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轉側,短氣,宜半夏湯。
姙娠十月,五髒俱備,六腑齊通,納天地氣于丹田,故使辟節人神皆備,但俟時而生。
姙娠一月始胎,二月始膏,三月始胞,四月形體成,五月能動,六月筋骨立,七月毛發生,八月髒腑具,九月谷氣入胃,十月諸神備,日滿即産矣。
宜服滑胎藥。
八月即服丹參膏養胎,臨月服,令滑而易産。
脈法
左手尺中浮大者男,右手尺中沉細者女。
若來而斷絕者,月水不利。
活人書【宋?朱肱】
姙娠傷寒用藥方法
姙婦傷寒,仲景無治法,用藥宜有避忌,不可與尋常婦人一概治之。
傷寒安胎,宜阿膠散或白朮散。
傷寒憎寒發熱,當發其汗,宜蔥白湯。
傷寒或中時行,灑淅作寒,振栗而悸,或加哕者,宜蘇木湯。
傷寒頭痛,嘿嘿不欲飲食,脅下痛,嘔逆痰氣,宜黃龍瘍。
傷暑頭痛,惡寒,身熱躁悶,四肢疼痛,背項拘急,唇口幹燥,宜柴胡石膏湯。
傷寒四日至六日已來,加心腹脹,上氣,渴不止,食飲不多,腰疼體重者,宜枳實散。
傷寒頭目旋疼,壯熱心躁,宜旋覆花湯。
傷寒壯熱,嘔逆頭疼,不思飲食,胎氣不安者,宜麥門冬湯。
姙婦發斑,變為黑色,宜栀子大青湯。
壯熱頭疼,心煩嘔吐,不下食,宜蘆根湯。
傷寒頭疼壯熱,宜栀子五物湯。
傷寒頭痛,肢節痛壯熱,宜前胡七物湯。
姙婦七月,傷寒壯熱,赤斑變黑,溺血,宜升麻六物湯。
發熱煩悶,宜葛根一物湯。
熱病,宜蔥白豉湯。
婦人良方【宋?陳自明】
總論
《巢氏病源》論:姙娠一月名胚胎,足厥陰脈養之。
二月名始膏,足少陽脈養之。
三月名始胎,手心主脈養之。
當此之時,血不流行,形象始化,未有定儀,因感而變。
欲子端正莊嚴,常口談正言,身行正事;欲生男,宜佩弦執弓矢;欲生女,宜佩韋施環佩;欲子美好,宜佩白玉;欲子賢能,宜看詩書。
是謂外象而内感者也。
四月始受水精以成其血脈,手少陽脈養之。
五月始受火精以成其氣,足太陰脈養之。
六月始受金精以成其筋,足陽明脈養之。
七月始受木精以成其骨,手太陰脈養之。
八月始受土精以成膚革,手陽明脈養之。
九月始受石精以成毛發,足少陰脈養之。
十月五髒六腑關節,人神皆備。
此其大略也。
又五髒論有稱耆婆者論:一月如珠露;二月如桃花;三月男女分;四月形象具;五月筋骨成;六月毛發生;七月遊其魂,兒能動左手;八月遊其魄,兒能動右手;九月三轉身;十月受氣足。
更有《顱顖經》雲:一月為胎胞精血凝也。
二月為胎形成胚也。
三月陽神為三魂,四月陰靈為七魄,五月五行分五髒也。
六月六律,定六腑也。
七月精開竅,通光明也。
八月元神具,降真靈也。
九月宮室羅布已定,生人也。
十月受氣足,萬象成也。
今推究數說,如五髒論者類皆淺鄙,妄托其名。
至于三藏佛書,且涉怪誕,漫不可考。
今按《顱顖經》三卷雲中古巫方所撰。
其巢氏論姙娠至三月始胎之時,欲談正言,行正事,佩弦韋,執弓矢,施環佩,佩白玉,讀詩書之類,豈非胎教之理乎?嘗試推巢氏所論雲,姙娠脈養之理,若厥陰肝脈也,足少陽膽脈也,為一髒腑之經,餘皆如此。
且四時之令,必始于春木,故十二經之養始于肝,所以養胎在一月二月。
