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歲行年在辛醜震【二、八月】艮幹【卯酉日】在正東偏北甲在正西偏北辛青色衣正東首正東方青衣師看産
三十三歲行年在庚子艮【三、九月】震坎【寅申日】在正東偏南乙在正西偏南庚黃色衣東北首東北方黃衣師看産
三十四歲行年在己亥幹【四、十月】坎震【醜未日】在正南偏東丙在正南偏西丁白色衣西北首西北方白衣師看産
三十五歲行年在戊戌兌【五、十一月】巽離【子午日】在正南偏西丁在正南偏東丙白色衣正西首正西方白衣師看産
三十六歲行年在丁酉巽【六、十二月】兌坤【巳亥日】在正西偏南庚在正東偏南乙青色衣東南首東南方青衣師看産
三十七歲行年在丙申坤【正、七月】離巽【辰戌日】在正西偏北辛在正東偏東甲黃色衣西南首西南方黃衣師看産
三十八歲行年在乙未離【二、八月】坤兌【卯酉日】在正北偏西壬在正北偏東癸赤色衣正南首正南方赤衣師看産
三十九歲行年在甲午坎【三、九月】幹艮【寅醜日】在西北偏東癸在正北偏西壬黑色衣正北首正北方黑衣師看産
四十歲行年在癸巳震【四、十月】艮幹【醜未日】在正東偏北甲在正西偏北辛青色衣正東首正東方青衣師看産
四十一歲行年在壬辰艮【五、十一月】震坎【子午日】在正東偏南乙在正西偏南庚黃色衣東北首東北方黃衣師看産
四十二歲行年在辛卯幹【六、十二月】坎震【巳亥日】在正南偏東丙在正南偏西丁白色衣西北首西北方白衣師看産
四十三歲行年在庚寅兌【正、七月】巽離【辰戌日】在正南偏西丁在正南偏東丙白色衣正西首正西方白衣師看産
四十四歲行年在己醜巽【二、八月】兌坤【卯酉日】在正西偏南庚在正東偏南乙青色衣東南首東南方青衣師看産
四十五歲行年在戊子坤【三、九月】離巽【寅申日】在正西偏北辛在正東偏北甲黃色衣西南首西南方黃衣師看産
四十六歲行年在丁亥離【四、十月】坤兌【醜未日】在正北偏西壬在正北偏東癸赤色衣正南首正南方赤衣師看産
四十七歲行年在丙戌坎【五、十一月】幹艮【子午日】在正北偏東癸在正北偏西壬黑色衣正北首正北方黑衣師看産
四十八歲行年在乙酉震【六、十二月】艮幹【巳亥日】在正東偏北甲在正西偏北辛青色衣正東首正東方青衣師看産
四十九歲行年在甲申艮【正、七月】震坎【辰戌日】在正東偏南乙在正西偏南庚黃色衣東北首東北方黃衣師看産坐産時更用後法
體元子借地法
東借十步西借十步南借十步北借十步上借十步下借十步
壁方之中四十餘步,安産借地,或有穢污,或有東海神王,或有西海神王,或有南海神王,或有北海神王,或有日遊将軍、白虎夫人,遠去十丈;軒轅、招搖舉高十丈;天符地軸入地十丈。
令地空閑,産婦某氏安居無所妨礙,無所畏忌,諸神擁護,百邪速去。
急急如律令,敕。
【前項借地法,于入月一日朱書一本,貼産婦房内牆壁上,更不湏避忌神殺也。
】
禁草法
鋪草及氈褥訖,即呪曰:鐵鐵湯湯,非公所當。
是王一言得之銅,一言得之鐵,母子相生,俱蔑鐵。
急急如律令。
禁水法
欲産時貯水,呪曰:南無三寶水。
水在井中為井水,水在河中為河水,水在器中為淨水,水在法中為真水。
自知非真,莫當真水。
以淨持濁,以正治邪。
日遊、月殺,五士、将軍,青龍、白虎,朱雀、元武,招搖、天狗,軒轅、女妓,天吞、地吞,懸月、閉肚,六甲禁諱,十二神王,土符伏神,各安所在,不得動靜,不得忌幹。
若有動靜,若有忌幹,施以神呪,當攝汝形。
阿佉尼阿昆羅莫多梨娑地梨娑诃。
治産難橫生逆産胞衣不下靈符
見圖
靈符宜以水飛朱砂書之,貼于房内北壁上,至坐蓐之時,将符以針劄就盞内化之,溫水調服。
