筋門
黃帝素問
上古天真論
女子四七,筋骨堅,發長極,身體盛壯。
【注女子四七,精血盛極之時,是以筋骨堅,發長極也。
血氣盛則充膚熱肉,是以身體盛壯。
】
丈夫三八,腎氣平均,筋骨勁強,故真牙生而長極。
【注丈夫三八,真牙生而筋骨所長以至于極矣。
】
七八肝氣衰,筋不能動,天癸竭,精少,腎髒衰,形體皆極。
【注肝乃腎之所生,腎氣衰,故漸及于肝矣。
肝主筋,肝氣衰,故筋不能運動。
腎主骨,筋骨皆衰,故形體疲極也。
】
生氣通天論
因于濕,首如裹。
濕熱不攘,大筋緛短,小筋弛長,緛短為拘,弛長為痿。
【注陰濕之邪,上幹陽分而冒明,故首如裹也。
濕傷陽氣,則因陽而化熱矣。
陽氣者,柔則養筋,陽氣傷而不能榮養于筋,故大筋緛短,小筋弛長。
蓋大筋連于骨節之内,故郁熱而緛短。
小筋絡于骨肉之外,故因濕而弛長。
短則縮急而為拘攣,長則放縱而為痿棄。
】
陽氣者,大怒則形氣絕而血菀于上,使人薄厥,有傷于筋,縱有若不容。
【注大怒則陽氣上逆,而形中之氣絕其旋轉之機矣。
血随氣行,則菀而上,氣血并逆而使人迫厥也。
血脈所以濡筋骨,利關節者,陽氣傷而血逆于上,則有傷于筋骨矣。
筋傷而弛縱,則四體有若不容我所用也。
】
味過于辛,筋脈沮弛,精神乃央。
是故謹和五味,骨正筋柔,氣血以流,腠理以密,如是則骨氣以精,謹道如法,長有天命。
【注金氣偏盛則肝氣受傷,故筋脈弛懈。
腎主藏精而主骨,肝主藏血而主筋。
夫風客淫氣,則邪傷肝而精乃亡,謹和五味,則骨正筋柔而腠理以密。
】
陰陽應象大論
故善治者治皮毛,其次治肌膚,其次治筋脈,其次治六腑,其次治五髒。
治五髒者,半死半生也。
【注邪入于内,而又不從腑解,則幹及于髒矣。
邪在五髒經氣之間,尚可救治而生,如幹髒則死矣。
故曰,半死半生也。
】
六節髒象論
肝者,罷極之本,魂之居也。
其華在爪,其充在筋,以生血氣,其味酸,其色蒼,此為陽中之少陽,通于春氣。
【注爪者筋之餘,故其華在爪,其充在筋。
】
五髒生成篇
肝之合筋也,其榮爪也,其主肺也。
多食辛則筋急而爪枯。
【注辛乃金味,太過傷肝,則筋縮急而爪枯矣。
】
諸筋者皆屬于節。
【注筋生于骨,連絡于骨節之間。
】
脈要精微論
帝曰:癰腫、筋攣、骨痛,此皆安生?岐伯曰:此寒氣之腫,八風之變也。
【注此言四時風寒之邪,變為癰腫攣痛之熱病。
】
平人氣象論
髒真散于肝,肝藏筋膜之氣也。
【注髒真者真髒所藏之神也。
神在髒為肝,在體為筋,言真髒之神散于肝,而主藏筋膜之氣。
】
玉機真髒論
風者,百病之長也。
腎傳之心,病筋脈相引而急,病名曰瘈。
當此之時,可灸可藥。
弗治滿十日,法當死。
【注心主血脈而屬火,火熱盛則筋脈燥縮而手足拘急也。
常此危急之證,尚可灸可藥,言不可以其危笃而棄之也。
失而弗治,滿十日,法當死。
】
經脈别論
食氣入胃,散精于肝,淫氣于筋。
宣明五氣篇
酸走筋,筋病無多食酸。
【注肝合筋,酸走肝,筋病而多食之,則反傷其肝氣。
】
肝主筋,久行傷筋。
【注筋生于骨,故行走罷極則傷筋。
】
血氣形志篇
形苦志樂,病生于筋,治之以熨引。
【注勞苦其形則傷筋,志逸而藥則血脈未病,故治之以熨烙導引,使血脈榮養于筋則就安矣。
】
氣厥論
脾移寒于肝,癰腫筋攣。
【注肝主血,寒則血凝注。
經曰:榮氣不行,乃發為癰。
肝主筋,故筋攣也。
】
痹論