手心主心胞絡脈也,手少陽三焦脈也,屬火而夏旺,所以養胎在三月四月。
手少陰手太陽,乃心脈也,以君主之官無為而尊也。
足太陰脾脈也,足陽明胃脈也,屬土而旺長夏,所以養胎在五月六月。
手太陰肺脈也,手陽明大腸脈也,屬金而旺秋,所以養胎在七月八月。
足少陰腎脈也,屬水而旺冬,所以養胎在九月。
又況母之腎髒系于胎,是母之真氣,子之所賴也。
至十月,兒于母腹之中,受足諸髒氣脈所養,然後待時而生。
此論奧微而有至理,世更有明之者,亦未有過于巢氏之論矣。
餘因述其說。
論胎教
胎教産圖之書,不可謂之迂而不加信,然亦不可狎犯之。
方今俚俗之家,與不正之屬,将息避忌,略不加意。
或藥毒不消,或産于風露,無産厄而子母均安者,亦幸有之。
若保胎之法,須多方豫養,方無後患。
如鄰家有所興修,亦或犯其胎氣,令兒破形殒命。
如刀犯者形必傷,泥犯者竅必塞,打擊者色青黯,系縛者筋拘攣。
如此等驗,有如指掌,不可不慎也。
孕元立本章
有泰初,有泰始。
混沌一判,既見氣矣,故曰泰初;既立形矣,故曰泰始。
氣初形始,天地相因,生生化化,品物彰矣。
故曰:大哉幹元,萬物資始!至哉坤元,萬物資生!有生之初,雖陽予之正,育而充之,必陰為之主。
因形移易,日改月化,坤道之代終也。
謂之姙,陽既受始,陰壬之也,壬子謂之姙。
謂之胞,己為正陽,陰包之也。
謂之胚,未成為器,猶雲坯也。
謂之胎,既食于母,為口以也。
若娠則以時動也,若懷則以身依之也。
天之德,地之氣,陰陽之至和,相與流薄于一體,唯能順時數,謹人事,勿動而傷,則育之道得矣。
觀四序之運,生長收藏,代出萬物,儀則鹹備,而天地之氣,未始或虧者,蓋陰陽相養以相濟也。
驗胎法
婦人經脈不行,已經三月,欲驗有胎,川芎生為末,空心濃煎艾湯調下二錢,腹内微動則有胎也。
胎殺避忌胎前将護法
一受孕之後,切宜避忌胎殺所遊。
如經雲:刀犯者形必傷,泥犯者竅必塞,打擊者色青黯,系縛者筋拘攣。
甚至母殒,禍如反掌。
月遊胎殺立春在房床,驚蟄在戶【單扇,】清明在門【雙扇,】立夏在竈,芒種在母身,小暑在竈,立秋在碓【按京本雲在正北方子雲,】白露在廚前,寒露在門,立冬在戶及廚,大雪在垆及竈,小寒在房母身。
十幹日遊胎殺甲己日占門,乙庚日占碓磨,丙辛日占井竈,丁壬日占廚廨,戊癸日占米倉。
十二支日遊胎殺子醜日占中堂,寅卯辰酉日占竈,巳午日占門,未申日占籬下,戌亥日占房。
六甲旬遊胎殺甲子旬遊窻碓,甲戌旬遊正廳,甲申旬遊中庭,甲午旬遊房内,甲辰旬遊房中,甲寅旬遊二門。
太史局日遊胎殺每遇癸巳甲午乙未丙申丁酉五日,在房内北。
庚子辛醜壬寅,在房内南。
癸卯一日,在房内西。
甲辰乙巳丙午丁未四日,在房内東。
六成六己日,在房内中。
餘日在外無占。
凡遊在房内,不宜于方位上,安床帳及掃舍,皆兇。
又有小兒殺及本年三殺,及産母身黃定命,皆不可犯。
凡姙娠之後,将此貼于房内,常照見之,切不可穿鑿修掘,移釘系籬壁重物展壓之類。
犯之,重則胎死腹中,母亦不利;輕則子受其殃,成人之後,必定破形,拳攣跛縮瘖痖。
犯之極驗。
食忌
一受孕之後,切宜忌不可食之物,非惟有感動胎氣之戒,然于物理亦有厭忌者。
設或不能戒忌,非特延月難産,亦能令兒破形損母,可不戒哉。
