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後引繩,循腳肚貼肉,直上至曲(月秋)中大橫紋截斷;又令患人解發分兩邊,令見頭縫,自顖門平分至腦後,乃平身正坐,取向所截一頭,令與鼻端齊,引繩向上,正循頭縫至腦後貼肉垂下,循脊骨引繩向下至繩盡處,當脊骨以墨點記之【墨點不是灸處。
】又取一繩子,令患人合口,将繩子按于口上,兩頭至吻;卻勾起繩子中心,至鼻柱根下如△,此便齊兩吻截斷;将此繩展令直,于前來脊骨上墨點處,橫量取平,勿令高下;繩子先中折,當中以墨記之;卻展開繩子橫量,以繩子上墨點,正壓脊骨上墨點為正,兩頭取平,勿令高下,于繩子兩頭以白圈記,白圈是灸穴。
以上是第一次點二穴。
次二穴,令其人平身正坐,稍縮臂膊,取一繩繞項,向前雙垂與鸠尾齊。
鸠尾是心岐骨,人有無心岐骨者,至雙胷前兩岐骨下量取一寸,即是鸠尾也。
即雙截斷,卻背翻繩頭向項後,以繩子中停取心,正令當喉嚨結骨上,其繩兩頭夾項雙垂,循脊骨以墨點記之。
【墨點不是灸處。
】又取一繩子,令其人合口橫量,齊兩吻截斷,還于脊骨上,以墨點橫量如法,繩子兩頭以白圈記之,白圈處是灸穴。
以上是第二次點穴。
通前共四穴。
同時灸,日别各七壯至二七壯。
累灸至一百壯,或一百五十壯為妙。
候瘡欲差,又依後法灸二穴。
又次二穴:以第二次量口吻繩子,于第二次雙繩頭盡處墨點上,當脊骨直上下豎點,令繩中停中心在墨點上,于上下繩盡頭,以白圈兩穴,白圈是灸穴。
以上是第三次點兩穴,謂之四花。
灸兩穴各百壯。
三次共六穴,各取離日量度訖,即下火,惟須三月三日艾最佳。
疾差,百日内慎飲食房室,安心靜處将息。
若一月後覺未差,複初穴上再灸。
《丹溪心法》曰:大病虛脫,本是陰虛。
用艾灸丹田者,所以補陽,陽生則陰長故也。
《醫學綱目》曰:體熱勞嗽,取魄戶瀉之。
五勞羸瘦,取足三裡。
骨蒸,熱不可治者,或前闆齒幹燥,取大椎。
又法:鸠尾灸二七壯,補之。
傳屍勞,取湧泉。
于第二足指端,量至跟盡折中是穴,針三分,瀉六吸。
傷寒及勞瘵之證,有血可治,無血必危。
凡欲出血,刺入二分,便須彈指。
又豐隆治痰,針入一寸,瀉十吸。
又丹田治氣喘,針入三分,補二呼。
《醫學入門》曰:方書雲,虛損勞瘵,隻宜早灸膏肓穴,此乃虛損未成之際。
如瘦弱兼火,亦隻宜灸内關、三裡以散其痰火。
早年欲作陰火,不宜灸。
導引
《道藏經》曰:每庚申夜不睡,守至曉,屍蟲不能為害。
三守庚申,三屍長絕。
每夜叩齒三十六通,左手捧心,呼三屍名。
上屍彭琚出,中屍彭瓆出,下屍彭(王喬)出,令不得為害。
常以庚申去手甲,醜日去足甲。
七月十六日,将所去手足甲燒灰,水和服之,三屍九蟲皆滅。
《古今醫統》曰:滅三屍九蟲導引法,以兩手着頭相叉,長氣即吐之;坐地緩舒兩腳,以兩手外抱腳中,疾低頭入膝中,兩手交叉頭上十三通,愈三蟲也。
又法:叩齒二七通,取咽氣二七,如三百通乃止。
為之二十日,邪氣并退;六十日病小愈;百日大病除。
三屍伏蟲去,肌膚光澤。
《保生秘要》曰:痨者勞也,感于本來不足,兼之後天常耗,七情傷重,色欲越度,精虧氣竭,腎中藏火,心君馳蕩,火上幹肺,肺竅不清,真水不溉,津液炙幹,而為痰嗽嘔血盜汗,午後骨蒸,上盛下虛,皮焦面白,四肢無力,小水短濇。
或元精不固,遺漏為害;或外腎藏縮,浮氣為喘。
皆虛怯之證,急早行功,免至危險。
導引法:掌心無事,任擦搓,早晚摩兩脅、腎腧、耳根、湧泉百四十回,固精多效。
朝服人乳酒,飲清潔童便,或服循環水,用姜棗以暖脾宮,或用秋石化鹽,取其滋陰降火。
若虛損不能服參者,宜依方進氣取效。
雖至危漏底諸藥難治者,用好臍帶數條,炙燥為末,每服二錢,好酒量意調服,神驗也。
戒惱怒,絕思欲,忘言守靜。
若能踵息,起死還生。
運功,一指歸元,三提三咽,念四字呪于分寸,虛虛抱守,妄念返複,持一死字,世事盡歸于空。
抱守二七,痰涎稍清,運動周天,借督脈,按四時進退,有神功。
嘔紅:起念艮,背運行庭歸元,合用百日功夫,勿使間斷,骨蒸盜汗痰嗽盡愈。
先顧本源念,複用火燒蟲,其蟲自不能容,或從口中飛出,人可避之。
弱病:先于背上念,又向兩乳下推開兩旁,轉至兩腎,複上轉至頭,又下至臍。