風寒濕三氣,合而為痹也。
以春遇此者為筋痹,筋痹不已,複感于邪,内舍于肝。
帝曰:痹,其時有死者,或疼久者,或易已者,其故何也?岐伯曰:其入髒者死,其留連筋骨間者疼久,其留皮膚間者易已。
【注風寒濕中其俞,其髒氣實則邪不動髒。
若神氣消亡,則痹聚在髒而死。
其留連筋骨間而不内舍其合者疼久,其留皮膚間者随氣而易散。
】
帝曰:夫痹之為病不痛何也?岐伯曰:痹在于骨則重,在于脈則血凝而不流,在于筋則屈不伸,在于肉則不仁,在于皮則寒,故具此五者則不痛也。
【注如病形而不傷其氣,則止見骨痹之身重,脈痹之血凝不行,筋痹之屈而不伸,肉痹之肌肉不仁,皮痹之皮毛寒冷,故具此五者之形證而不痛也。
】
痿論
肝氣熱則膽洩口苦筋膜幹,筋膜幹則筋急而攣,發為筋痿。
【注膽者中精之腑,其應在筋,是周身之筋膜,由腑髒之精汁以榮養。
膽附于肝,肝氣熱則膽汁洩而口苦矣,膽汁洩則筋膜無以榮養而幹燥矣,筋膜幹則攣急而發為筋痿也。
】
思想無窮,所願不得,意淫于外,入房太甚,宗筋弛縱,發為筋痿,及為白淫。
故筋痿者生于肝,使内也。
【注思想無窮,所願不得,則肝氣傷矣。
前陰者,宗筋之所聚,意淫于外,則欲火内動,入房太甚則宗筋縱弛,是以發為陰痿,及為白淫。
】
奇病論
帝曰:人有尺脈數甚,筋急而見,此為何病?岐伯曰:此所謂疹筋。
是人腹必急,白色黑色見則病甚。
【注沖脈者,主滲灌溪谷與陽明合于宗筋,是以筋病而腹必急也。
夫十二經之筋病,惟手太陰甚則成息贲脅急吐血。
足少陰筋病甚者,死不治。
是以白色黑色見者,則病甚也。
】
大奇論
心脈滿大,癎瘈筋攣;肝脈小急,癎瘈筋攣。
【注心為火髒,火熱太過,是以脈大而癎瘈筋攣。
肝主筋而主血,小則為虛,急則為寒,此肝髒虛寒而不能榮養于筋,故為攣瘈之病。
】
皮部論
邪之入客于經也,則感虛乃陷下。
其留于筋骨之間,寒多則筋攣骨痛,熱多則筋弛骨消,肉铄(月囷)破,毛直而敗。
【注邪留于筋骨之間,則為筋攣骨痛,铄肉破(月囷),毛直夭焦之敗證。
】
氣穴論
積寒留舍,榮衛不居,卷肉縮筋,肋肘不得仲,内為骨痹,外為不仁,命曰不足,大寒流于溪谷也。
【注積寒留舍,緻榮衛不能居其間,寒邪凝滞,又不得正氣以和之,以緻肉卷而筋縮也。
肋肘乃筋骨之機關,故不得伸舒;邪閉于外,故内為骨痹;榮衛内逆,故外為不仁,命曰不足。
蓋熱邪淫溢是屬有餘,寒性凝濇,故為不足。
此大寒之邪,流于溪谷之間,以緻筋骨皆為病也。
】
四時刺逆從論
少陽有餘,病筋痹脅滿;不足,病肝痹。
滑則病肝風疝;濇則病積,時筋急,目病。
【注脈氣散于皮毛,複從太陰所主之肉,少陽所主之筋,太陽所主之骨而内通于五髒,是以有餘而在外,則為肉痹筋痹骨痹,不足而陷于内則為脾痹肝痹腎痹矣。
至氣有餘于内而為熱則為疝,血有餘于内而為寒則為積矣。
】
氣交變大論
歲水複則筋骨并辟,肉瞤瘈,目視(目巟)(目巟),物疏璺,肌肉胗發,氣并膈中,痛于心腹,黃氣乃損。
【注陽明主潤宗筋諸筋皆屬于骨,陽明之中土氣傷,是以筋骨并辟也。
瞤瘈動掣也。
(目巟)(目巟)者,眼目不明,因風勝而傷血也。
物裂曰璺,物因風而破裂也。
】
五常政大論
陽明司天,脅痛,目赤,掉振鼓栗,筋痿不能久立。
【注脅痛目赤,振掉筋痿,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