食雞肉糯米合食,令子生寸白蟲。
食羊肝,令子生多厄。
食鯉魚脍及雞子,令兒成疳生瘡。
食犬肉,令子無聲音。
食兔肉,令子唇缺。
食鼈,令子項短及損胎。
食螃蟹,令子橫生。
豆醬合藿香,食之堕胎。
食生姜,令子多指生瘡。
食蝦蟆鳝魚,令兒瘖痖。
食驢馬肉,延月難産。
孕婦藥忌
蚖螌水蛭地膽蟲,烏頭附子配天雄。
(艹蹢)(艹躅)野葛蝼蛄類,烏喙側子及蝱蟲。
牛黃水銀并巴豆,大戰蛇蛻及蜈蚣。
牛膝藜蘆并薏苡,金石錫粉及雌雄。
牙硝芒硝牡丹桂,蜥蜴飛生及(上庶下蟲)蟲。
代赭蚱蟬膩粉麝,芫花薇蓹草三棱。
槐子牽牛并皂角,桃仁蛴螬和茅根。
糧根硇砂與幹漆,亭長波流菵草中。
瞿麥(艹闾)茹蟹爪甲,猬皮赤箭赤頭紅。
馬刀石蠶衣魚等,半夏南星通草同。
幹姜蒜雞及雞子,驢肉兔肉不須供。
切須婦人産前忌,此歌宜記在心胷。
【按方書:大黃、硫黃、桃仁、紅花、槐花、虎掌、狼牙、荛花、生鼠、溲疏、木鼈、蘇木、甘遂,俱忌。
】
惡阻
姙娠惡阻病,《産寶》謂之子病,《巢氏病源》謂之惡阻。
由胃氣怯弱,中脘停痰,脈息和順,但肢體沉重,頭眩擇食,惟嗜酸鹹,甚者寒熱嘔吐,胷膈煩滿,半夏茯苓丸主之。
【注前證若中脘停痰,用二陳湯加枳殼。
若飲食停滞,用六君子加枳殼。
若脾胃虛弱,用異功散。
若胃氣不足,用人參橘皮湯。
兼氣惱加枳殼。
胷脅痞悶,再加蘇梗。
脅痛,再加柴胡。
若飲食少思,用六君子加紫蘇、枳殼。
頭運體倦,用六君子湯。
若脾胃虛弱,嘔吐不食,用半夏茯苓湯。
蓋半夏乃健脾氣化痰滞之主藥也。
脾胃虛弱而嘔吐,或痰涎壅滞,飲食少思,胎不安,必用茯苓半夏湯倍加白朮。
然半夏、白朮、茯苓、陳皮、砂仁,善能安胎氣健脾胃,餘常用驗矣。
】
【按《大全》惡阻證有輕重,輕者不服藥亦無妨,重者須以藥療之。
《千金方》以半夏茯苓湯、茯苓丸,專治阻病。
然此二藥,比來少有服者,以半夏有動胎之性,蓋胎初結慮其易散,此不可不謹也。
仲景《傷寒論》有用黃龍湯者,小柴胡湯中去半夏是也。
此蓋為姙娠而設。
王子亨則有白朮散,《局方》則有人參丁香散,楊振則有人參橘皮湯,齊十朋則有醒脾飲子,皆不用半夏,用之多效。
】
胎動不安
夫人以胃氣壯實,沖任榮和,則胎得所,如魚處淵。
若氣血虛弱,無以滋養,其胎終不能成也,宜下之以免其禍。
【注前證宜用姙娠腰腹背痛方論主之。
其胎果不能安者,方可議下,慎之慎之!】
姙娠胎動,或飲食起居,或沖任風寒,或跌仆擊觸,或怒傷肝木,或脾氣虛弱,當各推其因而治之。
若因母病而胎動,但治其母。
若因胎動而母病,唯當安其胎。
輕者轉動不安,重者必緻傷墜。
若面赤舌青是兒死也;面青舌赤吐沫是母死也;唇口色青兩邊沬出是子母俱死也。
察而治之。
【注前證胎氣郁滞者,用紫蘇飲。
脾氣虛弱者,六君子湯加蘇殼。
郁結傷脾者,歸脾湯加柴栀。
郁怒傷肝脾者,四七湯加芎歸。
怒動肝火者,加味小柴胡湯。
若胎已死,急用平胃散加(石蔔)硝腐化之。
按大全妊娠胎動不安者,由沖任經虛受胎不實也,亦有飲酒房室過度損動不安者,有悮擊觸而胎動者,有喜怒氣宇不舒傷于心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