其沉重者,先臍上念,又升腎水上至頂門,滴下心頭,歸臍。
先念背,顧本源。
若身潮熱者,或升湧泉,或升腎水,遍身周流,其熱自退。
醫案
《儒門事親》曰:西華束茂之病虛勞寝汗,面有青黃色,自膝以下,冷痛無汗,腹中燥熱,醫以姜附補之,五晦朔不令飲水,又禁梳頭,作寒治之,請于戴人。
戴人曰:子之病不難愈,難于将護,恐愈後陰道轉茂,子必不慎。
束生曰:不敢。
戴人先以舟車丸、浚川散,下五七行,心火下降,覺渴,與冰水飲之,又令澡浴,數日間面紅而澤。
後以河水煮粥,溫養脾胃。
河水能利小溲。
又以活血當歸丸、人參柴胡散、五苓散、木香白朮散調之,病大瘥,寝汗皆止,兩足日暖,食進。
戴人常曰:此本肺痹,當以涼劑。
蓋水之一物,在目為淚,在皮為汗,在下為小溲。
谷多水少為常,無水可乎?若禁飲水必内竭,内竭則燥熱生焉。
人若不渴,與水亦不肯飲之矣。
束生既愈,果忘其戒,病複作。
戴人已去,乃殂。
《薛己醫案》曰:州同韓用之色欲過度,煩熱作渴,飲水不絕,小便淋瀝,大便秘結,唾痰如湧,面目俱赤,滿舌生刺,兩唇燥裂,遍身發熱,或身如芒刺而無定處,兩足心如烙,左三部脈洪而無倫,此腎陰虛,陽無所附而發于外。
蓋大熱而甚,寒之不寒,是無水也,當峻補其陰。
遂以加減八味丸料一斤,内肉桂一兩,以水頓煎六碗,冰冷與飲,半晌熟睡,至晚又溫飲一碗,諸證悉退。
翊日,畏寒,足冷至膝,諸證仍至,是無火也,當補其陽。
急以八味丸四劑,諸證頓退。
舉人陳履賢色欲過度,孟冬發熱無時,飲水不絕,痰涎上湧,遺精不止,小便淋瀝,或用四物、二陳之類,胷膈不利,飲食少思,大便不實,餘朝用四君子湯加熟地、當歸,夕用加減八味丸,更以附子,唾津調搽湧泉穴,漸愈。
府庠王以道元氣素弱,丙午丁未二年,以科場歲考,積勞緻疾,至十二月間,其病盛作,大熱,淚出随凝,目赤面黯,揚手露胷,氣息沉沉幾絕,脈洪大鼓指,按之如無,舌幹扪之如刺,此内真寒而外假熱也,遂先服十全大補湯。
餘曰:既服此湯,其脈當收斂為善。
少頃熟睡,覺而惡寒增衣,脈頓微細如絲,此虛寒之真象也,餘以人參一兩,加熟附三錢,水煎頓服而安。
夜間脈複脫,餘以參二兩,熟附五錢仍愈。
後以大劑參、朮、歸身、炙甘草等藥,調理而安。
《醫學正傳》曰:金儒元,國子生也,年五十餘,身略瘦。
十年前得内傷挾外感證,一醫用發表疏利之劑,十數日後熱雖退而虛未複,胷中痞滿,氣促眩運,召予治,以補中益氣湯,間與東垣消痞丸、陳皮枳朮丸等藥,調理而安。
但病根未盡除而住藥,故眩運或時而舉不甚重。
及至此年,因往杭城受跋涉辛苦,又兼色欲之過,還家眩運大作,曆數醫皆與防風、羌活、荊芥、南星、半夏、蒼朮等去風散濕消痰之劑,病愈重,一日十數次厥去,片時複蘇,凡動或轉側即厥不知人事,舉家徨徨叫哭,召予治。
診其六脈,皆浮洪而濡,予曉之曰:此氣血大虛證,幸脈不數而身無大熱,不死。
但恐病愈後,而有數年不能下榻行動。
病者曰:隻要有命,卧亦甘心。
與大補氣血之藥,倍人參、黃芪,或加附子引經,合大劑,一日三貼;又煎人參膏及作紫河車丸、補陰丸之類間服。
如此調理二月餘,服煎藥二百餘貼,丸藥三五料,用人參五六斤,其證漸不厥,飲食如故,但未能行動。
越五六年,方得起而步履如初。
東旸邑庠鄒掌教發大汗,戰栗振掉,片時許發燥熱,身如火燒,又片時許出大汗如雨,身體若冰冷而發寒戰如前,寒後又熱,熱後又汗,三病繼作而晝夜不息。
庠生盧明夫作瘧證治,不效。
召予,診其右手陽脈數而浮洪無力,陰脈略沉小而亦虛,左三部比右差小而亦浮軟。
予曰:此陽虛證也。
用補中益氣湯倍參、芪,減升、柴一半,加尿浸生附子一錢半,炒黃蘗三分,幹姜、薄桂各五分,大棗一枚,同煎服。
一服而病去三分,二服而減半,四服寒熱止而身尚有微汗。
去桂、附、幹姜一半,服二貼全愈。
《醫宗必讀》曰:何邑宰令郎虛損形瘁,遺精盜汗,已瀕于危,見餘拙刻微論藥解脈象諸書,遣使聘餘。
手書恺切,餘感其言遂往。
比至而病益進矣。
簡其所服,以四物、知、蘗為主,芩、連、二冬為加減。
診其脈大而數,按之極軟。
餘曰:中氣大寒,反為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