,陰在上,陽氣上搏,陰能固之,則蒸而為汗。

    陰脈不足,陽脈盛搏,則内崩而血流下也。

    】 【馬莳曰:此舉尺寸之脈,而為有子,為腸澼,為有汗,為崩諸證也。

    陰搏者,尺為陰,其脈搏擊于手也。

    陽别者,寸為陽,言尺脈搏擊于指,而與寸脈不同也。

    此則有子之脈,即《脈訣》之所謂尺脈不止真胎婦者是也。

    陰陽者,尺寸俱虛也,腸澼者,脾氣不化,澼積腸内,氣血日耗,所以至于死也。

    尺寸俱虛者為死,蓋沉小緩而無神也。

    陽加于陰者,亦指尺寸而言也,寸主動,尺主靜,尺部而見陽脈,乃陽加于陰,則陰虛火盛,其汗自洩。

    平人氣象論雲:尺濇脈滑,謂之多汗者是也。

    陰虛陽搏者,亦指尺寸而言也,尺脈既虛,陰血已損,寸脈搏擊,虛火愈熾,謂之曰崩,蓋火逼而血妄行也。

    此則指女子而言耳。

    夫婦人血崩之證,其血從胞絡宮而來,血久下行為熟路,則本宮血乏,其十二經之血,皆從茲而滲漏。

    然胞絡宮則系于腎,而上通于心,故此證實關于心腎兩經,宜有陰虛陽搏之脈。

    痿論雲:悲哀太甚則胞絡絕,胞絡絕則陽氣内動,發則心下崩,數溲血也。

    惟李東垣《試効錄》用十二經引經之藥,使血歸于十二經,然後用黑藥以止之。

    若徒用黑藥,而不先服領血歸經之藥,其病難愈。

    】 【張志聰曰:此以下論脈也。

    陰搏者,尺脈滑利而搏擊應手也。

    陽别者,與寸口之陽似乎别出而不相貫,此當主有姙。

    蓋有諸内而是以尺脈滑利如珠也。

    陰陽指尺寸而言。

    腸澼,澼積下利也。

    夫榮衛氣血,皆由水谷之所資生,胃為受納之腑,腸為傳導之官,陰陽兩虛,而又失其所生之本,故無望其生機矣。

    此言陰陽由腸胃水谷之所生也。

    汗乃陰液,由陽氣之宣發,而後能充身澤毛,若動數之陽脈加于尺部,是謂之汗。

    當知汗乃陽氣之加于陰液,而脈亦陽脈之加于陰部也。

    陰虛陽搏謂之崩,陰虛陽盛則迫血妄行也。

    】 三陰俱搏,二十日夜半死。

    二陰俱搏,十三日夕時死。

    一陰俱搏,十日死。

    三陰俱搏且鼓,三日死。

    三陰三陽俱搏,心腹滿發盡,不得隐曲,五日死。

    二陽俱搏,其病溫,死不治,不過十日死。

     【王冰曰:二十日者,脾肺成數之餘也,搏謂伏鼓異于常候,陰氣盛極,故夜半死。

    十三日者,心腎之成數也,陰氣未極,故死在夕時。

    十日者,肝心生成之數也。

    三日者,陽氣速急也。

    五日者,兼陰氣也。

    隐曲謂便瀉。

    十日者,腸胃之正數也。

    】 【馬莳曰:此舉各經之脈異于常者,而決其死期也。

    三陰者,手太陰肺經足太陰脾經也。

    二脈搏擊于手,異于常候,計其死期,當二十日夜半死。

    二十日者,天五生土,而地以十成之,其成數計十。

    地四生金,而天以九成之,其成數計九。

    據二經成數之餘,當死于二十日,而夜半死者,陰病死于陰也。

    二陰者,手少陰心經足少陰腎經也,二脈搏擊于手,異于常候,計其死期當十三日夕時死。

    十三日者,地二生火,而天以七成之,其成數計七。

    天一生水,而地以六成之,其成數計六,七六十三故也。

    曰夕時者,少陰之時候也。

    一陰者,手厥陰心包絡經、足厥陰肝經也,二脈搏擊于手,異于常候,計其死期,當十日死。

    十日者,天三生木而地以八成之,地二生火而天以七成之,肝取生數而心則成數,共十日也。

    三陽者,手太陽小腸經、足太陽膀胱經也,二脈搏擊于手而鼓,異于常候,計其死期當在三日。

    三日者,天一生水,地二生火,計三日也。

    三陰者,手太陰肺經、足太陰脾經;三陽者,手太陽小腸經、足太陽膀胱經。

    四經之脈,俱搏擊于手,異于常候,心腹(月真)滿,至于發盡而不得隐曲,大小便為之不利也,計其死期,當在五日。

    五日者,土中央之候,病經多而死期速也。

    二陽者,手陽明大腸經、足陽明胃經也,二脈搏擊于手,異于常候,其病熱溫,當死不治,不過十日死。

    十日者,地四生金,天五生土,止九日,而十則九日之餘也。

    】 【張志聰曰:三陰者,太陰也。

    俱搏者,脾肺二部,俱搏擊應手而無陽和之氣也。

    二者偶之始,十者陰之終,夜半者陰盡而一陽初生之時。

    太陰者,至陰也,以至陰之氣而絕無生陽,故死于陰極之數也。

    二陰者,少陰也。

    懼搏者,心腎二部俱搏擊應手也。

    少陰主水火陰陽之氣。

    天一生水,地六成之,地二生火,天七成之。

    十三日者成數之終也。

    夕時者,日之終也。

    以水火之陰髒,故死于成數而終于日終也。

    一陰者,厥陰也。

    俱搏者,肝與心主二部,俱搏擊應手也。

    十日者,陰之終也,厥陰者,陰之盡也,以陰盡之氣,而死于陰數之終也。

    三陽者,太陽也。

    鼓動也,俱搏且鼓者,手足太陽之脈,俱搏擊而且鼓動,陽極而絕無陰之和也。

    太陽與少陰為表裡,并主水火之氣,天一生水,地二生火,以水火之陽腑,故死于天地之生數也。

    蓋天為陽,地為陰,天主生,地主成,故太陽死于生數,而少陰死于成數也。

    三陰三陽者,五行之氣也,陰陽二氣,俱搏擊而不和,故盡五行之數終而死也。

    心滿,陽搏于上也,不得隐曲,陰搏于下也,腹居身半之中,陰陽相交者也,腹發盡者,陽盡發于上,陰盡發于下,而無陰陽中見之和也。

    此言上下陰陽之病,下文言寒熱陰陽之病。

    二陽者,陽明也。

    俱搏者,手足陽明俱搏擊也。

    病溫者,病寒熱也。

    夫人之陰陽,由陽明水谷之所資生,二陽俱搏,則絕其陰陽所生之原矣。

    陰不得陽則病寒,陽不得陰則病熱,陰陽俱絕,不治之死證也。

    九乃陽之終,十乃陰之盡,不過十日者,死于陰陽之交盡也。

    上節言三陽在頭,三陰在手,所謂一也,陰陽二氣,不能一以貫通,而自相搏擊,其為病死也若此。

    此言胃脘之陽,以生養陰陽五髒,二陽俱搏,則陰陽并絕,其病死也如此,故未獨表出其病證焉。

    】 【董帷園曰:陰結陽結者,論陰陽之氣結,剛與剛者,言腑脈傳腑,髒脈傳髒也。

    陰搏陽搏者,言十二經脈之陰陽不和也。

    按張注心腹滿發盡,當作心滿腹發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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