【按前所著方論圖向符訣一帙,自夫人泛視之,以為迂遠,然艱于得子者恒相質問,則惟此書為要,屢試有明驗也。
餘每觀其護孕之方極為曲當,易産之藥悉有根據,至于圖向之趨避吉兇所關、符訣之元微神妙顯用,其誠有得于諸先哲者乎?不然王太仆諸公深于奧理者也,豈謬論耶?則是書也,誠當珍藏考究者,使舍此而施治于姙婦鮮有不誤矣。
觀者勿以為迂遠雲。
】
産難論
婦人以血為主,惟氣順則血和,胎安則産順。
今富貴之家,過于安逸,以緻氣滞而胎不轉動,或為交合使精血聚于胞中,皆緻産難。
若腹或痛或止,名曰弄胎,穩婆不悟,入手試水,緻胞破漿幹,兒難轉身,亦難生矣。
凡産值候痛極,兒逼産門,方可坐草。
時當盛暑,倘或血運血溢,當飲清水解之。
冬末春初。
産室用火和暖下部,衣服尤當溫厚,方免胎寒血結。
若臨月洗頭濯足,亦緻産難。
【注若胎胞破早,血水先幹,或難産勞傷氣血者,煎八珍湯或十全大補湯加益母草,不時與服,以協濟之。
或以黃芪數斤,芎、歸四五斤許,大釜水煎,藥氣氤氲滿室,使産婦口鼻俱受其氣。
臍帶以油紙撚燒斷,補接其陽氣。
穩婆須擇老練者,當先施惠,預說與知。
倘有生息不順,隻說是未産;或是雙胎,隻說胎衣未下。
恐驚則氣散,愈難生息。
】
郭稽中産難論
産難者,因兒轉身,将兒枕血塊破碎,與胞中敗血壅滞,兒身不能便利,是以難産,急服勝金散,消散其血,使兒自易生。
陳無擇雲:多因兒未轉順,坐草太早,或努力太過,以緻胞衣破而血水幹,産路濇而兒難下,宜先服催生如神散以固其血。
設或逆生橫産,當依法針刺之。
楊子建十産論
凡生産先知此十證,庶免子母之命折于無辜也。
世之收生者,少有精良妙手,多緻傾命,餘因傷痛而備言之。
一曰正産。
婦人懷胎十月,陰陽氣足,忽腰腹作陣疼痛,相次胎氣頓陷,至于臍腹痛極,乃至腰間重痛,谷道挺迸,繼之漿破血出,兒子遂生,名曰正産。
二曰傷産。
蓋一人之生,陰注陽定,各有時日,不可改移。
今有未産一月已前,忽然臍腹疼痛,有如欲産,仍卻無事,是名試月,非正産也。
但一切産母,未有正産之候,即不可令人抱腰,産母亦不可妄亂用力。
蓋欲産之婦,臍腹疼痛,兒身未順,收生之婦,卻教産母虛亂用力,兒身才方轉動,卻被産母用力一逼,使兒錯路,忽橫忽倒,不能正生,皆緣産母用力未當之所緻也。
凡産母用力,須待兒子順身,臨逼門戶,方始用力一送,令兒下生,此方是産母之用力當也。
若未有正産之候,而用力太早,并妄服藥餌,或有所傷動,令兒下生。
譬如揠苗而助長,無益而有害矣。
此名傷産。
三曰催産。
言婦人欲産,漿破血下,臍腹作陣疼痛極甚,腰重谷道挺迸,頭至産門已見,是正産之候,但兒卻未生,即可服藥以催之。
或有經及數日,産母困苦,已分明見得是正産之候,但兒子難生,亦可服藥,以助産母之正氣,令兒速得下生。
此名催産。
四曰凍産。
冬月天冷,産母經血得冷則凝,以緻兒子不能生下,此害最深。
若冬月産者,下部不可脫去綿衣,并不可坐卧寒處,當滿房着火,常有暖氣,令産母背身向火,令臍下腿膝間常暖,血得熱則流散,使兒易生。
此名凍産。
五曰熱産。
盛夏之月,産婦要溫涼得所,不可恣意取涼,傷損胎氣;亦不可人多,熱氣逼襲産母,使産母血沸,而有發熱頭痛面赤昏運如醉,乃至不知人事。
此名熱産。
若夏月風涼陰雨,亦不可任意取涼,恐生大病。
六曰橫産。
兒先露手或先露臂,此由産母未當用力而用之過也。
兒身未順,用力一逼,遂至身橫不能生下,當令産母安然仰卧,後令看生之人,先推其手,令入直上,頭順産門,漸漸逼身,以中指摩其肩,不令臍帶羁、扳