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重焉。
何以言之?目者,肝之外候也。
肝取木,腎取水,水能生木,子肝母腎,焉有子母而能相離者哉?故肝腎之氣充,則精彩光明,肝腎之氣乏,則昏蒙眩運。
烏輪赤暈,刺痛浮漿,此肝熱也。
膽生清淚,枯黃遶睛,此肝虛也。
瞳人開大,淡白偏斜,此腎虛也。
瞳人焦小。
或帶微黃,此腎熱也。
一虛一實,以此驗之。
然人知肝腎之氣,相依而行,孰知心者神之舍,又所以為肝腎之副焉,所謂一而二,二而一者也。
何則?心主血,肝藏血,血能生熱。
凡熱沖發于眼,皆當清心涼肝,又不可固執水生木之說,特眼者輕膜裹水,照徹四方,遡源反本,非天一之水,又果孰為之主宰乎?析而論之,則拘急牽飕,瞳青胞白,癢而清淚,不赤不疼,是之謂風眼;烏輪突起,胞硬腫紅,眵淚濕漿,裡熱刺痛,是之謂熱眼;眼渾而淚,胞腫而軟,上壅朦胧,酸濇微赤,是之謂氣眼。
其或風與熱并,則癢而浮赤。
風與氣搏,則癢濇昏沉。
血熱交聚,故生淫膚、粟肉、紅縷、偷針之類。
氣血不至,故有眇視、胞垂、雀眼、盲障之形。
淡紫而隐紅者為虛熱,鮮紅而妬赤者為實熱。
兩眦呈露生努肉者,此心熱血旺;白睛紅膜如紙傘者,此氣滞血凝。
熱證:瞳人内湧,白睛帶濕,色浮而赤也。
冷證:瞳人青綠,白睛枯槁,氣沉而濁也。
眼熱經久,複為風冷所乘,則赤爛;眼中不赤,但為痰飲所注,則作疼;肝氣不順而挾熱,所以羞明;熱氣蓄聚而傷胞,所以胞合。
籲!此外證之大概然爾。
五髒不可阙一,脾與肺獨無預,何耶?曰:白睛帶赤或紅筋者,其熱在肺;上胞下胞,或目唇間如疥點者,其熱在脾。
脾主味也,五味之秀,養諸中,則精華發于外。
肺主氣也,水火升降,榮衛流轉,非氣孰能使之?前所謂五髒各有證應者,于此又可推唉。
雖然,眼之為患,多生于熱,其間用藥,大抵以清心涼肝,調血順氣為先,有如腎家惡燥,設遇虛證,亦不過以當歸地黃輩潤養之,輕用溫藥不可也。
況夫肺能發燥,肝亦好潤,古方率用杏仁、柿幹、饴糖、砂蜜為佐,果非潤益之意乎?至于退瞖一節,尤關利害。
凡瞖起于肺家受熱,輕則朦胧,重則生瞖。
真珠瞖,狀如碎米者易散。
梅花瞖,狀如梅花瓣者難消。
雖瞖自熱生,然治法先退瞖而後退熱者。
謂熱輕生瞖。
若先去赤熱,則血為之冰,而瞖不能去。
其有赤眼,與之涼藥過多,又且滌之以水,不反掌而冰凝。
眼,特一團水耳,水性清澄,尤不可規規于點洗。
喜怒失節,嗜欲無度,窮役眼力,泣涕過傷,淩寒沖風,當暑冒日,不避煙火,飲啖熱多,此皆患生于腑髒者也。
專事點洗可乎哉!有能靜坐澄神,愛護目力,放懷息慮,心逸日休,調和飲食以養之,斟酌藥餌以平之,明察秋毫,斷可必矣。
醫學凖繩六要【明?張三錫】
目病不宜用涼藥
目病多用涼藥,世俗之見也。
又謂目得血而能視,遂浪恃滋陰。
不知五髒六腑之精華,皆上注于目,而精華悉禀氣于脾胃。
