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湯主之。
傷于眉骨者,病自目系而下,以其手少陰有隙也,加黃連除風益損湯主之;傷于額者,病自抵過而上,傷于耳中者,病自銳眦而入,以其手太陽有隙也,加柴胡除風益損湯主之;傷于額交巅耳上角及腦者,病自内眦而出,以其足太陽有隙也,加蒼朮除風益損湯主之;傷于耳後耳角耳前者,病自客主人斜下,傷于頰者,病自銳眦而入,以其手少陽有隙也,加枳殼除風益損湯主之;傷于頭角耳前後及目銳眦後者,病自銳眦而入,以其足少陽有隙也,加龍膽草除風益損湯主之;傷于額角及巅者,病自目系而下,以其足厥陰有隙也,加五味子除風益損湯主之。
諸有熱者,更當加黃芩,兼服加減地黃丸。
傷甚者,須從權倍加大黃,瀉其敗血。
六節髒象論曰:肝受血而能視。
此蓋滋血養血複血之藥也。
此治其本也。
又有為物暴震,神水遂散,更不複治,故并識之于此。
傷寒愈後之病
傷寒病愈後,或有目複大病者,以其清陽之氣不升,而餘邪上走空竅也。
其病隐濇赤脹,生瞖羞明,頭腦骨痛,宜作羣隊升發之劑,餌之數服斯愈。
《傷寒論》曰:冬時嚴寒,萬類深藏,君子固密,不傷于寒,觸冒之者,乃名傷寒。
其傷于四時之氣者,皆能為病。
又生氣通天論曰:四時之氣,更傷五髒。
五髒六腑一病,則濁陰之氣不得下,清陽之氣不得上。
今傷寒時病雖愈,濁陰清陽之氣猶未來複,濁陰清陽之氣未複,故餘邪尚熾不休,故其走上而為目之害也。
是以一日而愈者,餘邪在太陽;二日而愈者,餘邪在陽明;三日而愈者,餘邪在少陽;四日而愈者,餘邪在太陰;五日而愈者,餘邪在少陰;六日而愈者,餘邪在厥陰。
七日而複。
是皆清陽不能出上竅而複受其所害也,當為助清陽上出則治。
人參補陽湯主之,羌活勝風湯主之,加減地黃丸主之;(口畜)鼻碧雲散亦宜用也。
忌大黃、芒硝苦寒通利之劑,用之必不治。
強陽搏實陰之病
強者,盛而有力也。
實者,堅而内充也。
故有力者強而欲搏,内充者實而自收。
是以陰陽無兩強,亦無兩實。
惟強與實,以偏則病。
内搏于身,上見于虛竅也。
足少陰腎為水,腎之精上為神水,手厥陰心包絡為相火,火強搏水,水實而自收。
其病神水緊小,漸小而又小,積漸之至,竟如菜子許;又有神水外圍,相類蟲蝕者。
然皆能覩而不昏,但微覺眊燥羞濇耳。
是皆陽氣強盛而搏于陰,陰氣堅實而有禦,雖受所搏,終止于邊鄙皮膚也。
内無所傷動,治法當抑陽緩陰則愈。
以其強也故可抑,以其實也故可緩,而弗宜助,助之則反勝。
抑陽酒連散主之。
大抵強者則不易入,故以酒為之導引,欲其氣味投合,入則可展其長,此反治也,還陰救苦湯主之,療相火藥也。
亦宜用(口畜)鼻碧雲散。
然病世亦間見,醫者要當識之。
亡血過多之病
六節髒象論曰:肝受血而能視。
宣明五氣篇曰:久視傷血。
厥論曰:膽移熱于腦,則辛頞鼻淵,傳為衄蔑瞑目。
缪刺論曰:冬刺經脈,血氣皆脫,令人目不明。
由此推之,目之為血所養者明矣。
手少陰心生血,血榮于目,足厥陰肝開竅于目,肝亦多血,故血亡目病,男子衄血便血,婦人産後崩漏,亡之過多者,皆能病焉。
其為病睛珠痛,珠痛不能視,羞明隐濇,眼睫無力,眉骨太陽,因為酸疼,當作芎歸補血湯主之,當歸養榮湯主之,除風益損湯主之,滋陰地黃丸主之。
諸有熱者,加黃芩;婦人産漏者,加阿膠;脾胃不佳,惡心不進食者,加生姜。
複其血,使得其所養則愈。
然要忌鹹物。
宣明五氣篇又曰:鹹走血,血病無多食鹹。
故忌。
斑疹餘毒之病
東垣李明之曰:諸斑疹皆從寒水逆流而作也。
子之初生也,在母腹中,母呼亦呼,母吸亦吸。
呼吸者陽也,而動作生焉。
饑食母血,渴飲母血,飲食者陰也,而形質生焉。
陰具陽足,十月而降,口中惡血,因啼即下,卻歸男子生精之所,女子結胎之處,命宗所謂元牝元關者也。
此血僻伏而不時發,或因乳食内傷,或因濕熱下溜,營氣不從,逆于肉理,所僻伏者,乃為所發。
初則膀胱壬水,挾脊逆流而克小腸丙火,故頸項已上先見也;次則腎經癸水,又克心火,故胷腹已上次見也;終則二火熾盛,反制寒水,故胷腹已下後見也。
至此則五髒六腑皆病也。
七日齊,七日盛,七日謝,三七二十一日而愈者,七為火數故也。
愈後或有病疽病瘡者,是皆餘毒尚在不去者。
今其病目者,亦然。
所害者,與風熱不制之病稍同而異,總以羚羊角散主之;便不鞕者,減硝黃。
未滿二十一日而病作者,消毒化斑湯主之。
此藥功非獨能于目,蓋專于斑者之藥也。
不問初起已着,服之便令消化,稀者則不複出。
方随四時加減。
深疳為害之病
衛氣少,而寒氣乘之也。
元氣微,而飲食傷之也。
外乘内傷釀而成之也。
父母以其純陽也,故深冬不為裳。
父母以其惡風也,故盛夏不解衣。
父母以其數饑也,故飼後強食之。
父母以其或渴也,故乳後更飲之。
有愚戆而為父母者,又不審其寒暑飲食也,故寒而不為暖,暑而不能涼,飲而不止渴,食而不濟饑。
而小兒幽元衘默,抱疾而不能自言,故外乘内傷,因循積漸,釀而成疳也。
渴而易饑,能食而瘦,腹脹下利作(上斯下言)(上斯下言)聲,日遠不治,遂生目病。
其病生瞖,睫閉不能開,眵淚如糊,久而膿流,竟枯其目,何則?為陽氣下走也,為陰氣反上也。
治法當如陰陽應象大論曰:清陽出上竅,濁陰出下竅;清陽發腠理,濁陰走五髒;清陽實四肢,濁陰歸六腑。
各還其原,不反其常。
是其治也。
當作升陽降陰之劑,茯苓瀉濕湯主之,升麻龍膽草飲子主之。
此藥非專于目,并治以上數證。
然勿後,後則危也,為父母者其審諸!
奇效良方【明?方賢】
目論
夫眼者,乃五髒六腑之精華,如日月麗天,昭明而不可揜者也。
其首尾赤眦屬心,其滿眼白睛屬肺,其烏睛圓大屬肝,其上下肉胞屬脾。
而中間黑瞳一點如漆者,腎實主之。
是随五髒各有證應。
然論其所主,則瞳子之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