飲食化生,滋榮各髒腑,上榮于目。
苦寒陽胃,四物泥膈,中氣受虧,飲食少而運化遲。
氣血不生,精華俱耗,而目眚轉甚矣。
明醫雜着【明?王綸】
論外治忌寒涼
眼赤腫痛,古方用藥,内外不同。
在内湯散,用苦寒辛涼之藥,以瀉其火。
在外點洗,則用辛熱辛涼之藥,以散其邪,故點藥莫要于冰片。
而冰片大辛熱,以其性辛甚,故借以拔出火邪而散其熱氣。
古方用燒酒洗眼,或用幹姜末、生姜汁點眼者,皆此意也。
蓋赤眼是火邪内炎,上攻于目,故内治用苦寒之藥,是治其本,如鍋底之去薪也。
然火邪既客于目,從内出外。
若外用寒涼以阻逆之,則郁火内收,不得散矣。
故點眼用辛熱,而洗眼用熱湯,是火郁則發,因而散之,從治法也。
世人不知冰片為刧藥,而誤認為寒,嘗用點眼,遂緻積熱入目而昏暗瘴瞖。
故雲,眼不點不瞎者,此也。
又不知外治忌寒涼,而妄将冷水冷物冷藥浥洗,緻昏瞎者有之。
【按前證若體倦少食,視而昏花,或飲食勞倦益甚者,脾胃虛也,用補中益氣湯。
眵多緊濇,赤脈貫睛,或髒腑秘結者,用芍藥消肝丸。
若赤瞖布白,畏日羞明,或痛如刺者,上焦風熱也,用黃連飲子。
若久視生花,畏日,遠視如霧者,神氣傷也,用神效黃芪湯。
大凡午前甚而作痛者,東垣助陽活血湯;午後甚而作痛者,黃連天花粉丸;午後甚而不痛者,東垣益陰腎氣丸。
能近視不能遠視,地芝丸;能遠視不能近視,定志丸。
故東垣先生雲:五髒六腑之精氣,皆禀受于脾,上貫于目。
脾者,諸陰之首也。
目者,血脈之宗也。
故脾虛則五髒之精氣皆失,所司不能歸明于目矣。
心者,君火也,主人之神宜靜而安,相火代行其令。
相火者,包絡也,主百脈皆榮于目。
既勞役運動,勢乃妄行。
又因邪氣所并而損血脈,故諸病生焉。
凡醫者不理脾胃,及養血安神,治标不治本,是不明正理也。
若概用辛涼寒苦之劑,損傷真氣,促成内障之證矣。
】
古今醫鑒【明?龔信】
目病
世謂目病而痛,多由火熱,及血太過。
予竊謂目病固由火熱,然外無風寒閉之,目亦不病,雖病亦不甚痛。
蓋人感風寒,則腠理閉密,火熱不得外洩,故上走竅而目病矣。
散其外之風寒,則火熱瀉而痛自止。
洗肝散之類,用涼藥内退火熱,雖系一治,然過多則傷脾胃,不食洩瀉甚,不可治也。
出血之治,亦不可常用,蓋傷其本故也。
目得血而能視,血少則目昏矣。
若因血虛而目暗者,則滋陰地黃丸、養肝丸,皆可服也。
醫學正傳【明?虞抟】
雀目
問:雀目之證,暮則不見物,至曉複明,何也?曰:肝虛也。
經曰:目得血而能視,肝既無血,則目瞀而不明矣。
其暮暗而曉複明者,何也?曰:木生于亥而旺于卯,絕于申,至于酉戌之時,木氣衰甚,故瞑。
至于卯之分,木氣稍盛而目複明矣。
曰:雀目終變為黃脹而死,何也?曰:木絕于申,乃水土長生之地,木衰而土盛,故變為黃脹。
宜平胃散以平土氣,四物湯以補肝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